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度 以教万民 (一)

      自古各国皆以变法图强,时间回到1688年,英国议会反对派发动宫廷政变,推翻封建统治,并在1689年颁布《权利法案》以法律形式对王权进行明确制约,确立了议会君主立宪,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扫平了道路,使得英国走上了日不落帝国的道路,成为世界霸主。视野再回到东方,1853年美国军队撬开了日本的贸易大门,迫使日本签订了以《神奈川条约》为代表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见识了西方的强大后,在十年多的时间里,日本有志之士开始积极奔走,追求强国之路,于1868年日本颁布了走向强国之路的施政纲领—《五条誓文》,而这些将为始于1871年的明治维新运动提供柴火,它开始积极的外交政策,并立法大力扶持工商业,大兴教育事业,使得日本晋升世界强国之列,我们要知耻而后勇,知不足而奋进。法对于一个国家的强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我国建国已有70年,改革开放已有41年,整个社会发生巨变,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和计划经济双轨并行。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增长降缓,国内和国际存在的问题也发生了巨变,国际上,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的围堵力道加强,国内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了突破这些矛盾,我们制定了工业2025计划,大力发展生产力,用先进的生产力来突破所面临的困难。在这关键的时刻,我们一定要静下心,总结这41年的经验教训。
     

      改开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我国部分法律于改开以前颁布,大部分于08年至改开这段时间颁布,新旧法律组成的体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让社会关系发生巨变,以医疗体系为例,行走于大山的乡村医生,乡镇的门诊医生,敛财的药厂,重利的医生,以及满大街的莆田系,使得旧有的计划经济时代的医疗体系受到巨大冲击,更不要说最近相关部门确定,为私营医院让路,这对法律提出了巨大挑战,如果不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底子,那可真经不起折腾。除了医疗体系以外,还有教育、涉及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民法,刑法、政府部门的预算决算监管,权力划分,选人用人等等。有一个流传甚广的一句话,“修桥补路无尸骸,杀人放火金腰带”,这算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体会了。近年来一件件骇人听闻的新闻相继曝出,这恰恰是我们的法律出现问题的初现,如果不及时修正,将严重制约我国发展的高度。那么如何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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