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 | 印度究竟如何利用印度河水攻击巴基斯坦?看看这篇访谈就知道了…
编者按
签署于1960年的《印度河水协定》曾被视为南亚水资源的合作典范,但在气候变化、水电需求与地缘政治摩擦交织的背景下,其可持续性正遭受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通过对印度前中央水务委员会主席A·K·巴贾杰的专访,帮助读者了解《印度河水协定》的更多历史经纬。巴贾杰称,作为上游国家,印度在既有《印度河水协定》中受制太多,既没有获得充分的水资源,也无法在本土流域修建满足发展需要的水利工程。而一旦停止执行该协议,印度可重启多个搁浅多年的工程以满足发展需要。相较之下,巴基斯坦将陷入不利局面,需投入巨资兴建大型储水项目以缓解水资源压力,而这无疑将加重其经济负担。通篇来看,巴贾杰缺乏在水资源问题上对邻国的平等态度,认为暂停执行《印度河水协定》不仅完全符合其作为上游国家的利益,而且具有充分合理性,符合国际法规定。其指出,《印度河水协定》是“美国介入南亚事务的地缘政治切入点”,并认为一旦巴基斯坦试图与印度就条约展开重新谈判、邀请世界银行派遣观察员介入,印度依据其地理优势和地缘价值,依旧能获得更多资源分配。南亚研究通讯特编译此文,供各位读者批判参考。
图源:外媒
印度前中央水务委员会主席A·K·巴贾杰表示,印度可以在法律框架内充分利用河水资源。
2008年至2011年期间,巴贾杰担任中央水务委员会主席在与巴基斯坦围绕《印度河水协定》(IWT)谈判时发挥了重要作用,监督实施多个关键项目。
在接受吉腾德·乔贝伊(Jitendra Choubey)采访时,巴贾杰深度剖析了印度希望就该协定若干条款展开重新谈判的战略愿望。他详细阐述了印度如何利用现有协定所设立的繁复法律体系下,有效开发印度河流域的宝贵水资源。以下为采访节选:
➤问1:你能介绍一下印度河水协定的历史背景吗?
➤答1:印巴分治后,印度仍控制主要运河源头,特别是位于旁遮普邦的费罗兹普尔。英国殖民者此前建立一套复杂的运河系统灌溉旁遮普地区,因而巴基斯坦领导人担忧,印度掌控其河流源头。为此,巴方领导多次寻求参与分治谈判的人员(包括蒙巴顿勋爵)的帮助,希望达成一项条约以约束印度进而确保水资源的正常供应。
随着二战后英国在南亚地区殖民影响力的迅速衰退,美国便趁势介入,积极推动印巴双方坐上谈判桌。1955年,美国指定世界银行担任中立调解方,最终于1960年促成条约签署。有意思的是,世界银行此后并未在全球其他地区达成类似协议。举例来说,尽管尼罗河流经三个非洲国家,但至今仍无正式的水资源分配条约。《印度河水协定》因此成为美国介入南亚事务的地缘政治切入点。
➤问2:你认为该协定公平吗?
➤答2:我认为该协定对下游国家(即巴基斯坦)相对宽松。当时印度领导人并未替印度争取到更多的西部河流资源。双方没有在每条河流上分别达成共享协议,只是简单划分河流归属,将三条西部河流(杰赫勒姆河、奇纳布河、印度河)分配给巴基斯坦,印度则完全控制东部的三条河流(萨特莱杰河、比亚斯河、拉维河)。
此外,条约还规定,即便印度未违反协定,巴基斯坦水务专员仍可定期前往印度境内进行监督检查,印度也必须定期向其提供水文数据,以协助管理洪水季节水流量。值得注意的是,西部三条河的年水量总计约8000万英亩英尺(MAF)(1MAF≈1233.5m³),印度却仅被允许最多3.6 MAF用于非消耗性目的。
尽管印度对东部河流(总水量33 MAF)拥有完全控制权,但协定对其在西部河流的蓄水行为设限严格,仅允许每日短时蓄水,从而限制了水电发电量。例如,在巴格利哈尔水电站项目中,印度原本希望蓄水2500万立方米,最终却只获准蓄水1300万立方米,远远不能满足快速增长的电力需求。更具争议的是,协定还规定水电工程的出水口必须设置于较高位置,导致泥沙淤积日益严重,进一步削弱了工程效能。
➤问3:如果重新谈判,印度的主要诉求是什么?
➤答3:根据中央水务委员会的内部技术评估,如果重新谈判,印度希望单次储水至少达到一周以生产足够的电力。此外,印度还希望争取建立条约规定的3.6 MAF的储水能力。
➤问4:为什么印度没有废除IWT?
➤答4:这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两年前,印度已向巴基斯坦发出通知,要求重新谈判并修订部分条款,但巴基斯坦并未回应。考虑到近期帕哈甘姆的冲突事件,印度再次发出通知,表示可能暂停执行该条约。如果局势进一步恶化,印度可能单方面废除条约。《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也明确规定,如果两国关系因人道主义危机而恶化,相关国家可退出条约。
➤问5:印度在印度河流域计划了多少项目?为什么这些项目未能按期完成?
➤答5:按照现行条约,印度需要建设大坝以实现总计3.6MAF的蓄水能力。然而,巴基斯坦一直未允许印度在杰赫勒姆河上修建布尔萨尔蓄水坝,该工程本可储水0.5 MAF。尽管印度已正式启动装机容量为100万千瓦的帕卡尔杜尔水电项目,但该项目的建设进展却远远落后于计划。
➤问6:从技术和财政角度,改造这些项目以储存更多水量可行吗?
➤答6:技术上讲,这并不可行。水坝建设期间,巴基斯坦密切监督施工进程,印度无法对工程进行任何升级改造,无法扩大储水量。因此,“径流式”(run-of-the-river)项目无法转换为具有储水功能的水库。
➤问7:如果印度暂停执行IWT,它将拥有哪些即时选项?巴基斯坦又将如何应对?
➤答7:印度可重新启动多个因巴基斯坦反对而搁浅多年的工程,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已规划三十年的伍拉尔湖图尔布尔航运工程。同时,印度还可在不违反条约的前提下,着手建设用于非消耗性用途的3.6MAF水库设施。
更进一步,印度甚至可以在脱离条约约束的情况下,自主建设额外的蓄水工程,并通过隧道将水引流至东部河流。相较之下,巴基斯坦将陷入不利局面。面对枯水季节,它将不得不投入巨资兴建大型储水项目,以缓解水资源压力,而这无疑将加重其经济负担。
➤问8:世界银行是否会出面干预,以维护《印度河水协议》的持续执行?
➤答8:一旦巴基斯坦试图与印度就条约展开重新谈判,便可能邀请世界银行派遣观察员介入,以维护其国家利益。但巴基斯坦深知,在任何重新协商中,印度作为上游国家,天然占据主导地位,往往会尽可能地扩大自身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