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为何被启蒙运动者们如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一再抹黑?

1、中世纪黑暗吗?谁最先说中世纪是黑暗的?

中世纪后,随着15-16世纪的文艺复兴,意大利的被誉为“人文主义之父”的比特拉克首先使用了“黑暗时代”这个曾经极为流行,并至今仍为一些人所使用的术语。比特拉克把人类历史划分为两部分:基督教成为国教之前的时代称为古代,此后直到他自己的时代为“近代”。只有古代、特别是罗马时代才是光明的时代,值得大力赞扬,而“近代”则是野蛮的、黑暗的,不值得一提。

2、关于中世纪压抑人们思想、残害科学进步人士、宗教裁判所、十字军是怎么回事?

西班牙一度被摩尔人(伊斯兰教信仰)侵占,当西班牙人赶走摩尔人时,有一部分摩尔人愿意归信基督教。为了查清这些人是真心归信还是混在基督教里面的塔基亚份子,西班牙成立了宗教裁判所,其长期被公众视为黑暗中世纪的象征,就像巴士底狱被视为黑暗君主制的象征一样。然而,在大革命所代表的那个世界场景中,中世纪却被不负责任的启蒙主义者妖魔化了。启蒙运动和文学家们联手把它打扮成一个最丑陋的巫婆。听起来显得荒诞。但人民和艺术家需要的,从来都不是事实,他们只要一个关于世界的象征。就算被人民攻占的巴士底狱,只关了7个犯人,其中一个精神病人,两个拖欠债务。但巴士底狱永远都是神话中的巴士底狱。[8] 

1998年,梵蒂冈向来自世界各地的30位学者开放了宗教法庭 (Holy Office,宗教裁判所的现代继任者)的档案。目前,学者们最终写出了长达800页的报告,并在罗马召开新闻发布会将之公诸于众。其中最令人震惊的结论是,逼供并不常见,即使以‘最黑暗’的西班牙宗教裁判所为例,300年间他们一共审讯了15万人,罪名成立移交政府的只有3000人,被政府执行死刑的不到1%。[6]

“宗教裁判所并不是产生于铲除异己或是压迫人民的欲望,我们不如说它是一种阻止不公正死刑的尝试。与中世纪其他世俗法庭相比,宗教裁判所无疑要开明得多[6]。”

“大部分的教会法庭的人员是神学家,他们能十分熟悉教父时代所定的异端。他们也在遵循罗马法的法律专家的协助下对异端进行审理。[6]”

彭小瑜博士在他的著作《教会史的学科界定与方法论—以宗教改革和宗教裁判所研究为例》中提到:

“我们对历史上的宗教裁判所误解很深。宗教裁判所是国内学术界注意比较多的问题,不过我们以往是把宗教裁判所作为黑暗、愚昧、不宽容和思想禁锢的象征来批判的。审判异端分子的‘宗教裁判所’(the Inquisition),准确地说,是西方学说史和思想史上的一个‘神话’,是一个被偏见、成见和无知扭曲的概念。

中世纪教会对科学残害之误解的澄清

在我们的印象中,中世纪的教会是压制科学发现和创新的时代,关于科学被信仰残害最信手拈来的“事实”就是哥白尼、布鲁诺和伽利略三人的事件。但学术界对此误解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辨析。

“在鼓吹自由探索科学真理的旗帜下,布鲁诺和伽利略受迫害的事件被夸大到忽略和修改历史事实的地步,比如说下列事实:布鲁诺所宣传的并非是哥白尼的天文学知识,而是一种神学、星象学、巫术和哥白尼的观点的混合物;伽里略并没有受到拷打、带上镣铐和被刺瞎眼睛,也没有被长期关在监牢里,他在被监禁一年后就得到了软禁的待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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