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柳芳这种体操顶尖运动员退役去向问题,归根到底是一个公平问题
在讨论公平问题之前,我想说一个自己的小故事。
07年本科毕业我考本专业研究生,当时成绩不咋滴,入学只有二等奖学金,只解决一半学费。第二年我拿到一等奖学金,就覆盖学费了。
为什么我能拿这个一等奖学金,主要是加入了学生会,各种活动,跟导师混发论文这些都可以加分。但就真正所谓学术水平,或者学习成绩来说,其实也确实不咋滴。但咱们国家各种奖学金也好,各种奖项也好,其实都是这么回事,游戏规则如此。
因此我也觉得这个一等奖学金受之有愧。刚好我们专业有个同学没有拿到奖学金,连二等也没有,就要全自费解决,虽然也还是可以助学贷款,但07年那会,1万还是笔相当不小的钱。
所以我觉得这个结果略有点不公平,所以我就找所有同学商量,说奖学金这么发不太好,不如咱们所有人把奖学金都拿出来全部平分得了,这样我们一等奖学金的人损失一点,完全没有奖学金的人可以少负担点学费。
最后因为有人不同意自然作罢了。
那么,我说这个事儿是什么意思呢?
其实,吴柳芳管晨晨,以及以她们为代表的中国女子体操队员们,退役以后的待遇,差别这么大,我感觉就和当年自己经历的这个奖学金分配,有很大相似性。
说白了,我拿奖学金纯粹就是混学生会得到的便利,并不能说我就比其他同学更优秀。甚至老师们觉得没拿奖学金那个同学专业方面更好。
但奖学金评价体系,确实就是这个规则。
说白了,大家都在这个专业,水平能有多少差距?可能只能说运气不好。
就吴柳芳和管晨晨来说,都是国家队成员,在个人竞技水平上来说,能有多大差距?而且吴柳芳是命真的不好,08年她不适龄,奥委会规定16岁以前不允许参加奥运会,加上08年6朵金花确实也都很优秀;12年吴柳芳就受了那次重伤,就更加没有机会了。
从吴柳芳职业生涯一系列成绩来说,她并不差。12年奥运会那次,邓琳琳拿到了奥运会平衡木金牌,如果吴柳芳能去,是不是一定没有机会?不好说吧?
21年东京奥运会管晨晨也是拿到平衡木冠军,吴柳芳在平衡木方面的水平能力,是不是一定比管晨晨差?
好吧,就算确实差,到底差多少呢?
水平能力的差距,是不是大到一个拿到奥运冠军,保送名校,毕业保底体制内副处级待遇;另外一个只有全国冠军,世界杯分站冠军,所以就只能毕业以后自谋生路,最后被逼得只能走抖音网红这条路吗?
这公平吗?
中国奥运竞技体育,大家也都懂,很多时候都是通盘考虑,乒乓球历史上很多让球,都是有利益纠葛啊。所以很多时候,真的不是你水平一定比队友差多少,很多时候确实就是命好不好。
就是上了奥运会,能不能拿到那块金牌,很多时候也是看命好不好。
但总而言之,大家作为一个国家队的队友,多少年朝夕相处,多少也有一点感情。
多年以后,就因为你拿了奥运冠军,就可以平步青云,走上人生巅峰。而你的昔日队友,就只能黯然销魂,在底层社会摸爬滚打。
如果你是当事人,你会怎么想?
不管你处在管晨晨的位置,还是处在吴柳芳的位置,恐怕都不是那么对味。
所以,这也是我非常厌恶管晨晨的原因。她确实拿到奥运金牌了,人生一片坦途了,但昔日的前辈,队友,过得如此窘迫,她至少该有一丝丝同情吧?怎么好意思这样出恶毒言论,同为中国女子体操一员,丝毫没有香火情分,用一句“何不食肉糜”评价,不为过吧??
更何况,她说吴柳芳擦边,她自己跳的辣眼睛舞蹈,算什么玩意呢?她说吴柳芳给中国体操抹黑了,她自己倒是给中国体操增光添彩了?
这难道不是双标吗?
好,咱们不说管晨晨了,本文也不是为了批她。
我想说的主要意思,其实就一点,像中国体操这种奥运竞技项目,体育举国体制下,其实就是养蛊,就是从全国找一批好苗子,然后一起养蛊,竞争,大家既是队友,也是对手,既有竞争关系,也有合作关系。最后能胜出的那一个,能够在奥运会登顶的那一个,只能说是最幸运的那一个,但扪心自问,你能够拿这个奥运冠军,是靠你自己天赋更好,比队友更优秀吗?
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国家通盘考虑,一盘棋的大局,给了你这个机会,是队友朝夕相处,和你竞争,也给你鼓励,给了你这个机会。
说白了,像体操、跳水、举重......所有这些冷门奥运项目,一个人能不能拿奥运金牌,个人努力最多只占30%,剩下的功劳都得算在集体上面,队友上面。
所以最后论功行赏,是不是就太不公平了?
