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多件裙子退货致店家损失近8000元,谁该为不诚信买单?
据@北京时间 报道,近日,面对400多件被退回的裙子,浙江金华的网店老板姚先生心痛不已。他表示,“绝大多数裙子都被穿过了,打开包装后一股难闻的异味扑鼻而来,完全无法再次销售,只能报废。”
姚先生查看退货订单后发现,这些订单为集体退货,他直接损失近8000元,还导致网店退货率飙升。“退货率越高,店铺排名越靠后,权重也会受影响变低。”
报道指出,此类事件并非偶然出现。前段时间,“某电商女装商家吐槽退货率高达80%”的话题曾冲上热搜。
据《法治日报》报道,高企的退货率已成为一些电商平台的突出问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除特殊商品外,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法治日报》发现,由于个体身材与审美的差异性,服装类商品的退货率一直居高不下,尤其女装是“重灾区”。甚至有人专门研究如何将自己穿过的衣服退给商家,并在网上炫耀自己的“成功案例”。
有卖家反映称,一般平台都要求“七天无理由退货”,而且有运费险,买家没有任何损失就可以退货。但对于卖家来说,退回来的商品要重新处理、包装,加上快递费,一单的损失可能要卖10单才能回来。
多位网店经营者提出,一些消费者利用退货退款规则薅商家的“羊毛”,平台也有责任。有的平台实行无审核、“秒退款”,在没有调查或定责的情况下,提前让卖方承担损失。他们希望,能对频繁无理由退货账户建立惩戒机制。
有网友表示,“无理由”不等于“无理”,买家滥用了“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是自私和不道德行为,不仅严重损害商家利益,还会影响诚信的市场环境;有网友指出,平台也应该承担责任,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应该允许商家拒绝退款;也有网友提出,自己此前退货理由选质量差、与描述不符,商家拒绝退货,要求把理由改成七天无理由,到底谁在滥用这一规则?
观网小伙伴,你认为,谁该为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不诚信行为买单?该如何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