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 “伪智驾”:智驾就该是真智能,不是甩锅式辅助

【本文来自《智驾安全红线:严禁 “脱眼”,阶梯式惩罚势在必行》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个人反对这种建议。

智驾,就应该是真正的“智能驾驶”,而不是所谓的“智能辅助驾驶”。从国家产业政策的角度来看,我们的目标应该是推动高阶智能驾驶技术早日成熟、落地应用,而不是引导企业在低水平的技术路线上进行无效竞争。

针对目前所谓的“智能辅助驾驶”,必须建立严格的责任划分机制和使用限制,让相关企业切实承担起本该属于它们的责任。

不能出现这样的情况:没出事的时候,把智驾吹得天花乱坠;一旦出了事,却把责任全部推给驾驶员。只要企业在鼓励、引导消费者使用这类产品,就必须为消费者的使用行为承担责任,即便存在消费者不当使用的情况也不例外。消费者不是实验体,不需要为产品的不成熟买单。消费者的一切不当使用,都应该在企业通过产品设计本身得到有效限制。

在国家尚未出台统一政策之前,企业更应该主动为自家的产品负责,真正为自己的技术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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