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民主罗马到帝国罗马到 永久灭亡罗马背后的政治经济学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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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山大帝国一分为三以后的欧洲,以及北非西亚地区,要么都是极度衰弱的国家蕞尔小国,要么是残存的古希腊城邦和落后的部落,尚处于部落时代的罗马人对此看得很清楚:只要有几个部落能够抱团建国,就能在欧洲和北非西亚称雄称霸。
传说罗马城建于公元前753年左右,归功于一个叫罗木卢斯的人,他把台伯河两岸的100个拉丁氏族集中起来,随后又以类似的方式把萨宾、拉丁、埃特鲁利亚及其他氏族合并起来,又凑齐了100个氏族。罗马的第三个部落形成较晚,是由逐渐增添和征服得来的,成员主要是异族人,也凑齐了10个库里亚(胞族),即100个氏族。
就这样,拉丁人和其他族的人统一之后,有了3个部落、30个库里亚、300个氏族,就形成了罗马民族,可以建国了。
罗马人显然是仿照古希腊人的民主建国模式,但在关键之处有所改动。罗马元老院掌握着真正的实权。元老为终身职位。300个元老代表300个氏族,即每个元老代表一个氏族。最初,元老均由酋长和氏族贤达担任,他们显然是由选举产生的。后来,罗马元老院把贵族头衔授给了它的成员及其子孙,一下子创造出了一个特权阶级。摩尔根说,这个阶级首先侵犯了氏族制度,然后又侵犯了政治制度,最后摧毁了由氏族组织承袭下来的民主原则。
罗马当然在继续吸收外来人口,不过只有前3个部落的人称为国人,后来的外来人口只能称为平民,他们虽然人身自由,但不能担任任何官职,不能参加库里亚大会,也不能参与征服得来的国有土地的分配。再后来平民成了贵族和奴隶之外公民的统称。
大约公元前576年至533年,罗马也仿效古希腊的梭伦立法,废除氏族制而创立了以地域和财产为基础的政治社会,其特点有三:一,以根据个人财产多少而定的阶级来代表氏族,阶级被分为五个,实际形成了六个;二,在罗马设置四个市区,其性质犹如美国的市区;三,以“百人大会”作为新的民众大会来代替氏族制度下的库里亚大会。
罗马人效仿古希腊人民主建国,但在两个关键之处,元老院巧妙作了更改,使民主罗马实际上变成了一个贵族专政的国家。
其一,罗马人仿效古希腊用地域取代部落后,却没有仿效将元老院的元老名额改为按地域分配,元老院仍由300个贵族元老统治,仍是终身任职,仍有一套由个人世袭的贵族爵位。尽管后来最多时元老增至900人,但这一制度也没有任何变化。
其二,百人团无论人数多少,都只有一票。第一阶级尽管人数最少,却包括80个百人团,拥有80票;第二阶级包括20个百人团,附加两个工匠百人团,拥有22票;第三阶级包括20个百人团,拥有20票;第四阶级与第二阶级票数相同;第五阶级包括30个百人团,拥有30票;第六阶级实际为无产者,只有一个百人团,仅拥有一票;另有一个实际与第一阶级利益高度一致的骑士阶层,组成了18个百人团,拥有18票。总票数为193票,每次表决只需简单的多数即视为通过,而第一阶级与骑士阶层共拥有98票,超过了半数。每次都是骑士阶层最先投票,然后是第一阶级投票,如果二者意见一致,就不用再传其余各阶级来投票了。所以,尽管百人团大会每年在马尔丘斯广场举行一次,大会根据元老院的提名选举文武官吏等等,与会者达几万人,表面上既声势浩大又民主气氛浓浓,实际支配政府的力量是财产而不是人数。
民主罗马因此成了一架战争机器,因为开战权和战争掠夺回的财富分配权,都在第一阶级和骑士阶层手中,每次战争的胜利果实,元老院贵族和将军们当然分得的最多。既然如此,每次表决是否开战,双方的投票当然会惊人一致:开战!
