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于“美奸”是怎么处理的—政治迫害
独立战争时期,各个殖民地成立委员会,迫使每一个人宣誓效忠于合众国,胆敢不宣誓者,一律关进大牢,没收一切财产。
爱国派强迫几百万人迅速站队,瞬间使人民分为两个不共戴天的派别。这种情形甚至出现于亲人、朋友之间。爱国派对不支持独立的人进行无情的暴力打击。因此不少人为了表态,不得不与亲人、朋友决裂。一个康涅狄格州的效忠派描绘这种情形:“邻居反对邻居,老子反对儿子,儿子反对老子,谁要是不肯把自己的剑插进亲兄弟的心窝,他就会被称为大坏蛋。
除弗吉尼亚和马里兰,其余各州的大地主都是英王统治下的既得利益阶层。他们不支持独立(甚至还包括不少农民)。美国对此的处理方式是没收他们的土地财产,于是很多地主不得不保持低调,以保住自己的财产。他们(效忠派)受到了排斥,公民权被剥夺,使他们在法律上得不到赔偿损失的权利。法律强制他们去为他们所痛恨的事业负担费用,同时还不让他们有发表言论的自由。凡是受到不忠实于“爱国”事业的怀疑的人,会受到私刑、侮辱、监禁、充军、财产充公或者判以死刑的处分。整村的王室拥护者被赶到了内地,以防止他们在英国陆军来到时进行协助。
没收财产:
1777年11月,国会建议各州没收变卖效忠派的财产。这个提议迅速得到支持。“新罕普什尔没收了二十八份大地产,包括温德华斯总督的地产在内。马萨诸塞州没收了与英国并肩作战的那些人的财产,其中包括着沿海三十英里的培培累尔的地产。在纽约州,约翰•约翰孙公爵的五万亩庄园,菲利普斯的三百平方英里的庄园,摩里斯的家产和许多大地产都被划分出卖,这些地产通常是划成面积不超过五百亩的地区卖出的。各处王室和地主的财产都被没收。宾夕法尼亚所接收的潘恩的地产,价值就几乎有一百万英镑。纽约州所没收的地产约值三百十六万西班牙银元。
人格侮辱:
乔治亚洲的著名效忠派托马斯·布朗,此人是一个富有的种植园主,1774年才来到殖民地。1775年一群独立派来到他家中,要求他向独立事业宣誓效忠的,他拒绝了,并开枪打伤了他们的头领,其他人打破了布朗头盖骨,剥下了他的部分头皮,并把他吊到他家门前的树上,又来了一出“涂沥青,粘羽毛”的戏码。而后他们又架上一堆火烤他,最终他的两个脚趾头被烧掉。
互杀俘虏:
约书亚·哈迪上尉(Captain Joshua Huddy, 1735 - 1782)是新泽西爱国民兵组织的领导人,曾经两度被效忠派抓获,第一次逃脱了。1782年2月1日,哈迪在防守新泽西汤姆斯河上的多佛尔(Dover)堡垒时,被效忠派联合会的大批部队攻击,他的部下死伤惨重,自己被俘,被送往纽约由英军控制。在他被俘期间,他手下的民兵杀死了一名叫菲尼普·怀特(Philip White)的效忠派流亡者,为多佛尔的死难者报仇。怀特是威廉·富兰克林的好友,威廉决意要为他报仇,下令不经审判就处决哈迪。4月12日,哈迪被以理查德·利平科特(Richard Lippincott)为首的效忠派带到新泽西桑迪·胡克(Sandy Hook)的汤姆斯河岸用私刑吊死,凶手们在他胸口留下了字条:“哈迪偿菲尼普·怀特一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