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统一外籍人士姓名的译制标准

姓名,是区分彼此的标志,是每个人的人权。中国法律缺乏对外籍人士的姓名确定统一标准,是对外籍人士人权的侵犯。我呼吁统一译制姓名标准。

如“商鹏飞”之类的译名严重侵害外籍人士人权,应采用外文名标准。

如“张铁林”“陈冲”“陈凯哥”之类的名字也是侵犯了外国移民的基本人权,应用两种方法。

第一,只用其名,如铁林,冲,凯哥。

第二,名字在前,姓氏在后,中间加点。如铁•林•张,冲•陈,凯哥•陈。

此标准应规定罚则,在户籍管理,护照管理,教育,新闻传播,工商登记,财产登记领域不按此命名的,罚重金并补偿外籍人士精神损害,有外籍人士不按此标准使用姓名的,检查其精神状况,并驱逐出境。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