但是这架战争机器也越来越碰到了难题:因为一年又一年、一代又一代永远也打不完的仗,许多士兵难免想回家种国家分配给自己的土地。只有延长应征入伍的期限,才能解决这一难题,这就得给士兵发饷,那样一来士兵实际上成了职业军人,而这是人类有史以来闻所未闻的。幸亏元老院的元老没有像集权国家的帝王们那样吝啬和瞻前顾后,而是投票慷慨拨款解决了这个难题。于是将军们又根据长期累积的作战经验,将军队改造成了历史上赫赫有名的职业化“罗马军团”,每战都让敌人闻风丧胆。
至此不难发现,罗马的民主制度虽然形成不了第一生产力,但是把军事第一生产力的威力发挥到了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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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靠军事第一生产力,打出了人类有史以来地跨欧、亚、非三洲最大的帝国,北部边界抵达多瑙河和莱茵河;西部边界直达大西洋,包括后来成了英国领土的不列颠在内;南部边界拥有北非诸富饶的行省,把非洲南部没有开化的黑人部落隔开了;东部边界占有小亚细亚和叙利亚,包括阿拉伯沙漠,以及埃及和红海之间的西奈沙漠是罗马的一个行省,叫做阿拉伯;罗马不少时间还占有了美索不达米亚的上部,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的巨大弯曲之间的地区,作为一个行省,控制亚美尼亚这个属国······总之,从地图上看,地中海完全成了罗马的一个内湖,黑海也差不多被它围完了;从人口方面说,那个最初只有15万人的罗马,现在的人口在1亿至1.5亿之间。
罗马人打了多少仗不计其数,但是最决定胜负的一仗,是“罗马军团”问世之前,与迦太基的一场战争。当时迦太基远比罗马强大,但如果没有胆量去打比自己强大的敌人,就不是罗马人;只有胜了远比自己强大的敌人,罗马才能威震四方,所向披靡。
双方的这场战争史称“布匿战争”,一共进行了三次,断断续续持续了119年!
第一次布匿战争打了24年。罗马虽然是胜利方,但也是惨胜,因为罗马损失了700条船和20万人。双方议和之后,迦太基赔偿了大量黄金,还放弃了在西西里岛西部所占有的一切。此后几年,罗马人并未完全遵守和约,又夺取了科西嘉岛和撒丁岛,还越过亚得里亚海,在伊利里亚获得了一个据点。
但总的来说,战后22年双方是维持和平的,只是和平的日子并不比战争的日子好过。双方共同苦于匮乏和混乱。迦太基境内暴乱频发;回国的士兵得不到薪饷,哗变抢劫;土地荒芜,无人耕种。迦太基一位将军在镇压骚乱时手段极其残忍:成千的人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罗马人则因为高卢人乘人之危大举入侵,虽然打败了高卢人,但也有4万罗马人被杀死在太拉蒙。在面临高卢人的最大威胁时,罗马人甚至用人祭来祈求战胜高卢人,这证明罗马人当时在道德和思想上仍然堕落。直到罗马人征服了古希腊诸城邦,被古希腊文化俘虏后,才逐步变得文明起来。
因为迦太基那边出了一个“战神”汉尼拔,第二次为期17年的布匿战争,因为汉尼拔点燃复仇之火而打响了。汉尼拔大军占领了罗马盟邦——西班牙的一座城市,之后把战争推进到意大利本土。他在意大利南征北战15年,一次又一次战胜了罗马,从来也没有失败过。最辉煌的胜利是康内战役,据说他从在罗马阵亡的骑士手指上收集的金戒指就有1-3斗。但罗马人最了不起之处就是坚决不投降,不获胜利绝不收兵。
因为一直得不到家乡的接济,长期孤军在外的汉尼拔军队越来越减员,导致公元前202年的扎马之役,罗马人让汉尼拔生平第一次尝到了吃败仗的滋味。第二年,迦太基又被迫付出大笔黄金作为赔款;只被允许保留10艘战舰,其余的一律交割给罗马;割让西班牙,包括丰富的银矿;保证今后未经罗马同意不得重启战端。
