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 ,为什么要推进消费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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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媒体上关于即将推行的消费税改革的讨论持续升温,各类观点激烈碰撞交锋,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在这股讨论的热潮中,有这样一位搞视觉科技的老兄,昨日也以《消费税改革,优秀消费者要来了!关键的经济创新找到了》为题发表文章,引起了广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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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老兄的这篇文章,单看标题就有点耸人听闻。他在文章中以他固有的一种颇为夸张的方式宣称,消费税改革将引领“优秀消费者”时代的到来,并断言这是经济创新发展的关键所在。他认为,这一改革将激发地方积极发展高端消费产业的动力,特别是邮轮经济等高端领域,展现出了他对消费税改革促进未来经济的乐观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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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文章,我实事求是说,尽管这位老兄以独特的视角解读了消费税改革,认为这一改革将引领高端消费产业的繁荣。然而,这一乐观预期在现实中是否站得住脚,值得我们深入探讨。比如他说,实行消费税改革后,中央分给地方部分消费税的税源,地方就有积极性发展邮轮经济,老百姓也可以花大钱乘游轮周游世界了!我要请问,14亿中国人中有多少富人?目前,恐怕极大多数都是月收入数千元、甚至还有不少只有一两千的吧!他们承担着养家糊口的责任,又要吃饭,又要还房贷,又要教育子女,又要养父母,还要看病吃药,每个月到手的那点收入,可怜兮兮的,七用八用,早就囊中羞涩了,哪里还有余钱去坐游轮?邮轮经济作为一种高端旅游形态,受众主要是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消费群体,而非广大普通民众。因此,将消费税改革与邮轮经济的普及化相联系,作者的逻辑跳跃幅度也太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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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是中央税种。这次消费税改革的初衷应该是提升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整体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而非盲目刺激高端消费。鉴于当前土地财政入不敷出、面临严峻挑战的实际,推行消费税改革,把一部分原本属于中央的消费税税源下划给地方,以增强地方政府的财力,提高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性,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这步棋必须走,否则的话,很多地方会揭不开锅!地方政府承担着大量的支出责任,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供、社会保障等,但财政收入日益受限,原来占政府收入大头的土地收入也越来越不可持续,以至于一些地方出现“无米下锅”的困境。解决这个紧迫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通过消费税改革等方式拓宽地方税源,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保障地方政府得以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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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我有两个担心必须提出来,希望国家在改革中引起重视。第一,消费税逐步下划给地方,地方政府在获得更多税收自主权后,极有可能为了增加税收收入而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或是提高税率,这种动机是客观存在的。这种过度征税的扩大化行为,违背消费税改革的初衷,反过来会抑制消费、增加群众和企业经营的负担,并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建议国家在推进此项改革时,应同步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界定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税率等核心要素,严格规范地方政府的税收征管行为,防止其滥用权力,确保消费税改革能够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行。第二,调整征收时点,即将征收环节从生产端后移至零售端,此举虽能强化税收的公平性与透明度,但也面临征收难度加大及诱发区域间税收竞争等挑战。我国消费税有15个税目,其中烟草、酒类、成品油及乘用车四大类商品是消费税的主要税源,它们的贡献率高达约99%,占据了绝对的主体地位。对这四大税目中的任何一个具体项目实施征收环节的后延,都会引起极为强烈的连锁反应,对市场、产业乃至地方财政产生重大影响。为了避免给经济社会带来不必要的冲击。建议在推进征收环节全面后移的改革举措前,务必审慎评估其潜在影响,并优先构建完善、高效的税收监管体系,千万不能仓促地将消费税征收环节全面后移至零售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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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改革涉及利益调整,因此是一项错综复杂的系统工程,并非可以一蹴而就,需要慎重再慎重,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和影响。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需要平衡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关系,确保改革既能增强地方财力,又不损害中央财政的稳定性和宏观调控能力。面对如此重大而复杂的改革任务,我们期待更多专业人士的深入研究和理性探讨。同时,也建议每位非财经专家能够回归本行,在自己熟悉的领域内发光发热,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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