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乱象要解决,依法治国是根本,但是你不能要求政府要依法,老百姓就可以不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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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oooo
- “上访”就是中国人对上级政府信任度较高的政治传统下所能寻求的法律程序之外的最后救济途径。这种特殊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自古以来就有,进京告御状、拦轿喊冤到今天的信访都是这种政治传统的具体体现。原因基本上就是,老百姓已经穷尽自己所能采取的手段方式,实在没有办法想了,这才会想到上访。信访制度的存在,可以说是维护群众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是这些年来,这项工作做得并不能算好。有的地方甚至发生过堵截、非法拘禁上访群众的事,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其实要解决上访乱象频发的问题,最终还是要落实在依法治国上——完善行政诉讼、补齐“民告官”制度短板,使法治(而非传统政治理想中的“明君清官”)成为人民群众维权的最后一道防线。
1、古代一个县官集行政长官、检察院院长、法院院长为一身,他的决定就代表法!现在是依法行政,县长就是一个行政官员,他不能代表法律,法院才是!你找县长来解决法律问题岂不是找错了对象?
2、“老百姓已经穷尽自己所能采取的手段方式,实在没有办法想了,这才会想到上访”,这是废话!什么办法都想了,就是不想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因为打官司要钱,怕没钱;怕对方强势,买通法官、更怕没人为你作证!但这些是你不去打官司的理由吗?试都不愿试,这叫“穷尽自己所能采取的手段方式”吗?不是的!现在没人是傻瓜,能不能打赢官司,找个会法律的咨询一下,不就清楚了吗?就是因为没把握或是打不赢官司,才走上访这条路!
3、信访是维护群众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没有错,但是群众利益由谁说了算?群众自己说了算?还是地方政府说了算?还是法律说了算?这个问题不想清楚,就会永远无解!
4、上访乱象要解决,依法治国是根本,但是你不能要求政府要依法,老百姓就可以不依法,大家都一样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在上访案件中,民告官只是很小的一部分,相当大的部分是民告民,他们要求政府裁决,政府调解后他们认为不公或者执行不到位才去上访的。问题是政府本身就不具备裁决和执行的功能,民众不满意政府的调解完全可以去诉讼解决,但是这一步他们就是不会去走啊!就是要政府解决到他们满意为止,否则就去上访,你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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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同样也是一部分,接待信访,是联系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的体现。
——你知不知道地方上有个官叫政法委书记,一般是公安局长或者地方副职兼任,他的实际权力就是管公检法,所以你说的上访,只要是当事方牵扯到地方政府的,那么你找同级的法院是没有意义的,那真就是堂下何人,缘何状告本官。。。
——民告官就不说了,绝大部分需要上访的民告民,背后其实都是民告(民+保护伞)
基层社会治理中,群众的诉求主要有问题、利益与情绪这几个方面,相互转换、相互依存。如果是单纯的问题,也许在法律框架内能解决,但是涉及到利益、情绪,则很难解决。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其实做了很好的表现。
按我在政府呆的几年看来,上访行为不说百分之百,起码百分之九十九是无理或者不符合现有法律法规的诉求跑去上访。
首先,合理合法的诉求,政府没有任何理由不给你解决。毕竟逼人上访,政府可是要扣考评分的。
所以上访的理由基本都是:要求根本不存在的或者超出政策规定的各种补偿(比如拆危拆旧后要求政府给几十万补贴的);要求政府完成政府无力完成的事项(比如要求政府给各种各样群体优惠的);要么就是历史遗留问题,狮子大开口的。
你如果有闲心,可以去各地信访局打听一下,保证你会发现各种奇葩的上访诉求。
但是要求加税补贴穷人,老百姓会强烈反对!!!
这才是最真实的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