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美西方的选官制度,到底谁影响谁?美国的“高考”制度有多奇葩
近期我国的高考制度、公务员招考制度,引起很多人关注。本文简要地跟大家聊聊,中国与美西方的选官制度有何不同,中国与美国的“高考”制度有何不同。
1978年12月我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国开始实行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政策。中国国门打开后,中国人发现美西方国家许多方面比我国好得多,值得我们学习。当时,我国政府就请了西方学者来华介绍他们的选官制度。
令中国官员和学者大感意外的是,外国学者很真诚地说:我们的文官制度其实是向你们中国老祖宗学的,学的是你们实行了1000多年的科举制。
中国人傻眼了!
原来我们隋唐以来的科举制早就出口到西方了。
下文来捋一捋中国科举制的前世今生。
夏、商、西周时代(约公元前21世纪前后-公元前771年),中国选官制度处于萌芽和初步发展时期,主要为“世卿世禄制”:
以家庭血缘关系为标准来选拔任用政府各级官员,以血缘关系的亲疏决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这就是比爸爸啊!你爸爸是谁,决定了你能不能做官,能做多大的官,能得多高的爵位。这属于标准的家庭出生决定论!
时间来到西周(公元前770年起):公卿大夫和诸侯的嫡长子是可以直接做官的,其他子女就没有这个机会了。现在就从这些没有做官机会的子女里选拔“士”,周天子为其提供做官机会,使国家的统治基础得以扩大。但这时选士是临时起意性质的,还没形成制度。
到了东周的春秋时期(公元前475年起):这种选士制开始在各诸侯国流行起来,就形成了制度;虽然只属于公卿大夫和诸侯中没有继承权的儿子,但比起世卿世禄制来,已经是一大进步。这是史上最初的本人才能决定论。
到了战国时期,秦国实施商鞅变法,在选士制之外,又发明了前所未有的二十级军功制,就是按照在对敌作战中杀死对方将士的数量多少、级别高低,来论功行赏。
这种军功制和选士制是同时推行的。这种军功制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完全不比爸爸,只比自己的军功,彻底打破了从夏朝到西周的世卿世禄制,平民可以借此超越自己的阶层,进入官吏队伍。
这种先进的军功制使秦国在对六国的战争中战斗力爆棚,无往而不胜,最终独霸天下,结果是在公元前221年统一六国,建立了秦朝。这种军功制当然属于本人军事才能决定论。
秦朝建立后,创设了一套系统的选官制度,在军功地主之外,还有法家人物,也成为秦朝官吏的主要来源。这是本人法家才能决定论。
西汉由于是和平时期,人们想建立军功再也没有机会了,就发明了新的选官制度——察举孝廉,这也是不比爸爸比自己,不过比的不是军功,而是品德和才能,这是西汉最重要的选官制度,第一次每年依托郡县行政体制,来选贤任能,办法是察举制。察举的主要科目是“孝廉”。当然,还有并非每年采用的特科。
同时,西汉在察举制之外,还采用征辟制(又称征召),具体做法是各级官府选拔有才能的人做部属,或者是中央政府直接从布衣百姓、地方上职位卑微的官吏或做过高官的人中,挑选有治国之术的人才,然后授予其较高官位。征召之法秦朝就已采用,到汉武帝时已经成为一种选官制度。
依靠察举制和征辟制这两种新颖而有效的选官制度,西汉从平民中选任了一大批饱读文章、政治练达的精英人才,为国家强盛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察举制和征辟制是平民入仕做官的主要途径,史上第一次制度化地采用本人品德才能双决定论。
到东汉末年,由于军阀混战,秦汉以来的乡、里组织大半遭破坏,要考察士人的出身、德行等就变得困难了。这时,察举制就被从门第族望中选官所取代。
从门第族望中选官,固然有迫不得已的因素,但却是一种懒政,属于开历史倒车,又回到夏、商、西周时代的比爸爸了,硬生生地剥夺了普通士人的升迁机会。这属于妥妥的家庭出生决定论啊。
三国鼎立之势形成后,曹操为发展自己的势力,曾经三次发布求贤令,强调采用“唯才是举”的用人政策。这是重点看本人才能,连品德都可以暂时放一边了,比西汉的察举孝廉还单纯。那些做过坏事却有才能的人,只要愿意为我曹操效力,我就给你机会。曹操还举秦朝末年的陈平为例,他家境贫寒,先辅佐项羽,后被人推荐到刘邦手下做官,后来被人进谗言,说他曾和嫂子私通,又受过贿赂。刘邦就责备说:“当今楚汉相争,急迫地需要人才,陈平是有奇谋的人,对国家很有用啊!”这属于妥妥的本人才能决定论。
他的儿子曹丕却出于取得世家大族支持的现实需要,改为实行“九品官人法”(后世称九品中正制),具体做法是根据家世、才能两方面考察,把士人分为九等来选拔官吏。
到了晋朝,选官任人变成只看门第家世,不看才能了,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等级格局。这是中国历史上选官制度第二次开倒车,又回到夏、商、西周时代和东汉末年比爸爸的家庭出生决定论。
直至隋朝科举制度诞生,这一开倒车局面才被打破。
隋朝废除了传统的察举制、征辟制、九品中正制,实行崭新的科举制。如果你想要参加科举,只要得到高官的特别推荐;不再需要别人来评定你孝顺或廉洁与否,只看你本人的考试成绩。一旦通过考试,你就可以入仕,有机会进入掌权的统治阶层。这是突破性进展,可以说是有限制的本人才能决定论。
而唐朝又在隋朝基础上又前进一步,允许平民自己报名就可以参加科举,不再需要高官特别推荐。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本人才能决定论。
这种科举制不仅在中国算得上开天辟地第一回,在人类历史也是开天辟地第一回。确实堪称第五大发明。对不对?
