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加坡的鞭刑制度,大家怎么看?我们国家应该引入吗?

看到一个热搜:#日本男子新加坡性侵女学生被判鞭刑#。

据朝日新闻报道,新加坡一名38岁的日籍男子,因性侵一名20岁的女学生并将罪行录制转发给朋友,被重判17年半监禁和20下鞭刑。报道称,当日受害者与朋友聚会,独自离场时已经醉得无法自行站立,被涉事男子“捡尸”并性侵。男子还将罪行拍下发给朋友,被指7项罪名,包括性侵,录制、传播和私藏猥亵录像等。辩护律师以初犯为由请求轻判。法官最终依据案情和罪行严重性,判涉事男子17年零6个月监禁及20下鞭刑。据新加坡法院规定,鞭刑只适用于50岁以下男性罪犯,一次最多可打24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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