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基督教在“黑暗”中 重塑欧洲的政治经济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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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在由部落向国家的进化中,有三个著名的“黑暗期”,每个“黑暗期”都在400年以上,主角都是雅利安人。
第一个“黑暗期”,是雅利安人将古印度神国撕为碎片后,各部落向众多封建制城邦国家进化的400年以上的漫长“黑暗期”。
第二个“黑暗期”,是古希腊人毁掉迈锡尼文明后,各部落向众多民主制城邦国家进化的400年以上的漫长“黑暗期”。
第三个“黑暗期”,是日耳曼诸部落将西罗马帝国撕为碎片后,各部落向封建专制民族国家进化的400年以上的漫长“黑暗期”。
前两个“黑暗期”是没有文字的无史时代,无从知道当时印度雅利安人和古希腊人的详情;第三个“黑暗期”进入了有史时代,能够知道当时日耳曼诸部落的大致情况。
日耳曼诸部落包含日耳曼人、斯拉夫人、芬兰人、哥特人、汪达尔人、法兰克人、勃艮第人、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克尔特人等等,恩格斯将他们统称之为德意志人,我们先来看看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是怎么叙说他们的。
恩格斯写道,在恺撒时代,一部分德意志人刚刚定居下来,一部分尚在寻找定居的地方,但在塔西佗时代,他们已有整整百年之久的定居生活了。他们居住在木屋中,穿的还是很原始的林中居民的衣服:粗糙的羊毛外套,兽皮;妇女和贵人则穿麻布内衣。他们的财富是家畜,但品种很差。货币很少使用,数量有限,只是罗马货币。铁很少见,至少在莱茵河和多瑙河诸部落中间似乎主要靠输入,而不是自行开采。鲁恩文字是模仿希腊和拉丁字母创造的,仅仅用作暗号,专供宗教巫术之用。把人当做祭品的做法还在流行。一句话,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是一种刚从野蛮时代中级阶段进到高级阶段的民族。他们的制度也是跟野蛮时代高级阶段相适应的。据塔西佗说,到处都有氏族首长议事会,它处理比较小的事情,比较重大的事情则提交人民大会去解决。氏族首长大半是从同一家庭中选出的,军事首长完全是按才能来选举的。他们的权力很小,必须以自己的榜样来影响别人。至于军队的实际惩戒权是握在祭司们手里的。真正的权力集中在人民大会上,王或部落长是大会主席,决定由人民来做:怨声表示反对,喝彩、敲打武器表示赞成。部落联盟从恺撒时代就组成了;其中有几个已有了王;最高军事首长,像在希腊人和罗马人中间一样,已经图谋夺取专制权,有时也达到了目的。有一种制度促进了王权的产生,这就是扈从队制度。这种私人团体,在德意志人中间已经成为经常性的团体了。博得了声誉的军事首领,在自己周围集合一队贪图掠夺品的青年人,他们对他个人必须效忠,而他对他们亦然。首领养活他们,奖赏他们,按等级制来组织他们。第一,他们促进了王权的产生;第二,如塔西佗已经指出的,只有通过不断的战争和抢劫,才能把他们纠合在一起。掠夺成了目的。
恩格斯写道,在塔西佗的著作中只读到他很简单的话:他们每年更换(或重新分配)耕地一次,同时还留下充分的公有土地。这是和德意志人当时的氏族制度完全相适应的一种耕作和土地占有阶段。毫无疑问,在恺撒时代,苏维汇人不仅有过土地公有,而且也有过共同核算的共同耕作。德意志人罗马时代在他们所占据的土地上的居住区,以及后来在他们从罗马夺取的土地上的居住区,不是由村落组成,而是由大家庭公社组成的,这种大家庭公社包括好几代人,耕种着相当的地带,并和邻居一起,像一个共同的马尔克一样使用周围的荒地。
