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体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存在

英国的体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存在。严格来讲,它既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西式民主宪政体制,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封建时代体制,且既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三权分立国家,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中央集权制国家。

它是一个一系列复杂妥协产物的结合体。

如果你把一个国家的一整套体制,比作一个由代码组成的计算机操作系统的话,英国的这套操作系统,运行效率非常低。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比美国还要低很多。

如果你按一个回车键下去的话,英国的这套系统,如同一个老旧的破车一样,滋滋嘎嘎半天才能走一步。美国的比它快一点,不需要半天,可能需要一小时。中国的最快,这分钟按下去,下一分钟便开始运行了。

当然,我们的运行效率之所以高,是因为我们每过两三百年,便会来一次系统格式化清零重写。重写代价很高,但是重写后,系统轻装上阵,运行效率很高。而英国的这套系统,大概至少有1000多年没有清零重写过。

在每次出现系统BUG后,各方便在这个系统上打个补丁。久而久之,补丁越来越多,这套系统变成了一个歪歪扭扭无比庞大的系统。虽然不至于散架,但是效率低的一塌糊涂。

以司法系统举例。

学法的人应该都知道,英国实行普通法。

在普通法基础上,后来又增加了衡平法。衡平法有点像是救济法,即在按普通法判完后,还可以按衡平法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程度的救济。

普通法和衡平法,是两套系统。结果,在这两套系统上,英国又增加一套系统。因为他们觉得原来的衡平法系统,逐渐被普通法所侵蚀,不再是纯粹的衡平法,于是便又增加一套纯粹的衡平法系统。

所以,光司法系统,便有三套。

英国本土很小,跟中国比起来,大概是个巴掌大点的地方。但是,这个巴掌大的地方,有三套司法系统。大家可以感受一下,如果你是一个当事人,想要打官司,面对这纷繁复杂的司法系统,你该有多晕。

而且,由于在最近的很长时间内,这套系统都没清零重写过,一直沿用至今,在有的诉讼案件中,有些律师可能会援引一个几百年前的法律规定或判例。有些法律规定,已经年久失修,当时没有计算机录入系统,不太好查找。有些律师可能会找到当年记载这些条文的羊皮纸,当作法律规定证据提交给法院。

英国内部的一些道路标准,适用的也是几百年前的标准。

有些道路,由于当时国王或伯爵的马车可以过,按照当时的车距制定了间距标准,有些标准一直被沿用至今。现代汽车开上去,非常酸爽。

英国原来没有最高法院。它的最高法院,便是它的上议院。上议院里边的议员,是世袭的,都是有爵位的人。父亲当完了儿子当,儿子当完了孙子当。如果没有后代,绝嗣了,则从贵族里边挑别人来当。人数是固定的,绝嗣之后从别的贵族后代里替补人员进来。

直到最近的20多年前,这个规矩才被改掉,正式建立了最高法院。

如果想在他们那边搞基建的话,跟中国比起来,难度不在一个量级。因为有些领地是国王的,有些是哪个伯爵的,有些是私人的,利益复杂程度超出中国人想象。根本不可能像中国这样,在两个城市间,画一条道笔直穿过来。

他们的整个体制,是斗争、妥协、再斗争、再妥协。在经过漫长且复杂的各种斗争妥协之后,便成了今天这样的四不像+低效制度。

另外说一下。

美国因为是在零基础上直接建国的,所以他们直接搞了一套非常纯粹的三权分立+联邦制体制。这套体制,在运行了约100年之后,出现重大BUG,内部无法化解,打了一仗,然后又运行至今。

站务

  • 观网评论4月爆款文章↓

    4月初,美国财长耶伦访华,一时间“中国产能过剩论”被炒作起来,观察者网专栏作者陈经从“三个美国女人”的独特角度,阐释了中国产能包括新能源产能对世界经济的贡献,还对美国政......

最近更新的专栏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