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法院叫停特朗普对等关税,这个判决仅具象征意义,只能算“纸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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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的话:这是一篇写于5月28日的文章,当天上午看到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裁定停止执行对等关税政策的新闻,我就断言这个判决是空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果不其然,据央视报道,当地时间5月29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批准特朗普政府的请求,暂时恢复实施特朗普政府的所谓“对等关税”政策。事实再一次证明了我的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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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 5 月 28 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判定特朗普政府于 4 月 2 日宣布的 “对等关税” 政策属于 “越权” 行为,要求停止执行。看上去这个判决很振奋人心,好像美国的司法系统能够以宪法之名去约束总统的违法行为,但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在美国至高无上的最高法院内、特朗普的共和党派系的大法官占绝对多数,因此这场围绕关税政策展开的法律攻防战,最终大概率沦为一场“纸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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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在审理中认为,特朗普以“贸易逆差”为由绕过国会,单方面援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对全球商品加征关税,而该法案仅授权总统应对突发紧急威胁,贸易逆差作为长期经济现象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紧急状态”,且宪法明确将关税立法权专属授予国会,特朗普作为总统无权擅自突破权限实施此类全面关税措施。因此,裁定特朗普关税政策“越权”,必须立即停止。然而,笔者断言,这个判决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效力,只能算是“宣示性胜利”。

之所以说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叫停特朗普对等关税的判决,最终大概率流于形式,这要从美国的司法体系说起。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在美国法律体系中处于联邦专门法院层级,与联邦地区法院同级,它专门负责审理与国际贸易相关的诉讼,并对相关的行政裁决行使管辖权。如果对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专门负责审理来自联邦地区法院、联邦索赔法院以及联邦国际贸易法院的上诉案件。如果对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仍然不服,可以向美国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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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是美国联邦法院系统的最高审判机关,对上诉案件拥有完全的自由裁量权。它由 1 名首席大法官和 8 名大法官组成。目前9名大法官,6 人为共和党总统提名,3 人为民主党总统提名。由于共和党派系的大法官在最高法院中占据绝对多数,从而彻底改写了最高法院的权力版图。大法官们的 “党性”,让他们在处理诸多社会争议问题过程中作出截然不同的决断。例如,在拥枪、移民和堕胎等议题上,共和党的大法官会作出更符合共和党理念的判决,为共和党的政策进行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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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如果特朗普不服国际贸易法院的判决,可以直接上诉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如果被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驳回,特朗普还可以上诉至最高法院。在最高法院这道最后的关卡,共和党派系的大法官有的是办法让贸易法院的判决付之东流。即便无法驳回贸易法院的判决,他们也可以采取如下两种策略:一是以“国家安全”定义模糊为由,为总统保留政策灵活性;二是通过技术性程序拖延审理,使关税政策在诉讼期间持续生效。美国最高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拖上几年,那都是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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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犹如一记重拳打在棉花上——法律层面上的铿锵有力,难掩政治现实的软弱无力。这一判决的不可执行性,恰似一柄解剖刀,精准剖开了美式三权分立的制度性溃烂:当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异化为党争筹码,所谓"权力制衡"早已沦为权力寻租的遮羞布。司法系统试图以宪法文本规训总统权力的努力,在现实政治的丛林法则面前,无异于蚍蜉撼树,徒增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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