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的年化利息一般在20%以上,这种完全不利于社会和谐的勾当,为何要允许存在
【本文由“涨停板王”推荐,来自《苏商银行催收外包名单公布:此前三方催收人员冒充司法机关人员》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据说,网贷的年化利息一般都在20%以上,甚至实际达到30%以上,远超了国家规定的高利贷界限,只是以一种灰色的形式来“约定”。
常规实体行业的利润率在3~5%,很少有行业能达到10%以上。那显然网贷的利息理论上是不存在能够正常偿还的可能性,也就是必然会爆。那为什么借贷行业不把利息降到一个符合实际偿还能力的位置呢?显然,它们一开始就是打着涸泽而渔的目标而去。在借款方彻底丧失还款能力之前,攫取超高的利润。
这种完全不利于社会和谐的勾当,为什么要允许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