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地方“一把手”成了"胡乱作为的罪人"

先看案例:

贵州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再勇案

李再勇,贵州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曾任六盘水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贵州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副省长等职务,2023年3月被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党的六大纪律李再勇项项皆违反、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其中,他严重背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一些盲目决策,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损失。

5年上马23个旅游项目近七成低效闲置 债务增长率超300% 他只想自己的“发展”

2013年到2017年,李再勇担任六盘水市委书记期间,推动兴建了23个旅游项目,其中有16个项目已被贵州省列入低效闲置项目。这些项目每一个远看都成群连片、规模浩大;靠近一看,有的人迹稀少、冷冷清清;有的经营停滞、大门紧锁;有的甚至成了半拉子工程,荒草丛生。而李再勇当初为了建这些项目,不顾当地财政实际承载能力盲目举债,仅债务利息一项就给国家造成了9亿余元的重大损失。他主政六盘水的三年多里,当地新增债务达1500亿余元,从2013年到2017年债务增长率超300%,给当地留下了极其沉重的包袱。之所以形成这种局面,原因在于李再勇想的不是当地的发展,而是自己的“发展”。

这个案子,李再勇为了政绩乱作为,给地方增加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我看原因还是大权独揽,缺乏监督。现在实行的“一把手负总责”的体制,权力缺乏监管,一言九鼎,权过重了,无人能提出质疑,不好。

我看能否改成像军队的双首长制。军队比如连长负责打仗,政委负责思想政治工作,配合的好,能打胜仗。

现在地方政府也改成市长负总责,是“一把手”,经济上说得算,人事上也市长负责提拔,但市委书记负责配合市长工作,专搞思想政治工作,司法和检查院由书记管,专门负责廉政工作及中央精神政策传达,在市长经济决策时最后书记审核拍板,加一道安全阀门,如果出现重大项目资金浪费书记市长都是第一责任。两人共担降级及法律责任。

没有监督的权力容易腐败。市长有财权和人事权,负责经济项目的提案,书记有监督监察权,但不管具体事务,只审核项目提案的合理性有效性,这样就不会出现书记一把手拍脑袋作决定,一人毁一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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