主权者的缺位成全了资本权力的疯狂:堂而皇之地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维护资本利益

何谓资本?能增殖的货币。

何谓资本的本性?永不停歇的增殖(所谓“金钱永不眠”)。

何谓资本主义?就是资本增殖主宰一切的主义,以资本增殖(所谓经济活动)为唯一目标的社会体系,国家和社会只是资本增殖的工具,国家和个人获得的利益不过是资本增殖活动收益的外溢,也就是资本吃肉、国家和社会、个人喝汤。

美国是典型的资本立国的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活动的主导目标就是资本增殖本身;而中国是典型的政治立国的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活动的主导目标是改善民生;欧洲处于中间地带但偏更资本主义一些,其经济活动的目标兼顾资本增殖与民生改善,如德国搞的社会市场经济。

近几天西方若干国家官方竟然堂而皇之地宣称为了经济老年人可以牺牲,这说明资本权力为了自己的利益已经疯狂了,简直丧心病狂、道德沦丧,这也说明了西方国家的政治权力/国家权力完全被资本权力所俘虏、挟制。是主权者缺位的,正是因为主权者缺位,资本权力才敢于这么猖狂、嚣张。

政治权力/国家权力是要维护全体国民的利益的,而不是某一个阶级、集团的利益。

当人民的健康甚至生命遭遇重大危机且与经济活动构成重大激烈冲突时,这个重大危机就已经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政治问题的核心是辨别敌友,对于人民来说,这时病毒是最大的敌人,而资本权力为了经济而对病毒绥靖也是敌人。在这个危机时刻,谁来保卫人民的利益?代表和保卫人民利益的政治权力/国家权力。

而政治权力/国家权力在“例外情况”下需要一个主权者才能让权力体系正常运转。

何谓“例外情况”和“主权者”?

我们看看施米特的论述:

“例外情况并没有被涵盖在现存法律秩序的条文中,它最多只能被界定为一种极端的危难,一种对国家存在本身的威胁等等。但例外情况是无法在事实上被界定和限制的,它不可能遵守正在实行中的法律。……谁也无法想见紧急状态的真实细节,谁也说不清楚在那种情况下到底会出什么事情,尤其是在极端的紧急状态下,人们就更不可能预先知道会发生危险,或怎样消除危险了。所以,应对这种情况所需的法权能力(jurisdictional competence)的前提条件和内容本身都必须是不受任何限制的。从自由主义宪法理论的角度看,这就等于说没有了法权能力。但宪法能提供的最重要的指引,就是说明在这种紧急情况下谁能够采取行动。如果这种行动不受任何约束,如果它不被种种自由主义宪法所主张的监督和制衡捆住手脚,那么谁是主权者就变得清清楚楚了。主权者就是决定什么时候是紧急状态、并如何把它消除掉的那个人。尽管他立于正常有效的法律系统之外,他却仍然属于这个系统,因为唯有他才能决定是否需要把整部宪法予以中止或吊销。现代宪法发展的所有趋向都是要废除掉这个意义上的主权者。……但极端的例外情况能否被人从这个世界上扫除干净,却不是一个法理问题。”(《政治神学》,英文版,第6—7页)

美国的罗斯福可算是个“主权者”,他力排众议推行“罗斯福新政”,最终力挽狂澜,拯救了美国——不仅拯救了资本也拯救的人民。英国的丘吉尔大概也可算半个“主权者”。

欧美现在在抗疫上的节节溃败,正是因为主权者的缺位。

欧美当前也同样需要一个伟大的“主权者”的现身,出了罗斯福这样的,丘吉尔这样的也可以啊。

这一“主权者”的现身,要么是突兀杀出的黑马,要么是在位的政治领导人“主权者”意识的苏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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