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锤落地前,真理要讲一千遍
最近,西方又刮起一股歪曲和挑战联大第2758号决议的歪风。一些人为什么总拿2758号决议说事?因为这个决议涉及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台湾在国际法中的地位等关键问题。要搞清楚台湾问题,必须搞清楚这个决议。谎言说一百遍,真理就要讲一千遍。
❌ 谬论一:妄称第2758号决议没有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的主权
决议写明:“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
这确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其代表是代表全中国的合法政府及代表,表明“蒋介石的代表”(即台湾当局)占据中国的代表地位是非法的。联合国会员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已取代中华民国代表中国行使国家权利,包括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法律上被推翻的中华民国已不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国号。
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中国的代表权,并没有改变中国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地位。联合国中的中国席位一直代表包括台湾在内的全中国,第2758号决议并未影响“中国”这一国际法主体的领土范围。无论是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还是驱逐“蒋介石的代表”,都是在一个中国框架下进行的,蒋介石集团管制下的台湾属于中国一部分。
在决议讨论过程中,“蒋介石的代表”也表示“其他国家一直强调台湾是中国领土这个事实,关于这点,我再赞同不过了”“台湾人在种族上、历史上和文化上都是中国人”,因此,第2758号决议明白无误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全中国,确认台湾是中国一部分。
❌ 谬论二:妄称第2758号决议没有处理台湾的政治地位
这实际上是美西方此前频频炒作的“台湾地位未定”论的翻版。台湾主权归属于中国,有充足的历史事实和法律依据。1949年以来,海峡两岸都确认同属一个中国,台湾属于中国的一部分,台湾属于中国是第2758号决议的大前提。
虽然这个决议没有从字面上提及“台湾”“台湾的政治地位”,但其核心就是在一个中国框架下处理谁拥有联合国会员国资格以及谁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代表问题。
在第2758号决议讨论过程中,大多数国家认为,这一问题不涉及联合国新会员国加入,而是涉及第18条第3款其他事项问题,即有关创始会员国(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
联合国会议记录也明明白白地显示,绝大多数国家在磋商过程中认同台湾属于中国。在审议第2758号决议的时候,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苏丹、赞比亚等多国发言表示,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权利和驱逐台湾当局是一个单一问题,没有理由将其一分为二。不能因为蒋介石盘踞台湾,“就同意割裂中国领土”。那些想搞 “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所谓“双重代表权”提案,在联合国大会上从来就没有被通过,含有“台湾地位未定”论的提案也均告失败。
联合国秘书处法律事务办公室就第2758号决议作出的法律意见明确指出,“第2758号决议通过后,联合国认为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没有独立地位”“台湾当局不享有任何形式的政府地位”“联合国在提及台湾时长期实践是使用‘台湾,中国的省(Taiwan,Province of China)’”表述。该意见具有权威性,在联合国系统内被广泛接受和认可。
❌ 谬论三:妄称法律上没有任何规定阻止台湾参与国际组织
第2758号决议确认台湾作为中国的一部分,并非“独立的主权实体”。这等于为各国和国际组织处理台湾问题划定红线,不应允许台湾参加任何仅限于主权国家参加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和条约机构。
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都规定仅限于主权国家参加,台湾不符合成为联合国会员国、永久观察员或观察员等资格,不能以任何方式进入联合国系统。
▲ 2024年5月,第77届世界卫生大会做出决定,拒绝将个别国家提出的所谓“邀请台湾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世卫大会”的提案纳入大会议程。不少国际组织和条约机构的章程等规定也排除了台湾参加的可能,美洲国家组织、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等国际组织和人权事务委员会、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等条约机构将其成员资格同联合国会员国地位挂钩,国际刑事法院等国际组织和条约机构承诺依照联合国规则行事,台湾自然不能成为上述国际组织和条约机构的成员。中国建交国还须恪守在建交公报中作出的承诺,不能支持台湾参与政府间国际组织或条约机构。
不管是哪个国家,还是哪个国际组织或机构,要是以任何手段、方式支持台湾拓展所谓“国际空间”,谋求所谓“国际组织参与权”,都是严重侵犯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粗暴干涉中国内政的非法行为。
❌ 谬论四:妄称第2758号决议与其他国家在与台湾关系方面的“主权选择”无关
第2758号决议实质上禁止了其他国家与台湾建立外交关系,任何国家支持台湾参与政府间国际组织和条约机构、与台湾“建交”或发展官方关系,都违反国际法。联合国会员国有义务尊重第2758号决议确认的一中原则,不同台湾建立外交关系,否则是违反《联合国宪章》关于国家主权平等和不干涉内政等原则,构成对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严重侵犯和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
对于已经和中国建交的183个国家而言,其除了遵守《联合国宪章》、尊重第2758号决议外,还需履行在双边建交公报中规定的遵守一个中国原则的义务。比如美国在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中承认一个中国,这就构成了美方应遵守的国际法义务。美国妄图歪曲挑战第2758号决议的任何举措都严重违反国际法,也违背美方在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中作出的承诺。
自古邪不压正,正如乌云永远遮不住太阳。西方不怀好意之徒屡屡在台海掀起风波,明里暗里加速推动台湾问题“国际化”。然而“挑衅越甚,勒得越紧”,中国真理在手,必缚苍龙。在“重锤落地,利剑穿心”前,我们还得把事实和法理反复讲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