宋朝直至清朝,都沿用科举制,很成熟了。
当然,明清的科举制,也有三个毛病:①出题范围限定在四书五经内;②观点必须符合程朱理学的要求;③结构必须具备起承转合四部分,每部分写两股,故这种文章被称为“八股文”。这样,就导致读书人的阅读范围变窄了,思想观念被硬生生地限制在程朱理学的藩篱之中,文章结构也高度程式化了,这种文章就很难显得摇曳多姿,精彩纷呈了。这就严重限制了读书人的思想和创造力,人为地给读书人头脑套上了不应有的枷锁。
虽然如此,我们回顾夏商西周以来的中国选官制度,平心而论,可以说,中国的科举制,从纵向看,明显胜过历史上的世卿世禄制、九品中正制(家庭出生决定论),察举制、征辟制(品德才能双决定论),唯才是举(才能决定论),是当时最先进的选官制度。
科举制的历史进步性有两点:一是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选贤任能、防止任人唯亲;二是在社会上形成相对“公平、公正、合理”的选官氛围,完全不比爸爸了。
不然,还有什么科举更先进的选官制度呢?
从横向看,如何?
欧洲长期实行恩赐制和世袭制。西方国家的君王或掌握权力的教会、领主,把权力和官职恩赐给贵族,贵族报之以忠诚。还长期实行贵族世袭制。因为欧洲历史上基本上是小国,小到一座城都可能是一个国家。这样的小国管理起来难度不大,普遍采用恩赐制和世袭制就可以满足治国理政的需要了。
英国就是如此。这是关系决定论、家庭出生决定论啊。相当于中国战国时期,秦国的平民可以有机会靠着立军功改变命运;而欧洲平民还在受贵族和官员的气,没有丝毫改变命运的机会呢!
到了近代,欧洲由于战争多发,催生了牛顿力学和伽利略物理研究,发明了蒸汽机等现代机械,近代工业革命就在欧洲首先出现。欧洲也被整合为几个大国,这些大国的人口和土地都比原先的小国增加许多,国家管理难度也随之增大,需要实施相应的选官制度,来取代陈旧的恩赐制和世袭制。
1850年起,英国许多杂志对中国的科举制大加赞赏,并向英国人介绍中国业已采用1300多年的科举制选官程序和方法。曾任驻华领事馆翻译的密迪乐提出,英国应当借鉴中国科举制公开竞争的原则,实行通过考试录用官员的制度。
于是,英国以中国科举制为基础,在1853年开始创立并实行文官考试制度;1870年,实现官员从直接任命到考试录用的转变。
此后,英国的文官选拔制度先后传入欧美其他国家。
你看,中国的科举制度对世界文官选拔制度的影响力有多大!令我们中国人自豪吧!
再看中国科举制对当代的影响。
1966年以后的文革岁月里,高考被取消,1970——1976年,出身于工人、贫下中农的青年,解放军战士和青年干部,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政治思想基础好,一般不超过20岁,通过本单位推荐,经审查合格之后,可以成为工农兵大学生。这当然是短期的倒退,退到曹丕时代的九品中正制那种做法里去啦。可以说是家庭出生加关系决定论。
而1978年后文革余波完全消散,考生无需看其他什么条件,不管出生如何,也不看品德是否优秀,只要不违法犯罪,就只根据本人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这是恢复了唐朝开始的不论什么人都可以参加考试的制度。属于本人才能决定论。
当然,考上大学在1978——1993年,是国家包分配工作的。从1994年起,大学毕业生要自主找工作了。
总之,从隋朝开始,科举制就是凭自己的一支笔考试。考的是胸中才能,有何安邦治国之策。无论纵向与历史上各种选官制度比较,还是横向与欧洲国家比较,都是先进的、令国人无比自豪的选官制度!
时间来到当今,考公考编则不但要笔试,还加上了面试。这是一大进步。是既要考笔下才能,又要考相应岗位的操作应用才能,这是更切合岗位实际需要的本人才能决定论。
当然,不必讳言,其中面试也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平心而论,这个问题就不容易解决了,再说地球人会有。而且,中国人这方面的问题,与美西方众多奇葩问题比较起来,就不算大问题了。
你看,回顾1400年前的中国隋朝,一个人参加科举制考试需要高官推荐,1400年后的当今美国的孩子,上大学除了要有优秀的成绩之外,还要具备什么条件?一般要提供3个人的推荐信;
还有,美国大学录取学生有一种特殊的政策:继承录取(Legacy Admit)。如果你的父母或者祖父母(有些学校还放宽到其他亲戚)曾在某所大学读书,那么这所大学将优先录用你。换个说法,就是美国名校的校友,其子女或孙子孙女甚至其他晚辈能够享受优惠录取政策。奇葩不奇葩?在美国能不能上大学,竟然还与父母、祖父母甚至其他亲戚有关系!这属于家庭出生决定论。
更奇葩的是,向该大学捐数量较大的款,可以优先上该大学!你看,在美国上大学还与家庭财产直接挂钩。这在中国是绝对不可想象的!这属于家庭财产决定论。
把中美两国上大学的条件一比较,可见:中国的高考上大学完全是才能决定论,美国上大学存在熟人推荐论,出生决定论,财产决定论!
你看,中国孩子要上大学,根本不必求爷爷告奶奶地找人写推荐信,也不必要求父母曾经上过某大学,更不必让父母把家庭财产捐给学校,只必须比自己的分数,是不是比美国孩子上大学公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