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数学看中国古代的科学(二)元朝时期。统治者比较重视数学,一般学校教育中包括数学

根据《中国数学史大系》,“元代统治者比较重视数学”。“忽必烈对数学人才的招用不遗余力”。“元代虽无专门的数学教育之设置,但是在一般学校教育中包括数学内容”。“元代在许多部门都要求下层官吏必须掌握数学,否则不能录用。对于推动人们注意学习数学,会起一定的作用”。

以下内容出自《中国数学史大系》(作者:吴文俊,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中国数学史大系6:西夏金元明》

第三编 蒙古与元初的官方历算学

“第四章 官方数学教育与对官吏的数学要求

中国官方的数学教育起于隋,盛于唐,北宋到末期时兴时废地搞了几十年,北方的辽、金,西北的西夏和南方的南宋都没有兴办过数学教育,但南宋鲍浣之刊印过《算经十书》,对普及数学起过作用。由于数学有广泛的用途,上至天文历法研究、水利工程和其他技术,以及商业贸易,下到人民群众生活都离不开数学,因此研究者代不乏人,有关著作也不断问世。所有的人,包括最高统治者和最普通的百姓都不例外的有点数学知识。可是做为国家要求官吏必须通晓算术,在中国历史上尚未找到第二个朝代,只有元朝有这种要求。

第一节 元代的官方数学教育

从总体来说,元代统治者比较重视数学。但是一直顾不上考虑设立国家的数学教育,这也许是它的前朝金和南宋没有现成的样板,没有得力的人物提倡所造成的。

元代统治者,尤其是早期很关心数学。本编第一章已讲到蒙哥学习《几何原本》问题。忽必烈是否专门学习过数学,没有见到有关记载,可是他对数学家李冶的一片真情也颇使人感动。数学家王恂全依数学受到重用。

忽必烈对数学人才的招用不遗余力,早在至元十八年(1281年)于诏求的人才中明确包括数学人才:“诏求前代圣贤之后,儒医卜筮,通晓天文历数,并山林隐逸之士。”成宗铁木耳于大德九年(1305年)“诏求山林间有德行文学、识冶道者,遣使徵肖㪺”,且指示说:“或不乐于仕,可试一来,与朕语而遣归”,后来又“累徵肖㪺”。这位肖㪺就是一名精通数学的博学者”。

“元代在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开始在全国各路设置阴阳学。规定“凡在腹里、江南,若有通晓阴阳之人,各路官司详加取勘、依儒学、医学之例,每路设教授以训诲之。其有术数精通者,每岁录呈省府,赴都试验,果有异能,则于司天台内许令近侍。”延祐(1314~1320)初,又重申:“令阴阳人依儒、医例,于路府州设教授一员,凡阴阳人皆管辖之,而上属于太史焉。”这里所说的阴阳人不是数学家,术数也不是数学,但是阴阳人都懂天文数学,而术数中同样有大量数学内容。在中国历史上,天文机构里一直有阴阳人,也就是星占之类的工作是天文机构的任务之一,可是像元代这样在地方上设阴阳学教授的作法极为少见。

元代虽无专门的数学教育之设置,但是在一般学校教育中包括数学内容。对于蒙古族官员子弟有学习数学的规定,至元八年(1271年)五月“令蒙古官子弟好学者,兼习算术。”显然不是对所有的子弟,而是“好学者”。这个规定公布之后到底有多少人“兼习算术”,不得而知。

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十一月初六日对官员等的子弟“学习书算”问题又重新提出,并做了具体安排”。

“通过以上所述,可知元代没有恢复中国历史上有过的专门数学教育,以后的明、清两代也未恢复,以前的金、南宋同样如此。因此,不能单独看待元朝,实际上已经是长期形成的状况。不过,元代还是了解数学的重要价值,重视数学教育的,所以令蒙古官员和怯薛歹的子弟要像汉族的青少年那样学习数学。通过下一节将进一步证明元代对数学的重视”。

“第二节 对官吏的数学要求

在封建社会里的文职官员,一般都有些数学知识。中国早期计算使用算筹,官员要把算筹装到一个小布袋里,叫算袋,带在身上。唐代、辽代都规定文官要佩带算袋。元代是否有此规定,现在还不清楚。但是明确规定下级官吏必须通晓数学,则是其他朝代所没有的。

至元十九年(1282年)规定,对于岁贡吏员的要求是:

“各路司吏有缺,于所属衙门人吏内选取。委本路长官参佐,同儒学教授考试,习行移、算术,字画严谨,语言辩利,诗、书、论、孟内通一经者为中式,然后补充。”

这里所说的是:在地方上如果下层官吏出缺,可在本衙门内选取,通过本路长官和儒学教授主持考试,考中的可补缺录用。考试科目里明文规定有“算术”,即要求应试者能计算,而且是考试科目的第一项,可见对官吏的数学要求占有重要地位”。

“当时,对官吏通晓算术的要求不限于户部令史,早在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九月对于书吏已有类似规定,而且特别强调“诸司文案为书吏者,其责甚重,贵在得人”,“今后发补察院,本各道书吏,当面试验:首论行止,次取吏能,又次计月日多者,为优。”考试科目分为两大类:

行止:事父母孝、友于兄弟、勤谨、廉洁、谦让。

吏能:行遣熟闲、言语办(辨)理(利)、通习条法、晓解儒书、算数精明、字画端正。

还有一个条件,就是“自来不曾犯赃私罪,经断”。

明确规定“首论行止”,也就是人的品德为最重要的条件,吏能是次要的。但考试科目里有算数,而且要求精明,是很好的做法。

大德八年(1304年)对于典吏规定:“行省典吏,依准部拟于各路两考之上、散府考满有解,由司吏书算熟闲(娴)、谙练官事,或四书内科一通大义者,选充。”这就是由司吏选拔,典吏再次要求算术。可以说是层层要求数学。

由上述情况可知,元代在许多部门都要求下层官吏必须掌握数学,否则不能录用。对于推动人们注意学习数学,会起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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