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村干部垫付医保,这公平吗?

年终岁末,临近医保集中征缴截止期限,为了完成特殊人群百分之百参保指标,政府每年都要求,如果特殊人群不愿意交医保,由村干部垫付。

特殊人群,指的是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及部分孤寡。

这一部分,是医保参保硬性指标,百分之百的参保要求,这可以理解。

因为上面是怕这部分人因病返贫。

然而每个村社,多多少少都存在部分特殊人群不交医保的情况。

一部分确实是因为手头紧,钱都乱花了,没有给医保留预算,这部分是有交的意愿,只是没钱才不交。

另一部分是压根没缴纳医保的意愿,他们思想顽固,觉得交医保是个坑,划不来,反正家里面的人也不生病,生病了也是小病,所以死都不交。

两部分特殊人群,加一起的话,每个村大概有个十多二十几人。

这些人不交,政府要求村干部垫付。但村干部的工资,三千五百块,有的家庭条件还很具体,如果他包的组内有十个人不交,那么意味着他一个月的工资都得垫进去,他自己的生活也会面临问题。

但是镇府呢,那些事业编,公务员的人,拿走六七千的工资,买着三千多公积金,拿着两三万年终奖,却对最基层责任一点儿都没有,针对特殊人群,他们不也该承担一些责任?

他们高枕无忧,只知道提要求,要指标,大家评评理,这公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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