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怕死刑吗?

贪官怕死刑吗?

当下,贪官被判刑的故事不绝于耳,中信银行原行长孙德顺因受贿9.795亿余元,被济南中院一审判处死缓、终身监禁。紧接着原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因受贿5亿多元被判死缓。随着许家印被抓,供出一批金融蛀虫如中国银行书记刘连舸等人。接着招银行行长田惠宇被判死缓,田惠宇受贿2.1亿元,还有2.9亿元非法获利。最新的消息是前烟草专卖局副局长何泽华,他的受贿金额是9.43亿元。

何泽华还没有被正式判刑,尽管数据惊人,大概率是死缓。

人们记忆中最近的一个被判死刑的贪官估计是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赖小民,2008年至2018年期间,他在10年内共收受17.88亿元贿赂。赖小民收受的涉案款物除了现金,还包括大量房产、股权、名贵字画、高档汽车、黄金制品、名表、2021年赖小民被判死刑。

赖小民会服气这个判决吗?相比与1983年被判死刑的海丰县委书记王仲来说,赖小民当然无话可说,王仲的贪腐金额是6.9万元,不到7万元。而赖小民10年受贿17.88亿元,折算成每天受贿48.9万元,赖小民只需任职一天就远远越过死刑的门槛。

 但赖小民不会跟王仲相比。他会提出另外的参照物:原天津市公安局长武长顺从政期间共贪腐高达74亿元。2017年武长顺被判死刑,缓刑两年,贪腐金额是赖小民的4倍。更重要的差别实际是生与死的不同。

 对于贪官的死刑,其标准在不断地变化,总的趋势是水涨船高:

1983年,最低死刑标准:6.9万元

1993-1996年:死刑4例,贪腐金额从17万到60万

1997-1999年:死刑4例,贪腐金额从170万到520万

2000-2002年:死刑15例,贪腐金额从200万到980万

2003-2005年:死刑8例,贪腐金额从500万到3000万

2006-2008年:死刑4例,贪腐金额从2200万到1亿

2011年: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受贿贪污达1.98亿元。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赵黎平受贿2368万元和故意杀人罪

2021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赖小民:受贿17.88亿元

从1983年的6.9万加大到2021年的17.88亿元,38年后死刑的门槛提高25.9万倍,这个增长率是惊人的。换一种说法,假如现在有人举报某官员贪污6.9万元,应该没有部门会受理此案,甚至认为举报人精神有问题。更重要的是,现在实际上已经放弃把死刑作为震慑贪官的手段了。

其实,贪官并不怕死刑,原因是贪腐的诱惑力太大,而风险是可承受的。

马克思说:资本家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他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死的危险。”

而官员的“资本”是其权力,某省高级法院一位副院长,只要打一个电话,就能得到受托人500万元,马克思所说的“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已经相形见拙。

对于获得“死缓”的官员,他们早已风光一时,甚至有过三位数的情人,这一辈子,即使在牢里度过,他们也觉得这辈子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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