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他省无此戏”

      自黄梅戏申请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成功以来,安徽省一些部门、专家、学者、网民为推翻国家已有结论,置已发现文献史料不顾,置健在以及去世的老艺人、专家、学者的口述记录和研究不顾,以一己私利,伪造网站、图片、音视频,编造历史,曲解文献记录,对历史人物的生活、经历进行偷梁换柱、指鹿为马,抛出种种匪夷所思的说法,拉低下限。对此种种恶行,我们应予以揭露,以正视听,还历史清白。

     关于“他省无此戏”,安徽省某些学者、网民在其发表的文章、论文、网文中翻出《皖优谱》一书,将其中的文字摘取,曲解、进而进行散布并非最近的事,而是“历史悠久”。

      一、《皖优谱》是什么著作?

      《皖优谱》一书由上海世界书局于1939年出版,作者程演生(天柱外史)。此书并非黄梅戏专著,而是一部按京剧行当分类,对一百七十八位皖籍优伶的生卒年月、生平事迹,从艺经历、艺术造诣及贡献等方面详细记载记录的文献著作。

      其中涉及到黄梅戏的记录只有一段话,原文记录如下“又曰:今皖上各地乡村中,江以南亦有之,有所谓草台小戏者,所唱皆黄梅调。戏极淫靡,演来颇穷形尽相,乡民及游手子弟莫不乐观之,但不用以酬神,官中往往严禁搬演,他省无此戏也。”

      二、此书是最近几年才发现的吗?

      答案当然不是。安徽黄悔戏作曲家时白林回忆,1958年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梅兰芳先生到合肥江淮大剧演出,特地要求找寻《皖优谱》一书。此后,安徽省文化局剧目研究室翻印了世界书局1939年本。1985年陆洪非发表的《黄梅戏探源》中提到“解放前的书刊中直接提到戏剧形式的‘黄梅调’的地方,我只见到两处:一是1939年上海世界书局出版的《皖优谱》上有这样一段话”;原怀宁县文化局局长,黄梅戏起源安徽的鼓吹者张亭,在1987年发表的“《皖优谱》史料新发现”一文也间接证明《皖优谱》并非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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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是,在2006年以前安徽出版的书籍,如1986年安庆市古籍整理组编著的《安庆》一书、1983年安徽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著的《皖志述略》都曾引用这段话,这些书籍也都证明了《皖优谱》此书并非新发现。如果大家搜一下这些书的原文就会发现,对于黄梅戏的起源,当时的安徽省、安庆市是有和国家结论一样的共识的。

      三、“他省无此戏”的戏指的是什么戏?

      原文中含有“戏”的话只有三句“有所谓草台小戏者”,“戏极淫靡”,“他省无此戏也”,这三句话单独摘录出,实际上就已经还原了作者要表达的本意,即“草台小戏极淫靡,他省无此戏”。因此,“他省无此戏”的戏指的就是“草台小戏”,这个“草台小戏”广义上来说属于黄梅戏,但却不是安徽人心中的那个狭义的“黄梅戏”。

      这里广义的黄梅戏是指只要是用黄梅戏这个戏曲表演形式演出的剧目都可以称为黄梅戏;狭义的黄梅戏是指某些安徽人认定的所谓起源安徽的黄梅戏。

      四、为什么“他省无此戏”的“戏”不是安徽人心中的“黄梅戏”?

      我用替代法将这段话的关键词进行替代,大家辨析一下。

      “今皖上各地乡村中,江以南亦有之,有所谓‘赌博活动’者,所’用’皆‘麻将’。‘活动’极淫靡,演来颇穷形尽相,乡民及游手子弟莫不乐观之,但不用以酬神,官中往往严禁搬演,他省无此‘活动’也。”

      这个替换让我们清楚看到,这个“活动”并不等同于“麻将”。同理,这个“草台小戏”也并不等同于“黄梅调”。打麻将和麻将不是一个意思,唱黄梅调和黄梅调也不是一个意思。

      “黄梅调”只是这个“草台小戏”的表演载体而已,“他省没有这种黄梅戏(淫戏)”和“他省没有黄梅戏”并不是一个概念,某些安徽人在这个问题上的操作方式就是“偷换概念”,“指鹿为马”,将唱“草台小戏”这种“淫戏”等同于“黄梅戏”,进而将“他省无此戏”定义为“其他省没有黄梅戏”,以达到“黄梅戏为安徽省独有”的目的,最终推翻黄梅戏起源湖北的结论。

      这就是为什么某些安徽人在发表的论文、文章、网文以及音视频中,极力散布“程演生的‘他省无此戏’论,直接否定了外省‘黄梅地方的调’的传说”这个论调的原因。

      事实是程演生的这段话根本不涉及黄梅戏的起源,只是记述了根据他的生活观察,在当时的安徽存在这么一个事情和现象。那么还有没有其它的文献来证明这事情和现象呢?当然有,同样是安徽发现的文献记录,1925年出版的《宿松县志》中有这样的记载“邑西南与黄梅接壤,梅俗好演采茶小戏,亦称黄梅戏,其实则为诲淫之剧品。邑青年子弟,当逢场作戏,时亦有习之者”。

      从上面这段文字我们不难发现,早在1925年或者更早之前,在安徽当地就流行有这种”草台小戏“,同样是“淫靡、诲淫”,同样是“莫不乐观之、逢场作戏,时亦有习之”。而这段文字则清晰明了的记录了“梅俗好演采茶小戏,亦称黄梅戏”。说到这里,某些安徽人对这句话也有一个奇葩的论调,就是“梅俗”的“梅”不是指的湖北黄梅,而是所谓的“梅雨季节”。由此可见,某些安徽人为了争夺黄梅戏的起源,曲解历史文献已经到了利令智昏,毫无底限的地步了,以致于直接拉低了安徽人整体的文化知识水平的均值。

      这种“草台小戏”实际上直到1946年仍然存在于历史文献记录中,同样的“黄梅调”,同样的“伤风败俗”,同样的“盛况空前”,甚至“披星戴月如赴情人约会的赶去”。(1946年《大公报》文章《戏剧在安庆》)

      五、此论调的散布是从何时开始的?

      从前文我们可以看到,安徽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就发现了此书,并挖掘出来进行了研究,即使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黄梅戏的研究者、包括后来鼓吹黄梅戏起源安徽的学者在看到这本书时,对这段话的认识也没有任何歧义。

      直到2006年湖北省和安徽省同时将黄梅戏申请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成功,项目说明中的国家结论为起源湖北黄梅,这个结论让安徽不甘心(实际上在此前,由安徽编辑的《中国戏曲志》安徽卷中也是这个结论)。时间到了2007年,在安徽省文化部门某些人的策动下,利用安徽出版的专业期刊《黄梅戏艺术》,发表了一系列试图推翻国家结论的文章(具体内容在我的文章《揭批<黄梅戏起源>一书及背后(二)》中有详细记述),其中,张建初的文章《此"黄梅"非彼"黄梅" 》(2007年《黄梅戏艺术》第三期)成为此论调的开端,其后昭夫的文章《黄梅戏源于黄梅是"水"话》(2007年《黄梅戏艺术》第四期》延续此论调至今,被某些安徽网民在网络上大量、持续散播。

      综上所述,某些安徽人在期刊杂志、网络上炒作,操弄“他省无此戏”的论调,目的无非就是为了争夺黄梅戏的起源,而为了达到此目的,唯一的手段只能是篡改、曲解历史文献,这样做真的能达到他们的目的吗?我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除了暴露他们的肆无忌惮、毫无顾忌外,也就只有黔驴技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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