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作为一个小结构,父母对于孩子的控制权究竟有多少?
【本文由“张广才”推荐,来自《云南通报“赤裸小孩”调查情况》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这起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当下社会家庭和社会的边界。家庭作为一个小结构,父母对于孩子的控制权究竟有多少?当社会觉得你不能这么养孩子,而父母觉得孩子是“我的”,我就想这么做时,谁的权力更大?在古代,家庭的“家长”在家庭这个小结构里具有绝对的权力和生杀予夺,父亲甚至可以公然打死儿子;而在一个绝对“社会共育”的假设条件下,家庭解体,抚养孩子是全社会的责任。
而今天的社会处于这两者之间,所以社会与家庭的责权就有很多牵扯不清的东西——社会没有办法代替家庭的生育,和养孩子的经济支出,但是家庭脱离了社会的公共福利和制度结构也无法独立养孩子,且“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孩子是民族的未来”这样的理念已经成为共识——这其中的暧昧拉扯就会产生很多极端案例上的错位。除了这个“野人孩子”还有之前的“网瘾学校”和海量的“原生家庭奇葩故事”、虐待和“私自堕胎遗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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