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蓝汽车弹窗广告惹众怒!车主:广告遮挡导航,驾驶中险些酿祸!官方回应

来源:大河报

5月27日,深蓝汽车因未经车主同意在车机屏幕上强制推送“感恩回馈购车券”广告,引发全国48万车主强烈抗议。多位河南郑州车主反映,该弹窗广告遮挡行车摄像头及导航界面,甚至险些酿成事故。

深蓝汽车客服称此举为推送“首任车主专属权益”,但律师指出该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目前,深蓝汽车官方及总裁邓承浩已公开致歉,承诺整改。

车主控诉:广告遮挡导航,驾驶中险些酿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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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启动车机时直接惊呆,倒车时广告突然弹出来,360影像全被挡住,差点撞到人!”郑州车主李先生向记者描述当天的惊险一幕。

多位车主提供的截图显示,该广告以全屏弹窗形式出现,需手动点击左上角“跳过”或挂D挡行驶后才能关闭。开封车主王女士直言:“买车时承诺的纯净系统成了笑话,中控屏现在就是个广告屏。”

“我花20万买车,不是买广告位!”郑州深蓝车主刘女士愤慨表示。她说,5月27日早高峰期间,该广告弹窗导致其错过高速出口,多绕行15公里。“客服说挂D挡就能关,但市区堵车时频繁换挡,这不是增加事故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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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蓝汽车客服对此回应称,该广告是“三周年感恩回馈”,仅推送一次,并强调“始终把用户体验放在首位”。但这一说法被车主怒斥“避重就轻”。在深蓝CEO邓承浩的微博评论区,“吃相难看”“拿安全开玩笑”等吐槽已经刷屏,部分车主甚至发起联名抵制活动。

律师说法:强制推送涉嫌三重违法

“未经车主同意推送广告,已踩中法律红线。”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广告法》第四十三条明确禁止未经许可向交通工具发送广告,且必须提供拒绝接收方式;第四十四条则要求弹窗广告“一键关闭”。而深蓝广告需挂D挡退出,操作复杂且延迟关闭,显然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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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购买车辆后,车机系统的所有权应归车主所有。车企未经同意强制推送广告,实质上剥夺了消费者对车机功能的控制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付建补充道。

若购车时未提前告知广告推送事宜,则构成隐瞒重要信息,违反该法第十条关于公平交易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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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若广告在驾驶过程中弹出,可能分散驾驶员注意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安全驾驶”的要求。付建提醒,车主若因广告遮挡视线发生事故,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

企业回应:两度道歉难平众怒

事件发酵当晚,深蓝汽车官方致歉称推送本意是“提醒车主查收福利”,并承诺不再通过车机通道发送信息。CEO邓承浩转发致歉文称:“周末走访市场发现一半车主不知福利,初衷是善意提醒,但方式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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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车主对“善意”并不买账。郑州车主赵先生质疑:“既然是好意,为何不通过APP或短信通知?非要开车时弹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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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并非深蓝首次陷入争议。今年5月,邓承浩提出“员工购G318可离职两个月”引发哗然,被指变相裁员。

“2024年深蓝交付量同比翻倍至24.3万辆,但亏损额达15.72亿元,急于冲量的焦虑显露无疑。“汽车分析师孙先生指出,“强制弹窗本质是病急乱投医,用骚扰用户的方式促销量,只会加速品牌价值崩塌。”

行业顽疾:从大众到奔驰,车机广告成灰色地带

深蓝并非首个因车机广告引发争议的车企。2022年,一汽-大众ID.6车主投诉导航界面弹出购车积分广告;奔驰EQE、长城哈弗等车型也被曝出过类似问题。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数据显示,2024年车机广告投诉量同比激增210%,成为仅次于电池安全的第二大维权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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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移物联河南分公司的技术人员告诉记者,车机广告的技术根源在于车企对联网车机系统的绝对控制权。车辆通过内置通信模块(T-Box)与云端服务器实时连接,广告指令可经OTA通道强制下发至车机终端。

车企利用Android底层权限漏洞,将广告进程绑定核心系统服务,使车主无法卸载或禁止自启动,部分车型甚至在通信协议层预设广告指令位,断网后仍会补推。

“最彻底的办法是物理断网。”车载芯片工程师王先生说,拆卸T-Box通信模块才能防止推送广告,但会导致远程控车、OTA升级功能失效。部分极客尝试加装“防火墙盒子”,在车载网关拦截广告指令,但涉及改装可能影响质保。

监管待完善:车机广告需戴“紧箍咒”  

“车机广告必须遵守两条铁律:非驾驶场景推送、提供永久关闭选项。”孙先生指出,部分车企尝试在充电或停车时推送广告,但深蓝选择驾驶启动时段,“明显越界”。

尽管《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对互联网广告已有规定,但针对车机系统的特殊性,现行法规仍显不足。国家网信办等部门2024年施行的《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弹窗广告需明确告知用户取消渠道,且不得干扰关闭操作。然而,如何界定“干扰驾驶”、明确责任归属,仍是监管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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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机广告与手机、电脑广告不同,其直接关系人身安全,必须制定更严格的行业标准。”付建建议,应明确规定广告弹窗的时间、位置、大小,并要求车企提供一键关闭功能。此外,需明确违规推送的法律责任,例如因广告遮挡导航导致事故的责任认定。

“车机广告的商业模式尚不成熟。”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指出,目前软件开发商依赖融资和广告盈利,但消费者普遍不愿为软件付费,导致广告成为主要收入来源。“这属于阶段性问题,未来需通过规范管理逐步解决。”

部分专家主张“一刀切”管理。汽车行业资深专家邵元骏认为,车机弹窗广告必须经过用户明确同意,且需设置显著关闭标志。“车企应承担主体责任,在购车时告知用户广告推送规则,并提供便捷的关闭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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