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下两点做不到,我国的消费还可以提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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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消费不振,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在国民经济分配中,消费占比过低,占全社会总人口85%以上的中等及以下收入人群没有足够的消费能力;二是,由于社会福利制度安排不合理,中等及以下收入的人群不得不为子女教育、医疗、养老大量储蓄,不敢消费。这里,不得不对上述其中的第二点稍加解释。由于我国的社会福利分配严重不合理,导致社会福利过度向社会精英人群倾斜,再加上医疗、养老的过度商业化,实际上已经达到了全社会已经没有一家是纯公益行的医疗、养老机构。甚至连九年义务制教育的公立学校,也在学习资料、校服、学生餐的诸多领域薅学生羊毛,从某种意义上说,也不是一个完整意义的“纯公益性学校”了。导致没有当代社会完整福利的中等及以下收入人群,不得不为教育、医疗、养老预留下足够的储蓄。

现在的问题是,第一,在国民经济初次分配中,共有三个大项。分别是:1、居民提供生产要素所得报酬收入;2、政府利用国家权力对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再生产所征收的生产水和进口税,以及其它税费所形成的初次分配收入;3、企业在扣除固定资产消耗和其他运营成本,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的各项税费后的净营业盈余所形成的初次分配收入。那么究竟是谁的蛋糕切得过大了,能将切得过大的蛋糕让出来一块吗?或者通过国民经济二次分配,也就是通过税负来平抑国民经济初次分配的偏差吗?

第二,享受着超发达国家社会福利的社会经营层,能够同意消减自身的社会福利,返还给中等及以下收入人群吗?

如果以上两点做不到,那么,我国的消费还将继续萎缩,最终导致经济继续震荡向下,而且是那种无底线的向下。因为,随着消费的萎靡,经济增速的下滑,中等及以下收入人群的失业率将会更快的上升、收入将会更快的下降。我们社会最大的中等及以下收入人群,在收入下降的同时,还要不断地增加储蓄,以备不时之需。这样就形成了难以修正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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