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白鹿原》的结局?
新中国成立75周年假期,难得有闲暇,就用微信读书看完了《白鹿原》。其实,此前媒体上不乏赞美这部著作的声音,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也多次被改编成影视剧,吸引了舆论的目光。所以,我是抱着“共和国如何走来”的目的,去拜读这部著作的。
在茅盾文学奖的颁奖典礼上,铁凝在致辞中高度评价了《白鹿原》,称其为“一轴长幅画卷”,描绘了白鹿原上两代子孙为争夺统治权而展开的激烈斗争。小说中大革命、日寇入侵、内战等历史事件交织,家仇国恨相互纠缠,展现了厚重的思想内容和复杂多变的人物性格。
开始是先看电视剧的,看完之后再看小说,发现有很多地方都改编了,尤其是结尾变动最大。
电视剧中,白孝文被解放军抓捕。
在电视剧里,结局是白孝文处心积虑枪毙了黑娃,但随后鹿兆鹏赶了回来,白嘉轩大义灭亲,告诉了他们真相,让白孝文被抓走了。这样的结局,总体上符合人们对于善恶恩仇的一般想象,可谓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但阅读原著你才发现,陈忠实根本写的不是这么回事。在原著中,参加革命的大部分都没有好下场——率先发动保安团起义的黑娃,当了一年副县长后被枪毙;鹿兆鹏跟随部队西进,随后便不知去向,几十年后再未露面;而作为早期女革命者的百灵,更是被自己人活埋,下场最为凄惨。
相反的是,吃喝嫖赌抽无恶不作的白孝文,长期担任保安团的营长,却在解放后摇身一变,成了“革命”的首功,霸占了新政权的县长的宝座。也就是说,其实至少在这个县的政权中,革命果实是被这个充满污点的人所窃取的。
作者为什么要设置这样的结局呢?有人说,这是为了讽刺革命成果被人窃取,提醒我们革命并未结束,对此我也并不认可。既然是史诗著作,不可能就把结果留在这么一个让人感到黑暗、窒息的地方,这又如何对得起那么多真正的革命者、那么多为了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的先烈?
其实,文中除了对封建大家族的描写还算成功外,对我们党的早期革命活动描述总体上是偏黑暗的。比如,早期革命者成立农协、在平原上发起“风搅雪”,参加的都是些什么人呢,是所谓的“十兄弟”,也就是族人眼中的地痞流浪、无赖之徒。他们回到原上后,掀起革命风暴、铡杀地主老财速度快,遭到镇压后溃败速度更快,没几个是硬骨头,黑娃更是连夜逃跑、落草成了土匪。
原著中的田小娥,也是让人不太能理解的形象。陈忠实在后记中,花了很大功夫来描写创作田小娥的过程,就是因为他翻阅县志等各种史料,看到太多“贞洁女子”的资料,这些女人用他们活泼的生命,坚守着道德规章里专门给她们设置的“志”和“节”的条律。作者就形成了一种完全向背乃至恶毒的意念,于是设计出这样一个荡妇淫女的形象,以此和县志上的排列的榜样作对抗。
其实,从书本前些部分,还能看出田小娥敢爱敢恨,愿意对抗封建婚姻,跟着黑娃来到原上生活,也算是幸福美满。但是让人不解的是,为啥黑娃一走,她马上就顺从了鹿子霖,还在他的安排下勾引了白孝文,后面还吸食起鸦片烟,成为推动白孝文堕落、甚至一度因吸食鸦片几乎家破人亡的境地。为了田小娥,引发了多少腥风血雨(黑娃和白孝文之间的一个过节,就是田小娥),甚至连其死后都不安生,掀起了一场瘟疫,让无数人命丧黄泉。
所以,这样的形象,到底还有多少反抗封建剥削、抵抗腐朽道德束缚的意义在呢?
读完原著,很多疑惑依然萦绕在心头,在观网一吐为快,期待观友能够指点一二,帮我更准确深入地理解这部“史诗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