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林肯已到上海,他是专门来吵架的吗?

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包括要求TikTok剔除中国持有公司的打包法案,TikTok已经被逼到墙角。字节跳动只有270天做决定:卖给美国公司,或者抗争到底。这无疑是非常艰难的抉择。

作为一个长期关心TikTok命运的中国媒体人,老胡的建议是:抗争到底。因为抗争,有多种取胜或者不全输的可能性;而投降,只能落下一点钱。我相信字节跳动创始人张一鸣先生如果失去这份事业,只落下点钱,对他来说没什么意义。

首先来看投降。由于有关法案对禁令“只适用于美国境内”和“不得为其提供美国境内用户可以访问”表述的模糊性,字节跳动很难只剥离在美国的业务。因为提供应用商店服务和互联网托管平台的服务商有许多都是美国公司,除非这些服务商和TikTok同步拆分美国业务和非美业务,否则仍将可能落入该法案的管辖范围。而且存在一种可能性,即使TikTok为美国用户设置专区,以限制访问其他区域的TikTok内容,美国用户如果绕开这些限制,仍可能符合法案规定的“美国境内用户访问”标准。

也就是说,如果退却,字节跳动很可能最后被迫完整退出TikTok,将整个海外事业拱手让给美国公司,它未必只剥离占其海外市场约33%的美国业务将之出售。即使剥离成功,英国等其他国家还可能效仿美国的做法,也要求本国的TikTok业务与字节跳动切割。

再来看抗争,字节跳动反而有多重手段:

一是上诉,将官司长期打下去。新通过的法案实为封禁TikTok,涉嫌违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关于言论自由和第五修正案关于程序正当的规定。4年前特朗普政府曾下令关掉TikTok,但是联邦法院延缓了该行政禁令,拖到了特朗普下台。虽然新法令只是要求更换TikTok持有人,但它实际上指向了对TikTok的封禁可能性。另外,强行更换公司持有人,这有违商业竞争的基本原则,而美国又没有TikTok向中国政府传递用户信息的任何证据,其国家安全的理由在法庭辩论中很难得到支持。

二是只要字节跳动坚持不卖,一旦它被美国应用商店下架,并非立刻死掉,但是它的生态会迅速从扩张逆转为收缩,江河日下。TikTok上有700万寻求商业盈利的用户,他们中有相当部分在美国境内,这些用户都会坚决反对。另外,普通用户也会讨厌这样的强制措施,没有用户会喜欢自己的网络社区日渐萧条,届时一定会形成对禁令的强大抗议潮,从而促成转机的出现。

三是字节跳动的股份构成非常复杂,其中60%是全球机构投资人,那些投资人中不乏甲骨文和沃尔玛等美国公司,如TikTok遭关闭,大家一起受损,他们也会在反对法令生效上发挥作用。

以上完全是从字节跳动利益出发所做的分析。如果从中国社会的利益来看,众参两院的法案隐含了将其适用范围扩大到针对Temu(拼多多国际版)等应用的可能性。一旦将字节跳动从TikTok驱逐获得成功,美国政商利益集团很可能受到鼓舞,并得寸进尺,对中国创始人开拓的各款应用APP采取行动,因此这个先例不能让华盛顿开。

老胡非常理解TikTok的海外创业不易,而且作为一家公司,它很难与美国的国家机器对抗。然而4年前特朗普政府逼TikTok卖给美国公司,恰是因为字节跳动拒绝投降,开展法律抗争,反而度过了那场危机,迎来了之后4年的更大规模发展。如今美国还是那个机制,但是TikTok已经更加强大,受到的舆论支持更多。就在参议院通过法案的当天,有很多TikTok创作者聚集到国会前举着“我是 TikTok 1.7 亿美国人中的一员”牌子公开抗议,这一场景在4年前并未有过。那时TikTok的美国用户只有不到1亿,而现在是1.7亿。因此此时的TikTok更应有勇气抗争到底,拒绝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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