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的几点设想

1、国籍法在香港实施,不承认双重国籍;

2、对香港司法釜底抽薪,终审权、监督考核权要收回来;

3、香港警察转隶,由公安部直属或港澳办直属;

4、香港政府未对23条立法尽到宪制责任,人大可将反国家分裂法列为基本法附件。

5、对香港和台湾一直都有投鼠忌器的问题,基本民生不能惩;但一定要与大湾区城市公平竞争,对香港的特殊优惠一定要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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