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级”的操作,一个美国律所碰瓷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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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玉林罗美兰

 

昨天,一则新闻爆炸开来!

短短几个小时后,《环球时报》等主流媒体也火速跟进。

一时之间,“美国律所起诉中国政府”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网络上有人咬牙,有人切齿,也有人忧虑。

众说纷纭之际,我们决定一探究竟,深度解剖这则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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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erman Law Group”到底是谁?

互联网时代,佛罗里达和成都之间的相对距离,并不远于香格里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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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软件Birdeye上对Berman所的评价

谷歌上随意检索一番便知,这只是个全部员工数不超过16人的地方小所。

律所主页显示,该所累计拥有执业律师16人,行政人员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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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司法部公布的数据,截止2018年底,这样规模(10-30人)的小所,我国内地就有9300多家。

细看律所创始合伙人,也就是伯曼兄弟,他们分别毕业于佛罗里达本地的莱文法学院以及迈阿密的斯泰森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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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对权威的法学院排行类比一下,这俩兄弟的毕业学校排名一百开外,在我们这儿可能要离“五院四系”差着一千八百里。

翻看一下以往案例,不难发现,“The Berman Law Group”主营业务,是交通肇事和意外工伤。

我们不做学历歧视和业务歧视,但是确实,很难看出这个律所在涉外的集体诉讼方面有什么了不得的建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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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律所背后的“大人物”

律所的“政务顾问”

乔·拜登的表弟弗兰克·拜登

综合以上内容,我们基本可以确定,这条所谓“重磅”新闻不过这家美国小所的碰瓷操作。

胜则捞一笔钱,败也一举成名,横竖都划算。虽然大所不屑为之,但有些小所乐此不疲。

这种碰瓷的操作,其实很多,比如针对江浙企业(通过亚马逊销售商品)的知识产权诉讼。

起诉的金额让人不痛不痒,让很多企业左右为难,有些嫌请美国律师麻烦,干脆就认栽了事。

这种事,是一家小所的“生意经”,想搞一票免费大广告,没有多大用,更不存在所谓的“某股势力抹黑中国”

但是,也慎重提醒,千万别一笑置之。

该如此处理呢?我们专门求证于美国亚太法学研究院执行长孙远钊教授,孙教授表示:

这种叫做私人公关

谁都知道只消中国政府一主张管辖权的问题就结束了。不过中国政府还是得应诉,主张法院没有管辖权才行,不能置之不理。

于是那又帮这律所再作一次公关,让他们可以上些媒体作免费广告而已,顺便再看看能否搞到一笔银子。

国内媒体实在没必要去为这么个无聊透顶的事情大惊小怪。

否则正是中了那律所的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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