恩格斯写道,有决定意义的是塔西佗的这一段话:舅父把他的外甥看做是自己的儿子,有些人甚至认为舅父和外甥之间的血缘关系,比父子之间的血缘关系还要神圣和密切。在塔西佗时代,至少在他较为熟悉的德意志人中间,母权制已经让位给父权制了;父亲的遗产由子女继承;如果没有子女,就有兄弟及叔伯和舅父继承。容许母亲的兄弟参加继承这一事实,是和习俗的保存有关,并证明德意志人的父权制在当时还是多么新近。直到进入中世纪很久之后,也仍然可以见到母权制的残余。婚姻的形式是逐渐接近一夫一妻的对偶婚制。这还不是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因为还允许显贵实行多妻制。克尔特人的对偶婚还根本没有被一夫一妻制所代替。在威尔士,婚姻只有满了七年之后才不能解除,或者更确切地说,才不能取消。在爱尔兰暂时性的婚姻也非常流行,在离婚时,妻子享有很大的明确规定的照顾,甚至对她的家务劳动也要给以报酬;在那里,还有“长妻”与其他妻子并存的事;而在分配遗产时,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没有任何差别。这样,我们便看到了一幅对偶婚的图景。不过,对于一个在恺撒时代还过着群婚生活的民族来说,在11世纪有这种情形,是不足为奇的。在威尔士人以及苏格兰人中初夜权的形式一直保存到中世纪,那时,要是初夜权没有赎回,克兰的首领或国王,便可以作为伙婚制时期共同丈夫的最后代表者,对于每个新娘享有这个权利。
恩格斯写道,德意志野蛮人把罗马人从他们自己的国家里解放了,为此他们便强夺了罗马人全部土地的2/3来自己分配。这一分配是按照氏族制度进行的,由于征服者的人数比较少,广大的土地未被分配,一部分归全体人民所有,一部分归各个部落和氏族所有。在每个氏族内,则用抽签的方法把耕地和草地平均分给各户,这样的做法在罗马各行省不久就取消了,单块的份地变为可以转让的私有财产即自主地。森林和牧场没有分配而留作共同使用,这些耕地的耕种方式,都是按照古代的习俗和全体的决定来调整的。氏族在自己的村落里定居愈久,德意志人和罗马人愈是逐渐融合,亲属性质的联系就愈让位于地区性质的联系;氏族消失在马尔克公社中了。这样,至少在马尔克公社保存下来了的各个国家——在法国北部,在英国,在德国,在斯堪的纳维亚,氏族组织不知不觉变成了地区组织,因而才能与国家相适应。不过我们知道,对被征服者的统治,是和氏族制度不相容的。各德意志民族做了罗马各行省的主人,就必须把所征服的地区加以组织。但是,它们既不能把大量的罗马人吸收到氏族团体里来,又不能通过氏族团体去统治他们。必须设置一种代替物来代替罗马国家,以领导起初大部分还继续存在的罗马地方行政机关,而这只有另一种国家才能胜任。因此氏族制度的机关必须转化为国家机关,并且为时势所迫还得非常迅速地进行。
我们再来看看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是怎么叙说日耳曼人的:恺撒指出,日耳曼人并不勤于农作,他们的食物以乳、酪和肉类为主;任何人都没有一块定量的土地,也没有个人私有的地界,而只是由长官和酋长们每年一度将土地分配给那些“结成一个团体的氏族和亲族”,所分配的土地面积和位置都按最合理的想法安排,到了第二年就强迫他们迁移到另一块土地上去。根据恺撒的说法来看,当时日耳曼人的家族可能是实行偶婚制的,而且,一些有亲属关系的家族合为一户而在生活上实行共产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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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说过,大约在迄今6-10多万年以前最先离开北非西亚南亚来到黄河流域的中国人,以及大约在迄今4.5万年以前第二离开北非西亚南亚来到欧洲的雅利安人,是人类中敢于探索的最优秀的人。同理,大约在迄今6500年以前最先走出欧洲原始森林来到欧亚大草原的雅利安人,也是雅利安人中最优秀的人。例如蚩尤,他虽然被炎黄二帝联手打败,但是因为优秀,炎黄子孙仍然非常尊崇他。再例如改写了东亚、南亚、西亚、北非历史的雅利安人,以及回到南欧开创了欧洲历史的古希腊人和罗马人,虽然不是留在了亚洲就是永久灭亡了,但是谁也不能怀疑他们都是雅利安人中最优秀的人。
所以这里必须再次强调:欧洲的历史应该从欧亚大草原写起!
