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对江南士绅无可奈何,清廷却让他们集体闭嘴,清朝是懂阴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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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写奏效

六朝时期的传统门第氏族,到明代时早已没落,但因科举而兴旺的地方士绅集团却又崛起了。他们以科举为纽带,通过同年、师生、故旧、同乡等关系结成党派,同气连枝,在朝指点江山,在野对抗时局,其中的典型代表就是东林党和复社。但你发现了没有,这么强大的士绅集团在清代突然间就安静了,原因就在于大清初年对他们的清洗,这就是著名的奏销案。

一、奏销案定位

大清入关之时,发生了一个重要事件就是奏销案,但因为大清制造的震撼世人的“大事件”太多,以至于这个相对温和的事件反而被淹没和淡忘了。其实,奏销案不仅是清朝稳定统治的重要事件,也是事关明清民国以来社会关系、阶层变化的一个重要事件。从某种意义上讲,奏销案的影响不亚于大清入关。

奏销案的矛头直指士大夫阶层,不过关于此案的资料十分稀少,今天我们能从有限的史料中勾勒出奏销案梗概,离不开民国大师孟森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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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江南士子

孟森的《明清史论著集刊》有《奏销案》一章。孟森在前言中说:奏销案发生于辛丑年(顺治十八年、1661年)的江南,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地出身的官员士绅一万数千人都遭到牵连,因为案情太过庞大,所以《东华录》没敢记。大清二百多年,谁都知道有奏销案,但奏销案到底是怎么回事,根本没人能说清。就连活跃在嘉庆、道光时期的大文人张穆,以他之“博雅”都收集不到资料、搞不清奏销案,所以孟森说“可见清世于此案之因讳而久湮之矣”。

通过孟森的前言我们知道清廷对奏销案可谓讳莫如深,但和入关之初动辄大屠杀、圈地、逃人、投充相比,奏销案无疑温柔的太多太多,既然如此,清廷为什如此警惕奏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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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入关

二、奏销名称和年代

由于清廷蓄意掩饰奏销案,导致奏销案的许多问题都是模糊的。首先,孟森说奏销案出自辛丑年(1661年)的江南。今天研究者认为这不正确。奏销案的原点应该在庚子年(1660年),地点并不局限在江南,而是被清廷占领的汉地所有省份,所以奏销案的名称应该叫“顺治十六年各省奏销案”。今天人们能见到的只有当时的江宁巡抚朱国治奏报的江南奏销案,所以人们才以为只有江南有奏销案。实际上在1667年龚鼎孳给康熙上书中就提到过“乃顺治十八年内各省奏销十七年绅衿欠粮等案”。可见该案涉及全国。

说到这里,那什么是奏销呢?奏销指的是各省巡抚年初将上一年辖地钱粮征收、起运、存留、拖欠的情况写成报告交给中央。性质类似于今天省政府的年度财政决算。朱国治的奏销就是在1661年3月做成的,而内容则是关于1660年的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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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宫廷

三、奏销案是怎么搞的

奏销案是如何出现的,简单来说就是大清入关后,国库财政拮据,但你不能让八旗老爷将抢来的财富交给朝廷吧,那朝廷只能继续打汉人的主意。于是为了敛财,清朝就利用各省过去的拖欠账目,逼各省还债。这种逼债自大清入关就开始进行,只不过到了政局基本稳定的顺治十七年才全面严格化。对这么重要的事件,孟森说《东华录》、《清实录》“不着一字”,所以我们只能从私人笔记入手。

活跃于明末清初的上海人叶梦珠著有《阅世编》,里面有对奏销案最为详实的记载。他说顺治末年,江宁巡抚朱国治因为无法征集历年拖欠的粮食,于是将过错归咎到胥吏、地方士绅身上。所以自1661年5月开始,朱国治下令苏、松、常、镇四府,只要是乡绅,不分财产多少,一律将他们的士大夫身份剥夺。于是有官身的张玉治等士绅2171人,在府学挂名的史从哲等士子11346人,全都被开革。此后,朱国治将江南“刁民”情况上报中央,中央下旨“严查”,这万人中,又有数百人被押送北京处分。按照曾羽王在《乙酉笔记》的记载,朱国治“革进士、举人、贡监生员一万三千零 。”其中800多人被押送京师判处。作为江南核心的南京(当时叫江宁府),因为是朱国治坐镇,尽力逼催,所以南京士绅侥幸逃过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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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老爷的好奴才朱国治

