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匈奴父死娶母,兄死娶嫂的习俗?

这种婚俗被称为收继婚,也被叫利未婚。按照人类学和历史学的研究来看,这种婚俗普遍存在于亚洲北部、中部的草原地带,东南亚山区,东北亚地区也有大量分布,印度、北非等地也有部分部落存留。此外,收继婚之所以又被称为利未婚,也是因为《圣经》的《利未记》中提到了这种婚俗:

5“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

6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

7那人若不愿意娶她哥哥的妻,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门长老那里,说:‘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兴起他哥哥的名字,不给我尽弟兄的本分。’

8本城的长老就要召那人来问他,他若执意说:‘我不愿意娶她。’

9他哥哥的妻就要当着长老到那人的跟前,脱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脸上,说:‘凡不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这样待他。’10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称为脱鞋之家。”

也就是说,从历史上看,其实收继婚即便不能说主流,但分布的地域极为广泛,存在的历史也很长。与之相比,反倒是中国这种极其讲求辈分伦理的婚俗才是特例。

至于如何解决收继婚带来的伦理辈分混乱,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上面的《利未记》里提到的,将后面生出来的孩子记在死去的兄弟的名下,这样就不至于发生伦理上的混乱。

一般认为,收继婚制的出现有两种原因。第一,是在当时的生产力条件下,女性往往难以独自生存,且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可以壮大本族的人丁;第二,则是在丈夫死后,如果女人另嫁他处,也会带走属于自己的财产,而收继婚制可确保女性的财产始终保留在本氏族或部落内。

而从生产生活模式上讲,游牧、游商与农耕也存在本质不同。农耕文明的特点是定居,一个大家族可能数百年生活在一个地方,一家人历经十几袋繁衍,可能就衍生出一个上千人的大村子。在这种组织形式下,尊卑次序的确非常重要,甚至还要高出繁杂的家谱来确定传承。但是对于游牧或者经商的民族而言,这代人生活在这个草场,过上两代人就换了个地方生活,而原本的大家族可能也要分散为小家族继续繁衍,尊卑次序的伦理价值并没有农耕文明那么重要。

但即便是在中国传统中,类似的情况也曾存在。一是前面提到的一些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也有这种婚俗,二是很多民间故事中其实有大量的以兄嫂关系等作为调侃的内容,甚至为此而搞出人命的也有。不过,后来的律法对此也有限制,如明朝就曾规定,兄亡娶嫂、弟王娶妇都要处以绞刑。这一方面说明当时朝廷对此事的态度,另一方面也说明当时肯定存在这样的行为,不然律法中也不会有此规定。

这其实也是今天的人看古代的一个局限,即中国文明作为一个传统文明本身过于特殊,以至于我们再看其他文明和民族的习俗时,经常会觉得不可思议。但实际上,如果放在世界范围内来看,反倒是早在2000多年前就实现了大一统的中国极为特殊——即便是在今天,很多国家的散装程度都要比2000多年前的中国还要高。再加上中国文明的传承没有中断,使得大多数人都可以了解到“老祖宗”的一些传统和习俗。这样再看一些古代文明的习俗和传统时,就会有“他们为什么会这样”的惊异感。然而,只要一旦跳出中国本位的视角,那么世界古代文明呈现出来的可能就会是另一幅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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