那么,一直留在欧洲原始森林的雅利安人,其实和一直藏在非洲黑森林的黑人一样,长期被神秘面纱掩盖着,外人难知他们的真相。尽管雅利安人一万年又一万年在漫长冬季的烤火取暖,加上他们进入农耕时代后的垦田种粮,导致欧洲原始森林名存实亡,不复存在,但是他们的真相仍然不完全为外人所知。
直到他们把西罗马帝国撕成了碎片,他们的本来面目才大白于天下。原来,当遥远东方的中国已进入了盛唐时代,塔西佗、摩尔根、恩格斯笔下的德意志人——也就是未来欧洲的主角,才刚刚走出母系社会和伙婚制,进入偶婚制,并开始向专偶婚制进化,甚至很多有亲属关系的家族合为一户过着共产主义生活。他们没有形成通用语言,自然也就没有统一文字,甚至连单一小民族的鲁恩文字,也是模仿希腊和拉丁字母创造的,仅仅作为暗号,专供宗教和巫术之用。他们中虽然出现了“王”,但除个别“王”以外,只不过是部落之“王”,99%以上不是国家之“王”,因为欧洲除了个别国家以外,普遍的国家出现,也要等到400年到近千年以后。正是因为他们把有国家、有政府的欧洲,变成了在400年至近千年间没有国家、没有政府的欧洲,才使欧洲进入了400年至近千年的“黑暗期”。
事实上,他们中的部落之“王”,并不代表整个部落的利益,只代表少数新贵族的利益。因为各德意志部落掠夺了西罗马帝国2/3的土地,最初都是公有的,可是后来他们进化到了专偶婚制,土地开始私有化了,那些强大的家族为了获得更多的土地,便相互联手组建扈从队并称王,去掠夺本部落或外部落的土地,然后私分。每个扈从队员虽然都能分到土地,但是“王”和大家族无疑会分到绝对多的土地。
另一方面,德意志人确实解放了罗马人,尤其是解放了罗马人中的农奴和奴隶,但事实上,也是罗马人(包括农奴和奴隶)主动加入德意志人的队伍,所以实际上也是他们自己解放了自己。既然如此,他们当然也有资格获得土地。好在最初土地是公有的,并且每年一度将土地重新分配给“结成一个团体的氏族和亲族”——后来演变为马尔克公社耕种,罗马人很容易就会被融合进这些团体或公社,因此也有了土地的耕种权,并不会产生矛盾。但是土地私有化以后,罗马人与德意志人难免不会产生矛盾,甚至难免不会爆发战争。
上述两点,就是德意志人这次掠夺西罗马帝国的土地,与印度雅利安人当初掠夺印度的土地,还与古希腊人和罗马人当初掠夺希腊及意大利的土地,明显不同的两点。德意志人遇到的情况要复杂得多。尚处于氏族部落野蛮时代的德意志人,根本解决不了这么复杂的问题,所以导致“黑暗期”前几百年的欧洲私战遍地。所谓私战,就是战争双方既不是为了国家而战,也不是为了部落而战,纯粹是因土地矛盾诱发的私人之间的战争。
好在这次千百年的“黑暗期”欧洲,始终有“基督教明灯”照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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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犹太民族是一个小民族,他们遭遇过被迫整体迁徙一再国破家亡的命运;如果说别的民族的生活主要是在家乡度过的,那么犹太民族的生活就主要是在路上、在漂泊中度过的。犹太民族因为民族太小,绝不可能去征服征服者,去主宰征服者的命运,唯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去征服和主宰征服者的思想!
