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吃过的一切,都无法与当时的肉夹馍相比
巴黎的每个地铁口,一年四季,都站着几个北非面孔的小伙子,穿着青黑色外套,偶尔摆弄面前一个烧烤架,把烤着的焦黄微黑的玉米、青椒、土豆和肉串们,转一转,调个个儿。
赶上入了冬,天黑得早,心情很容易岑寂,就没法抵抗这个:滋儿滋儿的声响,随烟一起腾燃的香味,拧着你的耳朵抓着你的鼻子,往那儿拽。你心里自然会一百遍的念叨“这玩意不太卫生吧,价格也不便宜”,但架不住腿会被烤肉香缠住。
能跟这玩意打擂台的,大概也就剩kebab了。
我曾试图跟国内亲友解释何谓kebab,最后也只好说:
“嗨!法国肉夹馍!”
kebab全词是döner kebap,旋转烤肉。德国人比法国人吃得还欢。
据说早19世纪,土耳其的布尔萨有位哈茨·伊斯肯德·爱芬迪先生,在他的家庭日记里写道:他和他祖父觉得,羊肉摊平烤,已经不过瘾了,应该旋转起来烤,于是这玩意就应运而生:因为没有更早的记载了,一般认为,他老人家是旋转烤肉的发明者。
巴黎不像国内,入冬后还有纷呈的宵夜,kebab大概算比较接近夜排档的存在了:有点不干不净的苍蝇馆子的味道。但食欲不管这个:越是原始的欲望,越让人没法伪装。越接地气的情欲和食欲,越是动人。
巴黎的Kebab馆一半幽暗残旧。想必老板也知道,进店诸位,不是冲着落地窗、私家甜品、现磨咖啡和茴香酒来的,所以也就免去俗套。
你去柜台,要一份Kebab,老板就会问你:鸡肉、羊肉还是牛肉?蛋黄酱还是其他酱?配菜要沙拉还是米饭?——米饭是炒到半生半熟的小米饭,焦黄脆,西班牙人大概会爱吃。
正经一份Kebab,分量豪迈:盘子可以盛下一个篮球,配菜、薯条和烤肉三分天下。沙拉的气势仿佛国内的东北凉拌菜,生猛爽凉;薯条的质量普遍极佳,焦脆坚挺,兼而有之,立起来像火柴棍,折开时能听见撕纸般的声音,以及焦脆外壳下,一缕温暖的热气,吃到嘴里,有很纯正的土豆香。
当然,重点还是肉。
每家Kebab,都会迎门当街人看得见的地方,放一个大烤炉,和一大串缓缓转动的肉。一脸的货真价实,顺便也是视觉刺激:没什么东西,比正挨着烤,慢慢泛起深色的肉,更惹人怜爱了。
你点好了单子,就看见老板手持一柄长尖刀,过去片肉,且烤且片,片满一大盆,就齐活了。法国的Kebab,烤牛肉和鸡肉居多,一般推荐蘸经典的白酱吃——酸乳加上蒜泥和香草,可以解腻。
我常见有饕餮者,看来是真爱吃肉,面包三两口就着沙拉咽了,然后,不胜怜惜的用叉子挑起肉来——肉被烤过,略干,外脆内韧,很经嚼,因为是片状,不大,容易咽——呼呼的吃,油光光的腮帮子,为了嚼肉,上下动荡,瞪着眼睛,脖子都红粗了,吃下去,咕嘟一口饮料,接着一叉子肉。
Kebab算街食中的廉价食物,所以女孩子们平常不喜欢:踞案大嚼的,粗豪大汉居多,但偶有例外。
某年圣诞节,我们去瑞士滑雪,连着吃了几天的瑞士奶酪锅、沙拉和煎鱼,不免口里淡出个鸟来。同行有位四川来的,平时最挑嘴不过、尝试在后院种豆苗解馋的姑娘,就提出“要去吃Kebab!”
我们笑说离了巴黎还特意找Kebab吃,简直岂有此理,她便嘟着嘴道:“Kebab才有家的感觉噻!”
在小镇离火车站不远处,真找到一家Kebab;端上来,烤肉塞在面包里,张大嘴咔嚓一口下去,大家一边顺嘴抹油,一边点头:“这个肉真踏实!”
