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后的维权成功
话说今年三月,我母亲和熟人准备去北欧旅行,找到北京某旅游公司,结果本市的旅游代理商(据说自身经济问题严重,老赖)挪用她们的旅游预付款七万元,未支付给旅游公司,因为这个代理不止一次这么干了,旅游公司也烦了,虽然组团准备了好了她们的东西,但咬死口除非收到钱,不然不能登机成行,结果代理就是不打钱,最后没有成行,然后回到本地找代理交涉,代理拒不退还预付款,找文旅局和公安局协助均无效,最后只能打官司了,走的简易程序,连旅游公司和代理一遭告了。
后来经过几个月的等待,终于开庭。最后判决胜诉,旅游公司退还旅游预付款,要求的额外赔款(按合同某些条款应该有2万左右)法院只支持5000,后来昨天执行期限到了,钱还没到账,与旅游公司交涉了一下,今天到账了,前后折腾了半年,算是把这事了了,维权成功了。
期间我母亲心脏不太好,经常心脏难受,本来她心脏没什么事的…结果没办法吃了两个月倍他乐克,去医院检查,大夫甚至怀疑不是器质性的,让她去看精神科,就是怀疑是气的…后来七月左右已经好多了,随着官司形势大好,心脏也没问题了…怎么说呢,情绪真影响心脏健康,这事也没法算到代理和旅游公司头上,本来就被损害,再气出问题来哪说理去,还好现在都妥了。
再就是很大程度上代理这种老赖真是麻烦,给我妈她们打钱的时候旅游公司的领导叹气,他们和代理还是个麻烦,连违约金带我妈她们的旅游款项十几万不知猴年马月能要回来,账面上看那俩代理早已经把房子车什么的都抵押了,这明目张胆的近乎诈骗的挪用款项,文旅局,公安局和旅游公司都拿他们没办法,看起来法院执行也是麻烦…
通过这次事情,感觉某种意义上讲,现在很多问题,是社会合理秩序的维护效率问题。当维权和的时效太差和综合成本高的情况下,当处置不法的效率和力度就缺乏威慑的情况下,对社会环境是有很大消极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