拿到金牌的人利益最大,领导也有了政绩,但是其他大多数队友,就被当成养蛊的冗余,吃鸡大赛的失败者,被抛弃了。
这公平吗?
当然,有人说不是给了吴柳芳保送北体大读书的机会吗?
还有人说马龙也读的北体大。但要搞清楚,马龙22岁就去复旦经济学院拿到本科学位了,现在读的是北体大研究生,是为了拿到研究生学位,为将来更好去处积攒学位。
这和吴柳芳被迫退役以后,被安排去北体大读书然后自谋出路,能一样吗?
根据相关资料,对于吴柳芳这种拿过全国冠军的运动员,国家确实有安排,给一个所在省份中小学体育老师编制,或者是到相关企事业单位安排一个编制。这个就要看所在省份了。如果你在上海这种发达城市,一个教师编制或者事业编都算很不错了,但如果你在经济落后省份,四线城市,一个中学体育老师,算一个很好选择吗?
如果不选择这个安排,就可以拿一笔安置金,自谋出路。显然吴柳芳选择了拿钱,这意味着给她安排的体育老师编并不好,这笔钱大概是10多万,作为对比,入伍10年退役可以拿到的安置费,大家可以去了解一下。
吴柳芳从进入国家队,到退役,曾经受过重伤差点瘫痪,她拿到的这笔安置费,大家觉得怎么样?
吴柳芳为国家做出的贡献,应该不比某些退役军人少吧?当然话不是这么说,但是...
对比一下拿到金牌的其他女子体操队员,程菲在武汉体院有稳定编制,邓琳琳在安徽师范大学有稳定编制......
以及其它奥运项目功勋运动员,大多数都有一个稳定编制。
编制很重要,编制代表了下半辈子衣食无忧。
当然,如果是足球、篮球、乒羽这些商业化市场化非常成功的运动,不一定需要编制。比如林丹就不需要,张继科也不需要,姚明更不需要,篮协主席是上面求着姚明来做的。
这也正是冷门奥运项目的悲哀之处,因为没有市场啊,完全就是冲着奥运会拿牌去的啊,所以退役以后出路就没保障啊。
正是因为没保障,所以国家搞举国体制,更应该多考虑队员以后的出路啊。
不然你以后怎么说服家长,让他同意自己的孩子去做这种完全没前途没保障的事情呢?
今天吴柳芳这个事情,恰恰就暴露了冷门奥运项目最大悲哀。
所以咱们更应该讨论公平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以及所有类似奥运冷门项目管理中心,要怎么样保障所有运动员的公平。不能一将功成万骨枯,拿了奥运金牌的就像管晨晨这么嚣张了,拿不到奥运金牌的,就只能像吴柳芳这样了?
举个例子,比如说科研,某个领域科技创新突破,肯定是要广撒网,给所有可能突破的科学家,比如说10个这个领域的科学家,给他们所有人都有基本科研基金,让他们去突破,最后谁搞成了,当然是风光无限,拿大奖,给帽子,走上人生巅峰,但是那些失败者,不能说以后就扫地出门了吧?对吧?还是要继续扶持他们,哪怕最后什么成绩都做不出来,至少也有一个最低保障,有一个高校教授编制托底吧。
你对比一下体操队,10个体操国家队成员,赌1个能拿奥运会金牌,拿了金牌就有保障了,没拿金牌的就被扫地出门了?
这样做合适吗?
说白了,还是那句话,你能拿冠军,不是你一个人的功劳,是这个集体,是大家一起努力。最后待遇差别这么大,太不公平了。
有没有其它更好的处理办法?比如体操中心各级官员,各级省队体操管理单位,教练班子,这些都是有编制的,有稳定收入的,奥运冠军也会给稳定编制的,体育总局每年给体操这个项目的经费,肯定都要保障这些编制工资,能不能匀出来一些,给吴柳芳们?给这些国家队失败队员一个稳定保障?
当然我也就这么一说,根本没有现实操作性。
其实吴柳芳还算是国家队成员,在体操这个项目的金字塔上,还有多少各级省队淘汰的队员,她们的保障就更少了。
一个小姑娘从5、6岁开始练体操,进入国家队,其实某种程度上来说算提前就业了吧?最后没拿到奥运金牌,就好比是985高校青椒非升即走了?给辞退了?没有补偿啊。
但是人家985青椒混不了985,去个二本谋个位置还是绰绰有余啊。吴柳芳不练体操了,社会上哪个机构要她呢?
归根到底就是没有保障啊。就是不公平啊。
还好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吴柳芳还能走网红直播这条路,还好她还有这个条件,还好这个时代不管怎么说都饿不死了。
所以,能不能给吴柳芳们一条活路?能不能不封她的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