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禁烟的规定,为什么国外的先进法律条款就不能借鉴?

【本文来自《谈谈新加坡的禁烟情况》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有关禁烟的规定,既无关意识形态,又无关爱国卖国,为什么国外的先进法律条款就不能借鉴?

我也是个老烟民,至今吸烟近五十年(14岁、初二开始吸烟)。我欢迎立法严格限制开放吸烟的公共区域,就像新加坡一样的严格限制,严厉制裁违反规定的人和行为。但也反对“私刑”扩大限制范围。吸烟的也好,反对吸烟的也罢,只要双方都严格的执行法律秩序,就能各自安好和平相处。想要扩大禁烟的公共区域范围,那就通过“修法”的程序,让烟民知道红线在哪里,让烟民自觉执行。又不执行的,辅之以高额罚款。第二次在禁烟区吸烟,那就罚款加行政拘留。总之,全社会只要严格守法尊法,大家都会安好,社会会更加和谐。

至于进一步提高烟税,作为一介烟民,我也并不会提出反对意见。能抽的起烟,我就抽一口;抽不起了,那我就忌掉。不吸烟,也不会死人,有什么大了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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