人类的进化史其实是一部思想史。征服和统一思想最难。四大文明古国,古埃及、古巴比伦和古印度,都是靠神先统一人民的思想才建国,唯独中国靠以人伦为核心的封建文化统一了人民的思想才建国。古印度变成邦国林立的一个地域概念后,又靠佛教才一度统一了印度各邦国人民的思想。现在罗马发展到了这么大的地盘,人口达1亿至1.5亿,人民的思想却完全没有统一,当然就给了犹太民族用基督教去征服和统一罗马人思想的机会。至于伊斯兰教征服和统一中东地区人民的思想,那还要等到几百年以后。
徐新主编的《西方文化史》中说,先知是希伯来文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一直被视为希伯来思想的代表人物。犹太教的传统认为他们是一些替神向人说话的人,神的代言人,实质上他们是当时社会的批评家、政治改革的倡导者和民族的精神导师。
但是,一般的先知思想只能让外族欣赏,最多也只能让外族思想有所改变,绝对谈不上思想征服。幸而犹太民族有产生独特先知思想的条件。《西方文化史》中说,千百年来,两河流域其他民族的思想深为“轮回规律”观念影响和束缚,把历史看成是一年四季一样的现象,周而复始,循环不已。在他们看来,人类的生活规律只不过是一种重复,今人只是在重复旧人的生活,未来只是一种对过去的重复。犹太民族由于其独特的经历,其历史与世界上所有其他民族的历史不同,不是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地域空间展开的,而是在犹太民族不断流动中形成的。再加上犹太教的末世论和弥赛亚救世思想,从而形成了一种“线性直进历史观”。依据这一历史观,生活的规律不再是重复而是前进,人类社会的黄金时代不是在过去而是在未来。这一观点的提出一下子将人类对自身社会黄金时代的认识,从无可奈何的过去置于充满希望的未来,从而彻底打破了古代社会广泛流行的历史循环论的悲观主义色彩,使人类充满了对人类未来和世界未来的无限憧憬和希望,使人生变得更有意义。
犹太民族一代一代先知和先知思想的积累,救世主终于出现了。当耶稣在犹太伯利恒城一个马棚里诞生时,伯利恒城属于罗马一个行省的城市。耶稣只是一个一文不名的教师,他风尘仆仆,走遍烈日当空的犹太国土,靠偶然布施糊口,可是他坚忍不拔地传播他的学说。他说,上帝是全世界的父亲,是全世界唯一公正的神;人类都是兄弟;他是上帝之子,也是人之子。耶稣关于人间的学说,与中国墨子的兼爱学说有点相似,但是比兼爱学说更彻底。他主张富人变卖所有的财产分给穷人,然后必有财宝在天上。富人闻之色变,于是他说:“骆驼穿过针眼,比财主进上帝的国还容易呢。”
所以,基督教是穷人的宗教,是下层平民的宗教。因为耶稣同情奴隶,反对强迫奴隶格斗,因此基督教在罗马更是奴隶的宗教。
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看,资本化政治化以前的基督教,至少在三个方面犯了罗马统治阶层的大忌:一是罗马皇帝们认为只有自己才是上帝之子,耶稣却坚决不同意崇拜罗马皇帝,因为上帝才是唯一的;基督徒则认定耶稣才是上帝之子,罗马皇帝不是的,是的话也是冒牌货,或者说是耶稣的人间小弟弟们,这让罗马皇帝们怎么能够接受?二是从民主罗马到帝制罗马,一直在搞阶级分化,实行富贵阶级统治,基督教却主张贫富平等,富人应该变卖掉财富分给穷人,这让皇族和富贵阶层怎能接受?三是基督教要统一在罗马占绝大多数的穷人和下层平民的思想,这让罗马统治阶层怎能不害怕?