公元前149年,因为这时已有了罗马军团,还因为当时罗马领袖是一位性格严峻的老农,他在元老院或其他地方每次演讲的结束语都是:“迦太基必须毁灭!”,所以第三次布匿战争还是开打了。罗马军团寻衅进入迦太基后,迦太基人吓倒了,不光交出武器,还交出300多个贵族作为人质,但是一位罗马执政官冷冰冰地通知说,他们的城市必须毁灭。在愤慨和决死的心情下,迦太基人作了非常激烈的抗战准备,把每一块可以找到的废铁都用来铸造武器,妇女们剪下她们美丽的长发拧成弓弦,他们紧闭城门,严守城头。坚持了两年,他们的城池最终还是沦陷了。估计50万迦太基人中有45万被杀,其余的5万人都被卖作奴隶。罗马人在迦太基城市的废墟上用犁翻了土,表示这个城市永远不得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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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治经济学逻辑,民主罗马必然变成帝国罗马。
首先,战争越多,胜仗也越多,军事第一生产力掠夺的财富也越多,财富主要落入了世袭的第一阶级——极少数元老院新老贵族手中。他们喜欢将新的财富大规模地购买地产,因不履行法律手续,也不必缴纳地租;土地要么由奴隶耕种,要么出租给众多丧失土地的农人。
其次,骑士阶层虽然分得的财富也不少,但一者军职不能世袭,军权传不到下一代;二者将军们还得拿出一部分财富分给手下得力干将和士兵,因此与世袭贵族的财富比,差距越来越大。但所幸这时罗马出现了资本家,这些暴发户不是罗马本地人,而是被征服后新设置的各行省商人,主要靠狡猾的钻营来承包大工程等,获取巨额利润。他们都没有融入到元老贵族中去,但都有元老贵族、尤其有缺钱的将军做靠山,如大将庞培就是一个包税人的靠山。
第三,曾是早期罗马邦国和后来罗马军团骨干的农民,因为战争大量伤亡减少了他们的人数,土地兼并又减少了他们的土地,他们一部分变成了罗马城里的闲散人,其中有很多人困于债务;剩下的则变成了自耕农和大地产主的佃农。罗马最多的当然是奴隶,罗马人的最大嗜好是每天在格斗场看奴隶们的生死格斗。因为格斗规定,一方一定要把另一方杀死为止,这太刺激了,所以几乎场场爆满。罗马曾发生一次从格斗场逃出的斯巴达克斯所领导的格斗者起义,虽然坚持了两年仍被镇压,结果6000个被俘者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沿着亚庇乌斯大道钉死的被害者有好几公里之遥。所以,罗马形成了以奴隶制和农奴制为基础的经济体系。
罗马民主的最大特点,就是元老和将军们利用那种在羊栏里召开的拙劣会议,搞出与人民群众感情完全相反的表决结果。对此最痛恨的,就是那些并无实权的执政官们。譬如保民官提比利乌斯·格拉古,谴责富人们的贪婪,建议下令把阿塔罗斯的财富交给老百姓。但是后来在丘比特神殿的一场冲突中,拥护他的300人被杀死,他也被元老院的两个元老用一条破板凳活活打死。更可悲的是,10年之后他的弟弟凯尤斯·格拉古,也当选为保民官,并怂恿百人团大会重新制定哥哥推崇的土地法,还成功地通过了有利于无产者的措施,结果在公元前121年的一场混乱中,他也被元老们杀死。
新的执政官马利乌斯终于意识到老百姓的支持没用,必须得到军队的支持,而这时因为将军们与元老们的财富差距不断扩大,军队与元老院事实上已有了深深的矛盾,他便利用这一矛盾设法得到了军队的支持,结果不但顺顺利利当了6年执政官,还使自己成了独裁者。
到了这个地步的民主罗马,不但阶级矛盾越来越深,关键是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越来越错综复杂而且越来越尖锐,这给将军们舍弃执政官自己直接成为独裁者创造了条件。
最先登场的将军是科尔奈利乌斯·苏拉,他奉元老院之命东征4年后胜利归来,却发现政敌们剥夺了他的公权,没收了他的财产,还杀害了他的朋友们。他的报复是骇人听闻的,在罗马广场上一天天披露一批又一批名单,全是“被宣告为公敌”的人,结果一共有5000多人被杀死或被放逐。他使意大利大部分地区人烟荒芜。他用大片土地和别墅来报答他的士兵和支持者,同时让元老院恢复了权力。结果,因为有军队和贵族作为后盾,从公元前82年到公元前79年,他实际上成了独裁者,可以被称为国王或皇帝。
