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翻译的尺度:误译背后的帝国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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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最近读蒋廷黻《中国近代史》,有一段涉及了外交照会的翻译问题,不过我没太看懂,不知能否指点迷津。(14/8/2025)
此句英文出自照会第一段(全文链接放在左下角“阅读原文”,有兴趣的学者可通读研究):
......that Her Majesty The Queen of Great Britain has sent a Naval and Military Force to the Coast of China, 【to demand from The Emperor satisfaction and redress】 for injuries inflicted by Chinese Authorities upon British subjects resident in China, and for insults offered by the same Authorities to the British Crown.
......女王陛下已派遣海陆军前往中国沿海,【要求皇帝】对中国官员加诸在华英国臣民的伤害以及对英国王室的侮辱【作出满意的交代与补偿】
理解“satisfaction”是解读此句的关键。《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对该词在法律/外交文书语境里释义如下:
[U] (fml 文) (a) adequate response (eg compensation or an apology) to a complaint (对投诉做出的)满意的回应(如补偿或道歉)
“satisfaction” 一词,首先是要求清廷承认错误并作出回应,意在挽回英国王室因受“侮辱(insults)”而失去的颜面;“redress” 则着重于具体的补偿或补救措施。二者合用,形成一虚一实的“组合拳”,实质是对清廷的正式索赔与讨说法。
回头再看当年的官译——“求讨皇帝昭雪申冤”,多么简练雅致,却极不守信。更离谱的是,清廷在随后答复照会的谕旨中说:
“兹所求昭雪之冤,大皇帝早有所闻。必当逐细查明,重治其罪。现已派钦差大臣,驰至广东,秉公查办,定能代申冤抑,该统帅懿律(注:侵华英军司令George Elliot) 等,着即返棹南还,听候办理可也。”
今日读来,既可悲又可笑。真不知是翻译误解了原文,还是翻译刻意“蒙”了琦善,抑或是琦善与翻译合伙“蒙”了皇帝。
英国发照会索要“satisfaction”,殊不知,大清帝国更讲颜面。译文竟能颠倒乾坤,把“外交案”变成“讼案”,也难怪历史学家蒋廷黻在书中大书特书此事。
那句“译者遵照巴麦尊的训令只求信,不求雅”,值得特别重视,放在今天依然有现实意义。政治、外交、法律文本的翻译,不能用文学的审美去衡量,更忌为了“雅”而牺牲准确。
晚清“翻译”欧美小说的林纾自称“鄙人不审西文,但能笔达”,全凭口译者转述,再妙笔生花改写。他那“翻译家”的称号,来得真是邪乎,也全仰仗不读外文的读者抬举。
今天我们仍应从“satisfaction“这一案例中汲取教训:政治、外交文本的翻译,无论是中译外还是外译中,“信”也是不可动摇的底线,旁观的外行也不要盲目推崇“雅译”,莫见“雅”就拍手叫好,见“不雅”就怪译者文笔欠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