所以,300余年来,罗马帝国对基督教的迫害是必然的。耶稣于公元30年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虽然复活了40天后“被接升天”,但那毕竟是美好的传说。领导传道最杰出的领袖圣保罗,于公元62年也被处死,成了一个信仰的殉道者。罗马当局把任何巨大的灾难,如火灾、地震或瘟疫,常常都归咎于基督教。异教神的发怒也被认为是由基督徒的不虔敬引起的。连那些不是暴君的皇帝,也感到镇压基督徒是他们的责任,相信基督徒危害了公共福利。迫害越来越残酷,越来越可怕。在基督教的文献里,,像保罗、彼得和十二门徒中那些最初的殉道者,只是被杀头,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后来便有的被活活烧死,被绑进大演技场等喂狮子。到了第三世纪,随着基督徒人数的增多,一代代皇帝想根除基督教,因而成千上万的基督徒被逮捕,被拷打,或被送进矿中奴隶般折磨死。几个世纪以来,光是被杀害的有名有姓的殉道者就有几千之多。
进入第四世纪,皇帝戴克里先对基督教进行了最大、也是最后一次迫害。他颁旨捣毁教堂,没收和焚毁基督教书籍,成千上万的基督徒被处死。但是基督徒不是越杀越少,而是越杀越多。因为越到罗马帝国后期,农奴和奴隶等穷人阶层越多,赋税越重,贫富差距越大,社会越不平等,想反抗国家的人越多,那么加入基督教去寻求平等和统一力量的人就暴增,而且基督教开始向四邻的印度、日耳曼以及北欧等地传播,于是人气效应吸引富贵阶层也纷纷加入基督教,连律师、医生、军官、文官、法官,甚至各行省的总督,也改信了基督教。
公元311年,皇帝伽列里乌斯迫于基督教人气效应的巨大压力,颁布了一个对基督徒结束迫害并予以宽容的敕令。第二年,副皇君士坦丁开始争夺皇位,意识到基督教是一股统一的和有组织的力量,而这时已像一块破布一样正在碎毁腐烂的罗马帝国,需要这种力量,也需要基督教百折不挠的意志。他本人争夺皇位也需要基督教的支持,并且有了这种支持后,他战胜了对手,登上了皇位。公元313年,他颁布了著名的米兰敕令,宗教宽容政策第一次在历史上正式确立了。
公元325年,基督教在尼西亚召开了第一次主教全体会议,由君士坦丁发起并亲自主持。会上将基督教的信仰和教令写成了权威性的文本,以保证教令的统一。
君士坦丁生前虽未公开,但是到公元337年临终之时,还是承认了他是基督徒而且接受了洗礼。他是第一个基督徒皇帝。真正使罗马帝国成为基督教帝国的,是公元379-395年在位的迪奥多西乌斯大帝。他于公元380年受洗礼,第二年又召集基督教第二次主教全体会议。更重要的是,他和他的继承者真正地使基督教成为国教,免除了教会的捐税及兵役,并且赋予主教以相当大的行政权限。
基督教成为国教以后,罗马人的风俗和生活习惯,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如教会的星期日和特别节日成了全罗马人的共同节日;人们从出生到婚丧嫁娶,都采用了基督教的仪式;由于基督教特别强调家庭是宗教和道德生活的真正中心,妇女的地位也得以提高;虽然奴隶制并没有完全废除,但是奴隶格斗式的竞技渐趋终止,各种残酷行为和罪恶也减少了;医院更多地建立起来,穷人、病人、盲人以及其他不幸的人得到了更多的照顾;基督教式的教育、艺术和文学得到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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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西罗马帝国崩溃前,基督教就已传教到了很多德意志部落,并且取得了相当的成功。
向德意志人传教的开路先锋是乌尔菲拉(311-383年),他儿童时代被西哥特人俘虏,被带到多瑙河以北西哥特人的居住地。他自小就是个基督徒,在西哥特人中成长的几十年中,他把全部生命贡献给了劝化西哥特人改信基督教。尽管历经磨难,他仍让很多西哥特人变成了基督徒。西哥特人是公元376年进入罗马的,410年劫掠罗马城却没有毁坏教堂,这让已不在人世的乌尔菲拉含笑九泉。
比乌尔菲拉更了不起的是本笃,他生活在公元480至554年之间,出身良好的家庭。一开始,他像佛教的创始人那样刻苦修行,只有一件马毛衬衣,住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岩洞里,食物由一个忠实的敬慕者每天用绳缒下。他在这个岩洞里苦修了3年,后来便去管理12个修道院,创立了本笃教团或本笃式修道院,这在西方世界是一个十分伟大的开端。本笃众多的门徒中,有一个是格列高利大教皇,即第一个由修士变成了教皇的人,也是最有本领、精力最旺盛的一个教皇。
在政治化资本化以前每天奋发向上的基督教中,像本笃、乌尔菲拉这样的修士、修女实在太多了。他们信仰坚定,意志坚强;非常有学问,特别能吃苦;正直无私,慈悲善良;能为基督教贡献自己的所有财富,甚至自己的生命。他们走遍近东,走遍欧洲,去创立一个又一个男、女修道院。在修道院,他们必须同吃、同住、同祈祷,言传身教;有组织、有纪律地工作,热忱敬业地投身于宗教事业。他们每天辛勤地从事农作,从事各种工艺和贸易,以保证修道院既自食其力,又有财力救危济困。
每座修道院有哪些功能?首先,修道院是免费的启蒙学校,无论是识字教育还是灌输宗教信仰,都得从娃娃抓起。其次,修道院是慈善机构,每天都在竭尽全力救助穷人,尤其是孤儿。第三,修道院是医疗机构,既帮信徒医疗心理疾病,也帮信徒医治生理疾病。第四,修道院是旅馆,是旅途之人的免费驿站。第五,修道院是图书馆和博物馆,在那里既可以免费阅读,又可以免费观看。第六,修道院是艺术和音乐学院,那里每天都在切磋工艺,同时还有唱诗班之类的乐队。第七,修道院是农场,每个修道院都拥有田地,既自己种,也租给无地农民种。第八,修道院是各种信息传播总汇,是法律仲裁所,因而可以说是半个行政和法律机构。
在没有进入国家时期的德意志各部落,自然没有统一的政府,那么修道院的上述八大功能,是否实际上是在代替政府的功能?