后来中央开恩,没有给这1万多人更严厉的政治处分,押送京师的这几百人也被判释放回乡,可他们的功名身份自然是回不来了,家庭财富自然也得孝敬大清。按照叶梦珠的记载:奏销案后,江南风声鹤唳,中产以上人家人人都怕变成下一个打击对象,于是纷纷“变产莫售”;而胥吏们也怕被冠上追查不力的罪名,于是如狼似虎,逼迫士绅缴纳钱粮,“押吏势同虎狼,士子不异俘囚”。

如果家中财政一时还不上积累的欠款怎么办?没关系,大清官府经营高利贷活动,“每月利息加二加三”,即利息20%-30%。

如果花呗过期还不上怎么办?没关系,利滚利呗,以天计算,大元时期的羊羔利听过没,“则利上又复起利,有雷钱、月钱诸名”。叶梦珠说,借款10两,扣除各种手续费后实际到手就7两。

如果补上朝廷要的欠款了,但是高利贷还不上怎么办?没关系,大清还提供上门要债服务,拿家中祖田抵债呗,田地不够,房屋儿女来凑;这还不够,那就连一张厕纸都能抵债。足不出户就能还债。“一月之后,营兵追索”、“百亩之产,举家中日用器皿房屋人口而籍没之”。

如果这还不够还债又咋办呢?没关系,大清会祭出暴力手段,“鞭答萦缚”。所以当时许多中产人家“当日多弃田而逃者。以得脱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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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士子

这种严酷债务,自顺治末年一直持续到康熙六年,康熙六年以后稍微放松。直到康熙十四年,大清公开卖官鬻爵,美其名曰“捐纳”制度,规定奏销中被革名的乡绅可以花钱把功名再买回来,但捐纳的额度极高,只有少数人能认捐。如此这般,奏销案才算结束。

四、奏销案的背后

奏销案涉及全国,但以江南苏、松、常、镇四府最为严苛,这中间既有个人原因,又有统治原因。

个人原因自然就是江南遇到了大清的好奴才朱国治。朱国治乃辽东人,汉军旗出身,大清最忠实的好奴才,坚决维护八旗主子的利益,所以采取了最为严苛的手段,处置江南“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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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官僚

而奏效案的深层因素则是为了维护大清统治,警告汉族士大夫。奏销案的直接原因是各省“刁民”拖欠朝廷赋税,但这只是借口。因为拖欠朝廷税赋的不仅是士绅,一般百姓也在拖欠。士绅拖欠的税额是多少,以士绅拖欠额最多的松江府为例,松江士绅拖欠额不过占全府百姓拖欠的1/10。江南四府士绅拖欠总额不过5万余两。顺治十七年的年度赋税为2566万4223两,四府富人欠税占2/1000;江南赋税为460万2739两,四府士绅欠税占1/100,可以说,四府富人拖欠的数额微乎其微,大清财政再拮据,也不至于看上这么点钱。

所以奏销案其实并不是简单的经济案,而是政治案!孟森的《奏销案》一章开头就将奏销案和反清复明联系在一起,他说巡抚朱国治认为江南人心思明,所以借拖欠将这些士绅网罗进去,给与江南士大夫恫吓、压迫和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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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监狱

文史君说

《亮剑》中田墨轩这种人为何最可恶?日本人占领和国民党统治时期,他们唯唯诺诺,因为日本人和国民党是真敢杀人啊;而解放之后他们就重拳出击,因为我党讲究法治,不能随意杀人。田墨轩就和明清江南士绅一个德行,遇强则弱。奏销案的确吓到了江南士大夫,因为大清是真敢杀人的,于是这些士绅再不复明朝万历时期抗税打死宦官的豪情,纷纷忍气吞声,卖田典地,接受大清教育,成为大清顺民。他们也没了明朝时期指点江山、垄断地方的豪情,江南自此安定,再无波澜。奏销案打击了江南在籍士大夫,此后又经过摊丁入亩改革,士绅一体纳粮,士大夫这个叱咤明朝的地方经济、政治特权群体终于没落了。

参考文献

伍丹戈:《论清初奏销案的历史意义》,《中国经济问题》1981年01期。

马耀明:《从“奏销案”“哭庙案”等看清前期的税收治理》,《中国税务》2021年03期。

(作者:浩然文史·紫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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