他很快就死了,他手下的两名将军革拉苏和庞培,通过威吓元老院而当选为执政官。由于斗争过于激烈,两人又找尤利乌斯·恺撒成为合作者,于是有了第一次的三头政治。庞培是个军事上的英雄,革拉苏是个富有的资本家,恺撒是个机敏的政客和有才能的演说家。三人瓜分了罗马世界。恺撒分得了西部,革拉苏分得了东部,庞培分得了中部和南部。
恺撒在西部为罗马扩大了边界,还赢得了一个很大的行省,名叫阿尔卑斯北高卢。革拉苏在东部被波斯打败了,被俘了,波斯人说他爱金如命,就用金汁灌进他的喉咙,让他在残酷的幽默中死去。庞培则成了唯一的执政官,他和元老院联手,企图剥夺恺撒在高卢的兵权。恺撒进军罗马打败了庞培,庞培逃亡埃及,在埃及被暗杀。
恺撒把罗马的一切实权都掌握在手中,但设法保存共和国的形式和名称。元老院继续开会,但是在恺撒的控制之下;恺撒依然是两个执政官中的一个,但恺撒的话就是法律;保民官也依然存在,但他们主要的权力却已授予恺撒;财务官和助理执政官的人数增加了一倍,但他们无一不是凯撒的亲信。恺撒成了终身独裁者,被授予了除国王之外的所有其他称号。但公元前44年3月的一天,元老院正讨论允许他在意大利以外的地方享受国王的尊号,他却被“朋友”刺死了。
于是罗马第二次出现了三头政治的局面。三人中,安东尼和列庇都斯是恺撒的部下,屋大维是恺撒的养子和财产继承人,亦称恺撒(屋大维)。三人首先联手推翻了元老院,约有300个元老被杀死,他们的地产被分给了三巨头及其士兵。接着,三巨头又打败了拥有军队的政敌,迫使政敌们自杀。再接着,三巨头又瓜分了罗马,但最后恺撒(屋大维)迫使列庇都斯辞职和安东尼自杀,他独裁统治罗马43年。
他享有将军和国父的尊号,也接受奥古斯都(威严)的称号。变成奥古斯都·恺撒的他,终身以罗马首席公民自居,机智地一边拒绝把执政官的任期延长到终身,一边让元老院每隔5或10年授予他一次。他事实上拥有了和皇帝一样的权力,但终其一生不称帝,一定要等到他死后继任者称帝以后,再追认他为皇帝。他的目的达到了,因为他死后,罗马正式变成了帝国,他也被追认为皇帝。
他的最大功劳,是自公元前29年始,开启了罗马200多年的和平岁月。但对于军事一直是第一生产力的罗马帝国来说,和那个被罗马灭掉的迦太基一样,和平未必是好事,反而可能加速其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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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首先来看看帝国罗马为什么反而选择和平。
第一,军事第一生产力的边际效应已达极限。帝国的西边是大西洋;北边和南边分别是雅利安人游牧部落和黑人游牧部落,远程掠夺成本极高,收益极小;东边是强敌波斯,战争的代价越来越大。
第二,民主罗马,军事掠夺的财富,主要被元老和将军们瓜分了,所以他们总是投票发动战争;帝国罗马,军事掠夺的财富皇帝并不敢直接据为己有,因此反而能够首先考虑国家利益,选择和平。
第三,那个“富不过三代”定律,导致罗马军团已只是表面强大,实际上战斗力极弱。这一点首先最了解的,是莱茵河和多瑙河对岸的日耳曼人。罗马停止战争后,没了战俘,奴隶日缺,日耳曼人便掳掠奴隶卖到罗马,后来有的日耳曼人干脆把自己卖给罗马做奴隶。奴隶买卖中发现了一个秘密:可以混过去当兵,因为富贵的罗马人都不愿意当兵。好在军队领饷之后职业化了,罗马反倒乐于招收外族人当兵。久而久之,军队中的日耳曼人竟然多于罗马人。日耳曼人因此又发现了一个秘密:罗马军团古老落后,战斗方式几百年没变,如果真打起来,一击即溃。日耳曼人等游牧部落,因此不断越过莱茵河和多瑙河侵扰罗马,可怜的罗马帝国停止侵略后,反而由侵略者变成了被侵略者。罗马帝国被迫将重心东移,渐渐地形成了东半部和西半部的格局。西半部设了一个副皇帝,职责主要是领导与日耳曼人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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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多年的和平,罗马陆地上好几十个兴旺的城市得以拔地而起;在地中海内湖,成千上万的风帆往来如梭,运载着麦子、酒、橄榄油、毛织品、碗碟和金属器皿等,这些商品还到达了斯堪的纳维亚、日耳曼、俄罗斯、印度、中国、东印度和非洲中部等地区,在向世界宣告罗马的富庶。