现在就不难明白,德意志各部落将西罗马帝国撕成碎片时,为什么赶跑和屠杀了罗马的皇帝和官僚贵族,占领了罗马的宫殿和豪宅等,抢了罗马2/3的土地,却保留了罗马教皇、教堂、修道院以及1/3的土地,因为这1/3的土地属于基督教所有。
因此基督教才有条件,在欧洲400年以上无国家、无政府的“黑暗期”,能够顺理成章地代替政府功能。尤其那些千千万万个大大小小的男女修道院,成了“黑暗期”欧洲的一盏盏耀眼的明灯。那个时候修道院的八大功能,恐怕首要功能已调整为从娃娃抓起灌输基督教信仰,让每个欧洲人从生到死终生接受基督教的教育。
美国海斯、穆恩、韦兰所著《世界史》中,是这样简述基督教在北欧取得的胜利:英国人温弗雷德在绍林吉亚、黑森和巴伐利亚苦心工作了30年。754年他作为一个殉道者牺牲在那些人的手里,但是成千上万的人改信了基督教,还有数万个传教士被培训了出来,修道院和学校也纷纷建立起来了。尽管这是黑暗时代,但许多盏明灯都被点燃了······从8世纪到11世纪,基督教在欧洲取得了广泛的进展。它通过中欧,在日耳曼人和斯拉夫人中间,从北海到第聂伯河,从莱茵河与多瑙河到波罗的海向外扩展······不幸又发生了斯堪的纳维亚人、匈牙利人等人的入侵,他们把黑暗时代延长了。斯堪的纳维亚人是丹麦、挪威和瑞典的日耳曼部落,在9世纪时他们袭击了欧洲······开始只是一些凶狠的强盗,后来逐渐变为征服者和拓殖者。最令人吃惊的事莫过于他们在各民族中定居后,迅速彻底地采用了各民族的风俗习惯,这样就保留了很多的文明。到时候他们都变成了基督徒······一群新从亚洲来的游牧民,即匈牙利人或马札尔人,表现出阿梯拉匈奴人的一切勇气和狡猾,一切凶猛性和破坏性。他们定居于匈牙利,被俘虏的基督徒教他们农业,又给他们上基督教方面和文明方面的第一课。在此后的40年中,这些马札尔人都改信了天主教,并且采取了有秩序的生活方式。
韦尔斯的《世纪史纲》和撒切尔、舒维耳所著的《欧洲通史》,对此也有概述:当时掀起了一个有活力的修道院运动······布道团在整个7世纪都在工作,此间大多数英吉利人都成了基督徒······这些新的皈依者在学问方面有了很快的进步。英格兰北部的诺森伯里亚王国有一些修道院成了光明和学问的中心,各修道院都有许多有学问的修士。最著名的是比德,世人称“可敬的比德”。他本是太恩河上贾罗修道院的修士。这修道院的600个修士都是他的弟子,此外还有许多外地来听讲的人。他逐渐精通了当时的一切学问,死时留下了45卷著作,其中最重要的是《英国人的教会史》和《约翰福音》的英文译本,风行全欧。他认为所有纪年应从基督降生之年算起,通过他的著作,基督纪元的应用就在欧洲通过了。
这就不难理解,到了欧洲中世纪的中期,95%以上——也有说是98%以上的欧洲人,为什么会成为基督徒。欧洲几乎人人是基督徒,因此说基督教100%统一了欧洲人的思想,一点也不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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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罗马帝国崩溃以后的欧洲,真正的统治者其实是基督教,这种统治至少维持了千年左右。
公元756年,法兰克王国正式将意大利中部土地赠予教皇,建立教皇国,这说明基督教拥有西欧的土地已远不止1/3。尤其在中世纪的欧洲,基督教除出租土地收税外,还有如下收入:一是信徒需将收入的1/10奉献给教会。二是信徒(尤其是贵族)常在生前捐赠土地、金钱给教会,或死后将遗产捐给教会。三是教会提供婚丧嫁娶、治病驱魔、赎罪券等服务要收费。四是修道院和教会拥有酿酒坊、养蜂场等很多自营产业,收入不菲。五是拥有很多垄断性的经济特权收入。六是可以接受政府或王室租用土地的收入。七是贵族家庭送子女入神职需向教会支付大量钱财和供奉的“献金”收入。八是接受国内外捐赠与政府补贴的收入。
