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该进一步用好工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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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张伯礼院士的这个新闻。我想到的是,不少这类未成年犯罪问题都源自家庭教育的缺失。

缺失的原因,有些是因为留守儿童教少家庭管教,逐渐学坏了。有些是因为父母不会管教,自己本身就有问题,最后孩子也恶变。还有一些是因为社会环境对学校教育中的惩罚要求苛刻,导致老师不敢惩罚学生,也没有手段惩罚学生,结果让坏学生越来越有恃无恐,把未成年人减轻刑责的规定当做犯罪行为的保护伞。

因此,我觉得有必要进一步用好工读学校。只要有严重暴力行为,或多次施加轻微暴力,屡教不改的,就可以送入工读学校进行制裁。

工读学校的接收标准应适当放宽。受害学生的伤情(包括生理和心理的),受害学生家长或家长们的意见,应作为不良学生是否进入工读学校的主要考量之一。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也参与其中。

不良学生进入工读学校的时间可以灵活,一学期,一学年,两学年,三学年。更严重的,基本都是负有刑责了,就该进监狱了。

工读学校要进行军事化管理,有更严格的普法教育,有足够的惩戒手段,包括适合未成年人的劳动改造。入学年龄,我觉得以10岁为宜。这个年龄一般已经清晰地懂得社会性规则的权威了。如果无视权威,还去侵害他人,就要接受社会性的改造,代替家庭和普通学校的管理。尤其对于屡教不改的孩子,既然法律不能严惩,相比成年人的惩戒要放宽标准,那么,就应将这样的孩子与正常的校园隔离。隔离教育之后,若还是累犯,则延长在工读学校的学习时间。累计超出三年的,可判刑进监狱。

另外,工读学校也要接受社会监督,避免腐败和走后门现象,以及其他不法行为。

总之,对待未成年人的教育缺失,管教不足的问题要及早处理,不能久拖成害,最后迁延成严重的违法犯罪问题,给其他未成年人造成永久的严重伤害。早介入,早管理,早防治,早见效。眼下不少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和犯罪手法是令人发指的。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这个问题?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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