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地区先秦时期麦遗存的考古学研究

  摘要:考古工作表明,麦类作物至迟在龙山时代进入中原地区,但处于低水平利用阶段;二里头时代,麦类作物可能已经在本地种植;二里岗———殷墟时期,麦作发展出现明显转折,稳定地嵌入商人农业经济中;两周时期,麦作持续发展。麦类作物的传入与早期发展,为农业、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支持,促使早期中国核心区融入到青铜时代全球化、食物全球化的浪潮中,并为后世麦作发展与“粟麦之变”的农业格局奠定了基础。

  “南稻北麦”是中国长期以来的粮食生产格局,稻、麦这两类作物在古今人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与稻作长期所受的关注相较,麦作农业的考古研究处于弱势。事实上,农业作为经济的基础,在文化和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麦类作物作为外来物种,何以在传入中国后逐渐取代粟黍成为中国北部的主要粮食,也是值得探讨的论题。近年来,随着考古发掘的细化,多学科合作研究的展开,植物考古发现的增多,早期麦遗存的空间分布日渐清晰。已有学者就考古发现的早期小麦进行过探讨,但中原先秦麦遗存与麦作农业的专题研究仍付阙如。为进一步审视麦类作物、麦作农业在中原地区早期文明化进程中的地位,我们拟就近年来植物考古所见的麦遗存,对中原地区先秦时期麦作农业的产生、发展及相关问题略陈管见。不当之处,恳请方家批评指正。

  一、麦类遗存的考古发现   

  麦类遗存指小麦、大麦这两种农作物的炭化籽粒、穗轴、麦秆印痕、植硅体、淀粉粒、花粉等炭化遗存和微体遗存,以籽粒、穗轴、植硅体最为可靠。就中原地区的考古发现来看,麦类遗存以炭化籽粒为主。考古工作所见中原地区较早的小麦出土于裴李岗时代、仰韶时代的部分遗址中(表一),由于未获AMS测年数据支持,暂予搁置,留待将来工作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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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龙山时代   

  龙山时代前期,植物考古工作数量有限,大麦、小麦出土遗址数各有1处。龙山时代后期,麦遗存的遗址占有率剧增。系统植物考古研究发现麦遗存的遗址有13处;非系统植物考古研究获得麦遗存的遗址有7处(图一;表一)。需要指出的是,相关研究者对陶寺遗址所出大麦尚存疑问,西金城遗址小麦测年数据亦晚于龙山文化。目前所知仅八里岗遗址的一粒小麦残片与考古学年代相合(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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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里头时代   

  二里头时代,系统植物考古研究发现麦遗存的遗址有9处,非系统植物考古研究获得麦遗存的遗址有3处(图二;表一)。   

  (三)二里岗—殷墟时期  

  二里岗—殷墟时期,系统植物考古研究发现麦遗存的遗址有10处,非系统植物考古研究获得麦遗存的遗址有16处(图三;表一)。南沙、偃师商城、王城岗遗址小麦AMS测年数据都落在商的纪年范围(表二),基本与早商年代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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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两周时期   

  两周时期植物考古工作尚少,系统植物考古研究发现麦遗存的遗址有6处,非系统植物考古研究获得麦遗存的遗址有4处(图四;表一)。王城岗遗址1份小麦样品的AMS测年数据为春秋时期(表二)。   

  二、中原地区麦作农业的产生与早期发展   

  麦作农业作为中原地区商周农业的重要组成,经历了产生、发展的漫长过程。麦类作物入华的早期阶段,小麦等作物是否在中原得以种植尚缺直接证据。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养活更多人口的需要,这种高产作物逐渐在本地得以种植,甚至出现了“强化种植的趋势”。农业经济的整体发展为麦作农业的出现、传播与扩散提供了基础,麦作农业的发展又反向提高了区域内农业总产值。   

  (一)小麦初入中原的龙山时代   

  龙山时代尤其是龙山文化时期,中原地区农业发展进程加快,出现了强化生产态势,主要表现在:农业在聚落生计中占绝对优势、剩余粮食增加、农作物与家畜种类多元化普及、家养动物比例提高、开发动植物资源知识与技术的发展等诸方面。就炭化植物遗存来看,这一时期,中原地区多数遗址出土了四或五种粮食作物。   