法兰克王国是德意志诸部落中在中世纪前期,出现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真正的国家,正是它后来衍生出了近代欧洲两大强国——法国和德国。它在公元481-511年的最初创建人克洛维,却把国土分给了四个儿子。此后在150年的分分合合中,法兰克人的世界又变成了两个,即说法语的法兰西核心的纽斯特里亚;说日耳曼语的莱茵兰——奥斯特拉西亚。
奥斯特拉西亚的宫相把国王变成了傀儡,然后征服了纽斯特里亚,重新统一了全部法兰克人。这个宫相把权力交给了儿子,儿子又把政权分给了自己的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儿子谢绝了,进了修道院,另一个儿子丕平独握宫相大权。就是这个丕平灭掉了建国者克洛维的后裔,自己做了国王。公元768年丕平死了,他的两个儿子再次平分了王国,其中一个儿子很快死了,另一个儿子查理成了法兰克王国的唯一国王,他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查理大帝。
公元774年,查理征服了他岳父统治的意大利,此后一直没有停止扩张,他显然做着“恺撒”梦。于是公元800年的圣诞节,当查理在圣彼得堡教堂祷告后起立时,教皇突然把一顶皇冠加在他的头上,并欢呼他为恺撒和奥古斯都。但他是一个仅仅学会了读书,连字都不会写的人,只好竭力招揽有学问的人,但这些人都是教士。众多的教士在教授给他的知识中,带有强烈的牧师色彩。所以,他晚年其实一直在皇权和教权之间挣扎。他要求每个12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在接受基督教洗礼后必须重新向他宣誓效忠,保证做一个善良的臣民,但同时必须保证做一个善良的基督徒,如果拒绝受洗礼和受洗礼后反悔,一律以死刑论罪。
查理大帝死后,他的儿子威廉二世勉强把法兰克帝国维持了20多年,死后其三个儿子又平分了帝国。一个儿子获得了帝国的西部,即今天的法兰西;一个儿子获得了东部,即今天的德意志;一个儿子获得了南部,即今天的意大利以及越过阿尔卑斯山脉直趋莱茵河流域的楔形地带。这次分家后的三块土地,均未变成一个真正统一而完整的王国。若干公爵领地和伯爵领地,镶嵌在各王国中;操日耳曼语、法兰西语、撒克逊语等各个不同的民族谁都不能容忍对方,谁都想独立,谁都往往因一点极小的刺激而向国王宣战。昔日的法兰克帝国实际上变成了贵族的镶嵌体,久久难以安定,弄得全欧洲成了战火遍地的时代,法兰克帝国最终无疾而终地消失于这个时代。
法兰克王国是欧洲出现的第一个“一家之天下”的封建王国,建国比中国的夏朝晚了2500多年。这之前因为一批批匈奴人被汉人赶回了欧洲,欧洲人才知道遥远的东方有一个汉朝,汉人很厉害,汉人的贵族爵位分为公爵、伯爵、侯爵、子爵、男爵,欧洲贵族便也照搬了这些爵位。如果法兰克王国能够也学习中国的封建制,在王位继承方面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在国家统一方面既不学古希腊的殖民模式,又不学罗马的直接掠夺别人土地的模式,而是采取文武两手:对愿意接受和平统一的封建领主们,分封他们为诸侯国;对不愿意接受和平统一的极少数封建领主,才杀一儆百予以消灭,欧洲还真的可能实现统一。欧洲和中国面积相当,那样一来,世界还真能出现东西方两个超级大帝国。但是法兰克王国为什么要反其道而行之,一再“众建诸侯小其国”,国王把国家平分给儿子们,导致王国最终灭亡了呢?
