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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五一:8名“传谣者”分属于三个群,群名是:武汉大学临床04级群、协和红会神内、肿瘤中心。从名字看,都是医学交流群,身份几乎都算是医疗专业人士。他们聊天的依据一份诊断书。
@平安武汉 道歉就这么难吗?
@习五一【武汉某医生在微信里发出疫情警示,需要公安训诫吗?曾光:疫情初期被武汉警方约谈的8名市民是“可敬”的
武汉市公安局官博@平安武汉 2020年1月29日通报:
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卫健部门发布关于肺炎疫情的情况通报。
随后,多名网民举报有人在网上传发不实信息。
为查明情况,公安机关先后对8名行为人进行了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情况,8人分别传发了“X医院已有多例SARS确诊病例”、“确诊了7例SARS”、“Y医院接收了一家三口从某洲回来的,然后就疑似非典了”等未经核实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因上述8人情节特别轻微,当时,公安机关分别进行了教育、批评,均未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的处罚。
五一评论:武汉某医生在微信里发出疫情警示,需要公安训诫吗?
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首席专家曾光指出:疫情初期被武汉警方约谈的8名市民是“可敬”的
最高法刊登文章指出:“事实证明,尽管新型肺炎并不是SARS,但是信息发布者发布的内容,并非完全捏造。
如果社会公众当时听信了这个“谣言”,并且基于对SARS的恐慌而采取了佩戴口罩、严格消毒、避免再去野生动物市场等措施,这对我们今天更好地防控新型肺炎,可能是一件幸事。
所以,执法机关面对虚假信息,应充分考虑信息发布者、传播者在主观上的恶性程度,及其对事物的认知能力。
只要信息基本属实,发布者、传播者主观上并无恶意,行为客观上并未造成严重的危害,我们对这样的“虚假信息”理应保持宽容态度。
试图对一切不完全符合事实的信息都进行法律打击,既无法律上的必要,更无制度上的可能,甚至会让我们对谣言的打击走向法律正义价值的反面,成为削弱政府公信力的反面教材,成为削弱党的群众基础的恶性事件,成为境内外敌对势力攻击我们的无端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