  龙山时代前期,仅个别遗址出土有零星的麦遗存;龙山时代后期,麦类作物的出土地点骤增,分布范围大幅扩展。小麦在进行过系统植物考古研究的多数遗址中都有出土,大麦也出现在个别遗址中,但它们在各聚落的绝对数量微不足道,出土概率多在5%以下(表一),可能意味着先民对麦类作物的利用处于低水平阶段。   

  过去有学者认为小麦在龙山时代已经种植,近来有学者则倾向于认为小麦迟至二里头时代才进入中原地区。结合海岱地区出土小麦的测年数据及相关考古学文化交流、互动证据,我们认为,麦类作物至迟在龙山时代后期进入中原地区。虽然该时期麦类作物的地域分布较广,但每处遗址出土数量都很少,很难就这些证据得出麦类作物在中原地区种植状况的定论,也不能就此排除聚落中麦类作物系交换而来的可能。   

  (二)麦作农业可能出现的二里头时代二里头时代,在开展过植物考古工作遗址中,麦类作物比重增加,在各聚落的出土概率提升到5%~10%,个别遗址已突破20%(表一)。除以郑洛地区为主的二里头文化腹地外,豫北地区下七垣文化的鄣邓遗址、黄淮下游的岳石文化多处遗址也都出土了炭化麦粒,可能意味着对麦类作物的认知与利用已成为时代特征。   

  除小麦外,大麦可能也是部分聚落先民加以利用的麦类资源。有学者认为,小麦在二里头时代的中原地区已有种植。考虑到商周时期麦作的发展,这一时期小麦已经种植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不过这一假说尚未得到古代史料证实,有待更多考古材料的验证。   

  (三)麦类作物强化利用的二里岗—殷墟时代   

  植物考古数据显示,中原先秦麦作的转折发生在二里岗—殷墟时期,多数遗址小麦的出土概率突破30%,甚至达到50%、70%以上(表一)。虽然与发掘区所在位置、采样遗迹性质有一定关系,但广域范围内的高普遍性明显与此前不同,应该是麦作发展的标识。   

  考古发现以外,史料也见麦作记载。通过对甲骨卜辞的研究,有学者认为小麦、大麦是商人社会生活中常见的“粒食”种类,在商代已是常见的大田作物。麦类作物不但种植普遍,而且围绕其种植、收获还有一定的祭祀、礼仪。小麦、大麦的使用已存在季节差异。   

  (四)麦作稳步发展的两周时期   

  两周时期,麦遗存在系统植物考古工作遗址中的普遍性仍很高,以小麦为主的麦遗存占相关遗址作物的数量比例较此前有所提升(表一),应系麦作种植规模扩大的反映。中原南邻江汉地区的湖北庙台子、鸡子包遗址也出土有炭化小麦粒,后者出土小麦62粒,出土概率高达100%。准此,则麦类作物已传播至楚文化圈,在部分聚落先民食物结构中占有一席之地。   

  除考古实物证据外,早期史料中不乏对麦作的记载。如《诗经·周颂》曰:“诒我来牟,帝命率育”;《尚书·周传七》曰:“微子将朝周,过殷之故墟,见麦秀之蕲蕲兮”;《战国策·东周欲为稻》曰:“今其民皆种麦,无他种矣”;《周礼·夏官司马·职方氏》曰:“河南曰豫州……其谷宜五种”,郑玄于“五种”下注曰:“黍稷菽麦稻”;《左传·隐公三年》曰:“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成公十年》曰:“六月,晋候欲麦,使甸人献麦”,《哀公十七年》曰:“夏六月……楚既宁,将取陈麦”,等等。将这些记载与考古发现联系起来,可见麦作在这一时期继续发展,甚至在局部地区可能已具一定规模。   