所以,您看:面和肉的组合,全世界都爱吃。
当然,回头想,和腊汁肉夹馍,还是不一样。
汉堡包、希腊口袋面包装烤肉、各色其他类似的,许多都有夹杂馅儿:除了肉,也加黄瓜洋葱、番茄芹菜。
中东许多地方流行加腌菜:觉得这样配肉吃,才不腻。
我以前也这么想,觉得这样吃,均衡有味,耐久。
直到被我一位西安朋友——说相声的,特别懂吃——批评了,说加各种东西的肉夹馍,都是邪道。
我回头去吃,才觉出来,肉夹馍,尤其是腊汁肉夹馍好。
我以前认为,夹肉的馍,就是一个面疙瘩,还怪这馍火候不对:哎师傅这个焦了吧!——师傅立时满脸晦气状,现在想,当时他们心里,不定怎么用贼泥马咒我呢。
后来被西安朋友上课:好馍馍要九成面粉加一成发酵的面粉,烤个“虎背花心儿”状,黑黄白参差斑斓,才酥才脆才香才嫩,才配得上腊汁肉;吃肉夹馍须得横持,才能吃出连脆带酥的鲜味,不辜负了好馍好肉汁。
一开始吃,当然总希望肉夹馍里,肉夹得越多越好。本来嘛,这类面粉夹馅,不都该这般吃么?肉夹馍嘛,最好是两片馍薄如纸,中间夹一厚墩汤水淋漓的肉,火车进隧道那样,整块进嗓子眼。
吃多了,慢慢熟了,才觉得馍是咚咚锣鼓,肉是哇哇唢呐,互相渗着搭着才好吃。
肉多了,头两口解馋,后面就觉得嘴巴寂寞,没声音噼啪就和,这才醒悟:得有馍,不然太寂寞。
单吃肉太腻了,何况是肥瘦相间的呢,得加料。有些店铺为了将就人,是肯放些香菜的。后来才觉得,口感驳杂不纯,肉汁也不膏腴了。
腊汁肉是个神物,鲜爽不腻,肥肉酥融韧鲜,瘦肉丝丝饱满。把馍一粘一连,肉汁上天下地,把馍都渗通透了,吃起来就觉得鲜味跟挤出来似的,越冒越多。
这就是腊汁肉夹馍和其他东西的区别了。
饼夹烤肉,各国都有;但烤的肉好在香脆,却大多难以入味,需要另蘸酱汁。
一般的肉包子,肉馅儿也很难调得那么地道。
最好吃的,不是肉,不是干馍,而是外面脆、内部却已被腊汁肉濡润了的馍,连带着醇厚浓郁的肉,这么一口下去。不梗嗓子,不会嫌干,没有乱七八糟的味儿,满嘴香浓。
别的面饼夹肉,都做不到腊汁肉夹馍这么精纯啊。
以前写过:
2006年秋天,那是我最穷的时候:若那年刚高考完到上海来,两人不知算计,稀里糊涂把钱花个精光。于是每天买早餐,都得满家里沙发底床脚拣硬币凑数;出去吃个饭,两个人点一个菜就叫米饭,惹老板频频回头看;买麻辣烫都不敢点荤的——那时上海的价码,麻辣烫一份荤的一元,素的五角,于是多点些素的,就能顶饿了。
我说:“从此要过穷日子了。”
她说:“过就过吧!”
家里打扫时从角落里扫出一两枚硬币,天作之喜,要立刻把这钱拿去买蛋糕来庆祝的。最后山穷水尽,只好买些米和青菜,加点盐,熬一大锅粥,如此喝了近一周,照镜子才知道何谓面有菜色。偶尔出门,入冬不免穿得好些,有卖二手笔记本的不上眼,看我们俩衣饰以为有闲钱,上来低声问:“要笔记本不?”我俩苦笑:“我们有笔记本,但是没钱……”
到那年十一月,我等来了笔稿费,也不大敢大用。十一月中旬,她得回学校考试。临走前,我们先把她回学校的车票钱算罢,最后剩了些纸币,珍而重之的收着。那是周六午后,俩人没吃早饭,都饿了大半天,就用剩的钱,买了两个肉夹馍,人手一个,分着吃。
那是十一月的午间,阳光晴暖,两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日子才能宽限些,决定就这样天不怕地不怕过穷日子的人,在丁字路口的马路牙子边,背靠背坐在消防栓上,边晒太阳,边欢天喜地,双手捧着,一口口吃得腮帮鼓起努着、满嘴是油,就这样高高兴兴分掉了各自的肉夹馍。
我后来吃过的一切,没一样能和当时的肉夹馍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