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对中国部分钢材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率高达27.83%

自3月8日起,越南将对部分原产于中国的钢材产品征收约19.38%至27.83%的临时反倾销税。

去年,越南工贸部对原产于印度和中国的部分热轧钢卷(HRC)产品展开了反倾销调查,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此次调查是在越南国内两家代表性企业——和发钢铁容橘公司(Công ty Thép Hòa Phát Dung Quất)和台塑河静钢铁公司(công ty TNHH Gang thép Hưng Nghiệp Formosa)的请求下启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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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越南工贸部发布了第460号决定,对原产于印度和中国的部分热轧钢卷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根据该决定,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将被征收19.38%至27.83%的临时反倾销税,自3月8日起生效。

与此同时,调查结果显示,原产于印度的涉案产品存在倾销行为,但由于其进口量微不足道(低于3%),因此印度产品被排除在临时反倾销税的适用范围之外。

越南工贸部表示,该部门在调查过程中遵循了《外贸管理法》的规定,并与相关单位合作,评估了进口产品倾销行为对国内生产的影响。印度和中国生产企业的倾销幅度也得到了仔细审查。

根据海关数据,去年越南从中国进口的热轧钢卷达到1260万吨,较2023年增长超过33%。特别是在2024年7月工贸部决定启动调查后,从中国市场进口的热轧钢卷数量仍显著增加。

因此,越南工贸部决定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以防止热轧钢卷进口量快速增长对国内生产行业造成严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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