  各时期不同聚落麦遗存比重的不同,可能意味着聚落先民对麦资源的接纳、利用程度有差异。麦类作物至迟于龙山时代进入中原地区,经过了漫长的发展,在二里岗—殷墟文化时期迎来了大发展,从此之后以小麦为代表的麦类粮食作为重要的作物类型嵌入到农业经济中。各时期麦遗存的阶段性特征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境内早期麦作的发展历程。与小麦相较,大麦仅是零星发现,可能在中原地区早期先民农耕生活中作用有限。事实上,在整个先秦时期,除却甘青、新疆等西北地区外,大麦在黄淮中下游地区皆是零星发现,这与过去“我国的大麦要比小麦更古老些”的认识存在出入,有待进一步研究。   

  虽然植物考古工作表明中原地区商周时期麦作农业获得了一定发展,但并未改变区域内以粟为主的农耕体系,小麦在先民农业生产中仍是处于从属地位的作物类型。既有研究表明,两汉时期小麦作为主粮食之一在华北地区推广种植,并在先民食物结构中发生重大转变。迟至唐宋时期,小麦才在黄河流域较为广域的范围内确立了其主粮地位。   

  需要指出的是,以小麦族淀粉粒作为麦类作物乃至麦作农业存在证据的观点,可能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小麦族植物为数众多,世界范围内约有390余种,中国境内至少有170余种,分属3亚族、14属,常见的有小麦属、大麦属、黑麦属、鹅观草属、山羊草属等。虽然小麦族淀粉粒研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不能直接与小麦、大麦等作物或其他杂草等一一对应。其次,植物种子内淀粉粒含量很高,以玉米为例,1粒玉米淀粉里就有约17亿颗淀粉粒,若仅以考古工作者采样分析所获的某遗址某时期几粒、几十粒小麦族淀粉粒作为麦类作物存在乃至麦作发展的明证,尚为时过早,这也是本研究未取相关遗址小麦族淀粉粒证据的原因。在先秦尤其史前麦遗存的研究中,炭化麦粒仍是最适宜、最确凿的材料。   

  三、食物全球化视域下中原地区的农业经济   

  若小麦甚至大麦起源于西亚、渐次东传入华的假说不缪,则麦类作物至迟入华的龙山时代正值“早期中国”时期。随着经济、文化交流的加强,早期中国文化圈及其周邻乃至更广域的范围逐渐形成了青铜时代全球化、早期食物全球化的趋势。   

  外来的小麦、大麦、黄牛、绵羊、山羊、家鸡等与中国本土起源的粟、黍、稻、大豆、猪、狗等在较为广域的欧亚大陆传播、融合,被视为早期食物全球化的重要标识。陶寺、王城岗、新砦、二里头等遗址的动物遗存研究显示,先民肉食资源获取方式仍以家猪为主,但龙山时代起,各遗址出现了黄牛、绵羊等外来动物,这些新物种所占比重在二里头时代有所提升。家马则至迟在晚商时期传入中原。综观商周时期,马、牛、羊等动物在宗教祭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扮演着沟通不同身份的人与神、祖先关系的角色。除家畜外,鸡等家禽也至迟在中晚商时期传入中原东部。   

  随着东西方文化的交流,非本土起源的作物、家畜、家禽入华后,逐渐为以中原为核心的早期中国文化圈先民接纳,成为聚落农耕的组成,既在本区社会复杂化进程中扮演起重要的角色,也使得中原地区成为青铜时代全球化和史前食物全球化浪潮的重要组成。   

  四、麦类作物入华时间、路径与研究方法的思考   

  麦类作物入华的时间、路线,长期以来是国内外考古界、农史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就已有发现和研究成果来看,目前学界关于麦类作物入华的时间基本定格在龙山时代,具体的路线至少有以下三条:绿洲通道(丝绸之路)说,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小麦等西来作物跨越新疆北部,穿过河西走廊绿洲通道,进而东传至黄河中下游地区;欧亚草原通道说,相关学者认为麦类作物在欧亚草原早期青铜文化的接力作用下,先由西向东进入到蒙古高原地区,进而在北方地区考古学文化作用下,由北向南进入黄河中下游地区;海上路线说,也有学者认为麦类作物起源后,较早西向进入欧洲,南向进入尼罗河流域,东向进入印度河流域,进而继续沿海岸线东进至东南亚、中国东南沿海及山东半岛。   

