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低头玩手机3岁幼童高坠,商场被判承担七成赔偿责任,你怎么看?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法院介绍,2021年4月,陈女士带着其三岁孩子亮亮(化名)来到商场购物。在三楼自动扶梯入口附近,陈女士站立于距离亮亮约2-3米处低头看手机,亮亮出于好奇来到自动扶梯入口处用手摸扶手带后返回,陈女士抬头看到了亮亮的上述举动,但看亮亮返回后遂继续站立于原处看手机。

随后,亮亮再次来到自动扶梯口处从扶手带的外侧双手抓住扶手带,其身体立即被上行的扶手带提起,并在穿过扶手带与周边栏杆之间的空隙后,于三楼梯井处坠落至一楼,亮亮当场昏迷。

经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亮亮的伤残等级及后续治疗及护理依赖程度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亮亮因高坠致重度颅脑损伤,现遗留四肢瘫(肌力三级以下),二便功能障碍等,评定为一级伤残。评残后尚需完全护理依赖,后续仍需排便排尿护理及用品(如一次性尿裤),需要长期系统抗癫痫药物治疗、预防肢体挛缩的措施及用品,以及呼吸道管理、预防感染并定期复查等。

亮亮母亲陈女士认为涉事商场未在三楼自动扶梯处设置足够的护栏,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遂诉至法院要求涉事商场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涉事商场其安全防护要求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与幼童的坠落重伤具有因果关系,应认定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幼童所遭受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母亲看手机未尽到审慎的看护义务,对损害后果的发生负有过错,应减轻商场的赔偿责任。不过,商场的过错程度重于母亲陈女士监护不力的过错,法院最终判决由涉事商场对幼童的损害承担70%的赔偿责任。遂判决被告涉事商场赔偿原告亮亮154万余元。该案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该案件引发热议。有网友认为,孩子的母亲作为监护人,应该负主要责任;针对为商场喊冤的言论,有网友称,商场安全防护要求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就应该担责;有网友表示,做父母之前应强制考证;有网友指出,现在总有人讨论孩子沉迷手机的问题,有些家长应该自己带头戒掉手机依赖。

父母带娃只顾看手机,孩子出现意外的事件不止一起。

据纵览新闻27日报道,近日,广东一女子带娃出门,刚开始还牵着小孩的手,松开手后没注意到孩子蹲在路上,随后孩子被转弯的车辆碾压。

此前,广东教育厅微信公众号曾发文称,家长陪伴孩子时玩手机,是一种“冷暴力”。

美国密歇根大学和伊利诺伊州立大学的一篇研究报告称,父母在家庭时间中看手机和平板电脑越多,孩子越容易出现行为问题,如过度敏感、性急、多动、爱抱怨等。

国内首份《家庭亲子关系报告》显示,如果父母不与孩子进行足够的交流,孩子很容易出现“缺爱”症状,孩子的人际关系以及思考能力都会受到影响。“缺爱”症状严重时,可能引发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观网小伙伴,对于“母亲低头玩手机3岁幼童高坠四肢瘫痪,涉事商场被判赔154万余元”一事,你怎么看?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