这最大的可能与基督教有关。
首先,基督教超预期完成了对欧洲人的思想征服,这种征服给基督教带来了巨大的政治经济利益,例如基督教实际上成了欧洲的最高统治者;古希腊和罗马时代贵族是第一阶级,“黑暗期”以后教士成了欧洲的第一等级,贵族只能屈居第二等级;关键是教会的财富任何时候、任何民族、任何阶级都不敢侵犯,贵族的财富则不断在战乱或改朝换代中被侵犯。但是越富贵化、特权化,基督教越争权夺利,骄横跋扈,贪图享乐,腐化堕落,内斗激烈,不思进取,由上行期转为下行期,像本笃、乌尔菲拉那样能为基督教贡献自己的所有财富、甚至自己的生命的修士、修女,越来越少,打着灯笼也难找。
其次,几百年的激烈内斗,导致基督教分裂成了天主教、正教和新教,后来正教又分裂出东正教。本来,基督教的最高权力一直是罗马教皇掌握着,西罗马帝国崩溃后,拜占庭皇帝和大教长便有理由争夺最高权力。最肆无忌惮的事发生在10世纪,拜占庭最有势力的是一对母女,二人既大胆放肆又荒淫无度,她们逮捕了罗马教皇约翰十世,不久约翰十世就死在她们的看管之下,那个女皇母亲便把自己的私生子以约翰十一世的称号,立为罗马教皇。
所以对于罗马教会来说,考虑最多的,当然是如何统治欧洲才对自己最有利。
首先,基督教不能公开决裂,否则对拜占庭教会的负面影响要小一些,对罗马教会的负面影响则要大得多,因此该忍让必须忍让。
其次,不能直接像古埃及、古巴比伦和古印度那样,建立政教合一的政权,由基督教直接跳到前台执政,因为经历过古希腊和罗马民主制度洗礼的欧洲人,断然不会接受神权国家。
那么,一个分裂的欧洲,或者一个只有封建领主没有国家的“黑暗期”欧洲,或者一个只有众多小国没有任何大国的欧洲,反而有利于基督教躲在幕后统治欧洲。但是,意外出现了法兰克这样的大国该怎么办?办法有二:
一是设立德意志皇帝。让法兰克国王戴上皇冠可是一箭双雕:既可以与拜占庭的皇帝分庭抗礼,又可以一边打着德意志皇帝担负着统一欧洲重任的幌子,一边架空德意志皇帝。一个没有任何实权的德意志皇帝,是断然统一不了欧洲的,那么正好可以利用操控德意志皇帝,让欧洲永远处于分裂状态。
二是学习东方的那个汉朝:极其隐蔽地推行“众建诸侯小其国”。这倒是非常容易做到:一者雅利安人天生极其追求自由平等博爱;二者欧洲有古希腊和民主罗马把自由平等博爱推高到巅峰的光荣历史;三者基督教教义也极端强化平等;四者法兰克王国舍得把整个意大利中部的土地捐赠给基督教,同时查理大帝只是要求每个12岁以上的男性臣民洗礼后必须重新向他宣誓效忠,紧接着就强调他们如果拒绝洗礼和受洗礼后反悔,一律以死刑论罪,这两点足以说明法兰克王国既非常巴结基督教,又非常害怕得罪基督教。因为上述四者,基督教暗中让法兰克历代国王把国家平分给儿子们,实在不是难事。
所以政治经济学原理决定了,基督教重塑“黑暗期”封建制的欧洲,只能是一个今日版图的分裂欧洲。(未完待续)
作者 张国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