但这些只是罗马表面的经济繁荣。事实上罗马潜藏着两大无可救药的巨大危机。
其一,罗马式民主制度加上几百年军事第一生产力,导致掠夺的财富大多跑到了极少数元老贵族和骑士阶层手中。更可怕的是,这个阶层利用对外掠夺来的财富进行第二次对内掠夺:他们大规模购置地产,但不履行法律手续、避免缴纳租税;他们疯狂兼并土地,导致连被称之为“国人”的罗马农民,很多也失去了土地,沦为农奴。
罗马的1亿至1.5亿公民、平民和奴隶,在15万“国人”的罗马对外掠夺以前,他们对于罗马来说都是外国人;在15万“国人”的罗马对外掠夺的战场上,他们都是罗马的敌人;在15万“国人”的罗马对外掠夺以后,他们都变成了罗马的底层民众,但失去了土地等财产。甚至连15万“国人”中的地道罗马农民,很多也失去了土地沦为农奴。罗马因此形成了以奴隶制和农奴制为基础的经济体系,这个经济体系中的主体,就是那1亿至1.5亿罗马公民中的绝大多数。这个绝大多数并不认可罗马是自己的祖国,加之战争期间的罗马完全是文化沙漠,没有对国民进行任何文化教育,和平期间虽然有了文化教育,但因为文字只能书写在羊皮上,太昂贵,文化教育只是贵族等极少数有钱人的专利,广大贫穷阶层仍然得不到任何文化教育,因此他们对罗马仍然没有任何归属感。到了和平时期,他们反而越来越痛恨罗马。因为战争期间,有军事第一生产力创造的收入,国家的税赋还轻一点;到了和平时期,没了军事第一生产力的创收,国家不断加重税赋,导致他们不堪重负,当然更会痛恨国家。这就难怪,后来日耳曼诸部落打进来时,抵抗的只有罗马军团,罗马民众不但不抵抗,反而纷纷参加了日耳曼人的大军。因为很多民众认为,日耳曼人即使野蛮,也许不会比罗马的收税官和奴隶的监工更为残酷。
其二,罗马式民主制度,必然导致罗马帝国是“多家之天下”,而非“一家之天下”。因为每一届的罗马皇帝,都得由元老院和百人团大会选举产生,这就意味着大贵族和大将军们都有资格争选皇位。每个胜选的皇帝,都在想方设法把皇位传给自己的儿子或其他亲人,每个有实力的大贵族或大将军则在绞尽脑汁夺取皇位,皇位争选因此异常激烈和残酷。这种激烈和残酷,导致皇帝走马灯似地换,以及不正常死亡的皇帝特别多。例如公元217-270年,53年就换了30个皇帝,平均每个皇帝在位还不到两年;皇帝一多半是被谋杀或自杀的,如上述30个皇帝中,善终的就只有一个。用非正常手段夺取皇位靠军队,坐上皇位得报答军队,要报答就得杀掉很多富人获得财产,得到报答反过来刺激有雄心的将军也想坐皇位,这就是罗马皇位争夺的恶性循环。如谢维路斯从多瑙河上一支军队的司令官坐上皇帝宝座后,就整批地屠杀有钱人,然后把有钱人的地产分给了他的兵士。
只有处理好罗马帝国的利益分配和阶级矛盾,罗马帝国才有救,但是,罗马皇帝们深陷皇位之争,根本无暇解决罗马帝国的任何深层次问题。
所以,表面十分强大的罗马帝国,只需要一个“蝴蝶效应”,就可以让它顷刻间土崩瓦解,粉身碎骨,永久灭亡。
这“蝴蝶效应”来自遥远东方的中国。韦尔斯的《世界史纲》说:日耳曼人是一个楔子,匈奴人是一个锤子,中国的汉武帝先敲锤子,锤子再砸楔子,楔子便楔碎了罗马帝国。
原理是这样的:汉武帝开始反击匈奴,迫使匈奴西迁,对日耳曼诸部落形成了巨大的挤压。关键是日耳曼诸部落这时已知晓了罗马的底细,因此最怕的不是罗马而是匈奴,他们为躲避匈奴,在罗马北方长达3000多公里的边境线上,几乎同时杀进了罗马,把西罗马帝国撕成了碎片。
所以,罗马从民主到帝国,从兴到亡,背后贯穿了政治经济学逻辑。更简单明了地说:罗马和古希腊一样,它们永久灭亡的根本原因,都是在最落后的时代选择了最先进的民主制度,导致制度永远成不了第一生产力,只能始终把军事当作第一生产力。军事第一生产力的天敌是和平,尤其是长久的和平。因为在长达200多年的和平岁月里,意味着罗马赖以生存的军事第一生产力停产了,长期不能给国家创收了,罗马怎么可能不与古希腊一样,永久灭亡?(未完待续)
作者 张国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