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2020年春节年终奖如何“减负”

光阴似箭,2019年即将结束,又到了年底计发年终奖金的时候了,老板们又开始发愁应该发多少年终奖金?怎样让发出的年终奖获得最大的“收益”?员工心里也打着小算盘,计算自己能得到多少年终奖,怎样合理合法降低个人所得税?接下来,笔者就带大家分析一下年终奖的税筹途径方法,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老板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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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目前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年终奖一般是企业根据公司利润、员工个人绩效等的激励措施,年终奖发放不具有强制性,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年度表现,按自己的标准发放。

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个人所得税的监管是越来越严格,许多做法势必面临更大的税务稽查风险,如何进行年终奖的税务筹划更需要合理合规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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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方法

(一)减少1元年终奖

个人所得税计算使用超额累进税率,企业为员工多发1元的年终奖会使应纳税额增加数千元不等,企业应“减少1元”年终奖,避免员工千元损失,从而使奖金最大化,起到真正的激励作用。

(二)合理分配月薪和年终奖

年终奖和月薪都是利用超额累进税率来进行计算,因此,可降低两者的适用税率,如果一方金额过于高,会使一方的税率较高,易导致员工心理不平衡。

(三)税收优惠政策

在我国北部和西北大开发地区,设立了经济开发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以“XX中心”“XX工作室”的形式入驻笔者所在的机构合作园区,在这些税收优惠园区享受核定征收优惠政策,可享受5%左右的综合税率。

有限公司可利用财政扶持政策降低税负,入驻笔者所在机构合作的园区,根据企业的行业以及规模大小等情况,享受地方留存税收的30%-80%的税收优惠,合作园区通常扶持周期为按月扶持,本月缴税次月扶持,办理过程全程无需亲自到场。

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负”,不仅合理合规,还解决了企业和员工的税负压力问题,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和谐,使员工到手的奖金最大化,也起到了激励员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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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自网络 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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