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搞公摊面积的香港已经取消公摊,内地取消公摊后楼市将发生怎样变化?
公摊面积的起源
20世纪中叶以前,香港的楼房多按栋售卖,遵循英国法律,整栋房子为一个完整产权,普通人难以购买,只能租房,且租房成本高昂。1952年以后,为降低购房门槛,出现了按层售卖、购买期房等创新模式,但按层售卖对于公共区域的分摊在按户售卖时出现问题,因每户户型占用面积不同,无法简单平均分摊公共区域费用,于是产生了公摊面积的概念。
引入内地
20世纪90年代,随着内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公摊面积的概念被引入内地,并在1995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中规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2000年8月1日,中国施行的《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中首次出现了“共有建筑面积”这个术语 。2001年6月1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香港取消公摊面积
2008 年,香港测量师学会产业测量组开始推动香港房地产行业采用 “实用面积”,当年 10 月,港府公布 “实用面积”,并要求经地政总署新批出的预售楼花申请项目,必须在售楼书中采用统一的 “实用面积” 定义,明确了哪些部分属于实用面积,哪些不属于实用面积需逐项列明,保障了购房者的知情权,增加了透明度。
2010 年,立法会的房屋事务委员会提出了取消公摊的意见,并进行民意咨询,收到的 1000 份公众意见书中,几乎百分之百支持取消公摊,为取消公摊面积制度提供了充分的民意基础。尽管代表地产商的利益集团表示反对,但在民意的推动下,取消公摊的进程仍在继续。
2012 年 12 月,香港政府正式发布通告,要求二手房销售从 2013 年起用 “实用面积” 标价。2013 年 4 月,《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开始实施,明确规定新房销售只能用 “实用面积” 来表达面积和售价,违反规定者将处以 100 万 - 500 万港币罚款,同时还将面临 3-7 年监禁。至此,香港正式告别了公摊面积模式。
香港房价变化
据@同花顺iNews,香港2013年取消了公摊面积,但是房价没有下降,2013年、2014年香港房价同比增速分别为7%、4%,与2012年6%的增速基本保持平稳
现状与争议
计算复杂与不透明:公摊面积的计算规则相对复杂,不同开发商、不同楼盘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其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等众多公共空间及设施的建筑面积,还涉及外墙等部分的分摊,且各部分计算方法和比例不同,导致购房者难以准确核算。
面积过大与费用负担:购房者普遍反映公摊面积过大,使得购房成本增加但实际使用面积大打折扣,如购买100平方米房子,公摊系数20%时,套内面积仅80平方米,而物业费、取暖费等却按建筑面积收取,增加了居民负担。
开发商的操作空间:由于缺乏明确统一的标准,部分开发商可能会通过扩大公摊面积的计算范围或者不合理地计算公摊系数来获取更多利益,损害购房者权益。
公共空间收益问题:公摊面积上产生的一些收益,如地下车库出租、公共区域广告位收入等,本应归业主所有,但常被物业公司等占用,引发纠纷。
已有多地提出取消公摊
今年以来,广东省肇庆市、湖南省湘潭市等多地提出以套内面积计价销售商品房。12月12日,据衡阳日报报道,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阳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业内人士:取消公摊并不会影响购房成本
业内人士认为,计价方式的变化对房价的影响较小,但按套内面积计价有利于购房者更直观地了解实际价格,有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纠纷,促进商品房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预计后续将有更多城市跟进出台相关规定。中指研究院研究副总监徐跃进指出,是否取消公摊面积是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大家普遍在讨论其对于购房成本和用房成本的影响。实际上,以建筑面积或是以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对购房成本并没有太大影响。本质上,这只是计算方法的差异,两种算法下的房屋总价应该是相近的,只是单价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