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妆行业虚假宣传乱象:Orginese 经销商的 “营销迷局” 与监管警钟

在美妆消费市场蓬勃发展的当下,虚假宣传如同毒瘤般侵蚀着行业诚信根基。近期,知名美妆品牌 Orginese 的经销商网络中,存在一系列触目惊心的宣传违规现象。这些看似 “精明” 的营销套路,实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公然践踏,也为整个行业敲响了合规经营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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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抖音平台的
Orginese 官方旗舰店,一款名为 “玻尿酸肌活舒润精华水” 的产品宣传页堪称 “功效狂欢” 现场。“肌肤白皙稚嫩
97.53%”“快速分解黑色素”“淡斑祛痘 + 92.3%” 等极具冲击力的标语格外醒目,搭配 “敏肌可用”“舒缓修护” 等宣称,营造出
“全能型护肤神器” 的幻象。然而,经药监局备案信息核查,这款产品仅是普通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功效仅标注 “保湿、舒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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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美白、祛斑等功效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的专属范畴,普通化妆品严禁涉足。Orginese
经销商的此番操作,如同给普通面霜贴上 “医美级焕肤” 标签,不仅涉嫌虚假宣传,更触碰了行业监管的红线。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夸大宣传并非个案
——2025 年 1 月,扬州市华星化妆品有限公司因洁面慕斯 “无泪配方” 虚假宣称被罚 2000 元;2020
年香奈儿中国公司也曾因非特化妆品宣传美白功效被罚 20 万元,这些案例均折射出行业内 “功效镀金” 的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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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ginese 精华水的宣传页面,“抖音榜单官方权威推荐” 的字样颇为吸睛,却如同空中楼阁般缺乏实质支撑 ——
既未标明榜单名称,也未披露发布机构与评选规则。这种 “模糊化权威” 的手法,正是经销商惯用的营销套路:利用消费者对 “榜单” 的天然信任,制造
“全民热捧” 的假象,实则是一场自导自演的信任欺诈。

《广告法》明确要求,广告中使用数据、调查结果等必须真实准确并标明出处。而抖音平台规则亦强调,促销活动、榜单评比需公示来源与时效。Orginese
经销商的 “榜单迷雾”,不仅违反法律规定,更可能因误导性宣传面临商品下架、账号处罚等平台惩戒。这种 “蹭权威”
的投机心理,本质上是对市场秩序的破坏,更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粗暴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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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探究
Orginese
的品牌运营脉络,一幅复杂的主体关系图谱逐渐清晰:精华水备案人为广州她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广东腾宇集团全资子公司,后者由戴氏三兄妹控股,是业内知名的化妆品代工厂;抖音旗舰店注册人为长沙顺靖商贸有限公司;而
“Orginese” 商标持有者却是长沙鹏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这家自称与白云山、修正等药企合作的电商企业,同时宣称拥有 “强大培训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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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
“商标持有 — 生产 — 销售” 的三方分离架构,为责任追溯埋下隐患。当虚假宣传事件爆发时,品牌方与经销商往往互相推诿:生产方称
“按委托要求宣传”,销售方称 “按品牌方素材发布”,商标持有方则称
“仅授权使用商标”。但无论责任如何划分,最终承受产品误导后果的,始终是处于信息链末端的消费者。更值得关注的是,长沙顺靖商贸已被多次曝光采用
“高度雷同营销话术”,这种 “复制粘贴” 式的违规模式,暴露出其对法律的漠视与对商业伦理的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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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ginese
经销商的宣传套路,本质上是 “重营销轻研发”
的行业病态缩影。通过炮制虚假功效、虚构权威背书、搭建责任隔离墙,部分企业妄图以最低成本快速套现,却忽视了三个基本事实:其一,监管利剑始终高悬,2025
年化妆品监管新规已进一步收紧宣传口径;其二,消费者认知水平持续提升,虚假宣传的 “智商税”
模式终将失效;其三,行业口碑是企业生存之本,一次违规可能毁掉十年品牌积累。

从香奈儿的
20 万元罚单到华星公司的千元处罚,从国际大牌到本土企业,监管部门对虚假宣传的打击从未手软。对于 Orginese 而言,当
“与知名药企合作” 的供应链优势被 “违法宣传” 的负面标签掩盖,当 “培训团队”
的营销能力远超产品研发能力,这种畸形的发展模式早已埋下隐患。而对整个美妆行业来说,唯有回归 “产品力为王”
的本质,以真实功效取信消费者,才能打破 “营销驱动增长” 的恶性循环。

在消费升级的浪潮中,美妆行业正在经历从 “流量竞争” 到 “价值竞争” 的转型。Orginese 经销商的案例警示我们:任何试图以违法宣传走捷径的企业,终将在监管阳光下无所遁形。唯有合规经营、诚信为本,才能在市场洗牌中赢得真正的 “成功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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