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用复制品 权威性丧失殆尽
文/宋向光
博物馆用复制品 权威性丧失殆尽
上世纪80年代乃至之前,国内博物馆的硬件条件普遍比较差,包括温度、湿度、光线的调控,以及安保、监控、展柜的水平都不高。于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展示过程中比较多的地使用了复制品。
那时博物馆的基本定位就是保护文物,做的很多事情也都是从这个出发点去考虑。但这么多年过去了,博物馆硬件水平已经普遍提升,公众和学界对博物馆功能的认识也有了转变,认识到博物馆不止是一个保护文物的地方,它还有一个特别重要的功能——教育功能。
我们经常看到有一些学生在博物馆、美术馆里上历史课、艺术课,对他们而言,展品的真实性显得尤为重要。因为这种探究性的学习过程,是从观察物件开始的,参观者所获得的事实性信息,以及以此为基础推演出的知识,特别是在这一过程中获得的学习能力,都是以真实物件为基础。
展品的真实性是基本前提和起点,也是课堂教学与博物馆教学的重大区别。我们很多博物馆使用复制品,甚至使用复制品时不做任何标明,其实是在自毁博物馆教育的基础,自毁博物馆与学习者的信任关系,因为这样操作,博物馆的权威性会丧失殆尽,同时也会打击学习者的积极性,产生一种不良的印象:我在博物馆里看到的都是假的,那我干嘛要对这件事情认真呢?
现在的复制技术日新月异,甚至达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但在很多时候,复制品和真品之间仍有天壤之别。比如世界名画《蒙娜丽莎》有很多高仿真的复制品,但无论它们多么“乱真”,面对它,同站在卢浮宫面对真正的《蒙娜丽莎》相比,所产生的情绪、情感以及被触发的灵感都是大不相同的。
我呼吁博物馆应该更多地使用真实的展品——而非复制品进行展示。当然,在博物馆、美术馆的通史性展览中,为了通史体系的完整,制作一些复制品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博物馆、美术馆里有真品存在,我觉得还是应该尽量展示出来给大家看。若确实因为各种原因拿不出来,也不应用复制品进行替代,因为这是违背博物馆伦理的。也许我们可以采取其他的办法——比如出版物、宣传画,或者一些数字技术进行呈现。
齐东方:确需使用复制品时定要清楚注明
从原则上说,我不赞成博物馆展出复制品,理由很简单:博物馆的宗旨就是展示真实的东西。但在实际情况中,有时候博物馆又不得不展出复制品。
比如说,一些通史性展览中的某件器物,对于表现当地特色和历史非常重要,但被借展了,或者被调到国家馆去了,那就只能使用复制品——但有个前提是,在这种通史性的展览中,器物的存在不是以对其本身的观察作为主要目的,而是为了说明一段历史。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真品不方便展示或者找不到了。比如国家博物馆里有个应县木塔的模型就属于这一类;再比如浑天仪,实物早就不存在了,那根据现在的研究把它复制出来进行展出,也是可以的。
再或者,有一些展品非常珍贵,如果展出会对其造成极大的损害,有时也不得不使用复制品。比如中国古代书画,纸本和绢本具有特殊性,且不说温度、湿度、阳光等外在因素对它的影响,每打开一次对其都是一种损害。那怎么办呢?高仿真的复制品也许可以成为一种替代,提供给观者类似的感受,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我相信对于博物馆而言,主观上都是想展示真品,但总会遇到上述各种不得不使用复制品的情况。如果将其数量控制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我认为未尝不可。但在使用复制品的时候一定要注明,并且最好写清楚为何要使用复制品。否则观众当然不满意:给我看复制品,那我费劲儿跑博物馆来干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