  上述三种观点皆有合理成分,但目前都难以坐实。绿洲通道说系早年较流行的认识,但植物考古方法在考古工作中运用以来,所获麦遗存测年数据明显存在东早西晚的态势。草原通道说是近年逐渐居主导地位的新认知,虽然这一路线有较多的其他文化因素传播证据,但目前考古发现北方文化区乃至更北地区的麦遗存尚少,个别有测年小麦的数据也偏晚,可能仍待进一步工作加以证实。新近考古发现的新疆吉木乃通天洞遗址出土炭化小麦的测年早至距今5000年,或许为上述路线提供了新证。海上路线在三者之中相对处于弱势地位,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答中国境内早期小麦东多西少、东早西晚的考古现象,但目前还存在较大缺环,自南亚至东南亚、中国东南沿海这条线上经由考古工作证实的麦遗存为数甚少,数据的可靠性也有待进一步检验。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虽然麦类作物东传进入中国的时间在龙山时代的可能性最大,但随着考古工作的开展与多学科合作研究的进行,麦遗存出土的遗迹单位已早至裴李岗—仰韶时代,虽尚未得到测年证据验证,但不宜排除小麦入华时间存在上延的可能性。上述三种关于传播路线的假说彼此之间不具有排他性,并非舍此即彼的关系,早期小麦入华的路径可能是多元的。上述假说以外,其他中西文化交流的路线也值得重视。   

  目前学界对麦类作物入华时间与路线问题的研究模式主要基于植物考古工作所获麦类遗存测年数据的多少、早晚,在此基础上结合陶器等器物,与西来技术、物种等进行文化因素分析。但需要指出的是,并非所有考古发现麦遗存的遗址都进行了测年,也并非开展过测年工作遗址所出的全部麦遗存都进行了测年。以龙山时代遗迹所出麦遗存的测年数据为例,虽然西金城遗址所出小麦的1份样品测年数据偏晚,我们不能就此认为该遗址其他龙山时代遗迹所出小麦也都是后期混入的;同理,以山东胶州赵家庄遗址为例,虽然用以测年的小麦与龙山文化年代相合,但不能据此认为该遗址所出小麦、大麦皆为龙山时代的作物。在进行传播时间、路线探讨时,需要认识到这个问题,不宜轻易否定有偏晚数据遗址的其他未测年样品与考古学文化年代相符的可能性,也不宜将尚未进行测年工作的遗址就此排除在外。   

  除此,以类型学为基础的文化因素分析、相关史料的记载也是不能忽视的重要证据。虽然考古工作者、文献史学者在探讨麦遗存的传播路线时会将器物类型学、考古学文化交流、史料记载等作为重要证据考量,但部分进行麦遗存探讨的研究者可能不具考古学、文献史学背景,在研究中可能过于偏重甚至仅以麦遗存(有些麦遗存甚至并非考古工作所获)的测年数据为凭,忽略相关时期不同文化区之间、文化区内部的交流互动现象及早期史料中关于小麦、大麦的记载。随着考古发现小麦、大麦的增多与麦遗存测年数据的积累,若能进一步与考古学文化现象、文献史料相结合,可能距离揭开麦类作物“最初的传播时间和路线及这个长达两千多年的漫长过程的细节”这一“谜底的日子不会很远了”。   

  五、结语   

  小麦入华后,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发展,逐渐在本土种植,成为长江以北地区农业经济中的稳定构成,但传入各地的时间、早期发展状况有别。就中原地区而言,麦类作物至迟在龙山时代后期传入,并在二里头时代可能获得一定程度的种植。商周时期,先民种植规模扩大,对麦类作物资源利用强度增大。植物考古数据显示,二里岗—殷墟时期可能是麦作发展的转折期。在整个先秦时期,中原地区先民对麦类作物的利用皆以小麦为主,大麦在农业经济中的比重可能有限。总的来看,麦作在农业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起愈发重要的角色,最终成为后世王朝“统一天下的力量”。在今后的发掘中,若能进一步对中小型聚落展开工作,可能有利于对不同阶层麦类作物利用策略、不同地区麦作程度的更新认识。     

  附记:论文写作过程中,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博士后王祁惠赠其博士学位论文,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博士研究生马永超帮忙检索了部分参考资料,一并致以谢忱。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41771230)、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批准号:17RWZD07)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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