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见识了,原来这不是偷

周二晚上酒足饭饱小区河边来回快走,走热了,和往常一样把白长袍外套脱下挂在河边护栏上。(这白长袍棉外套是几年前300多块买的,随便穿穿,早就想扔了)。

走到河对面,突然发现一个光头(超级8点)拿着那外套就跑了。。。没喊,想追上去录像送到派出所去,哈哈,但没追到。

周五,今晚,刚才7点多,继续河边运动,竟然看到他穿着我那衣服在晃悠了,一个50多岁民工。。。拦住,太熟悉了,该破的地方破,上口袋里擦鼻涕的干净抽纸竟然还在。

他当然不承认,说自己买的,同样衣服多的很,骂骂咧咧的要动手,我说提醒你我在录像中啊。。但他说的没错,我确实没任何证据,所以故意开始挖坑说,这衣服是我在美国买的,5000多块!你买得起吗?然后110。

他要跑,我跟着,随时向出警警察报告方位。

出警的是两个估计25岁不到的年轻人,一个警察一个辅警。我说他偷我衣服,他说他是在南京建业区花了几十块钱买的旧的。

问清大概情况后,警察把我拉到一边:你衣服挂在公共场所,即使证明是他拿的,属于非法侵占,不是偷!这个属于民事纠纷,不是刑事案件!如果你有证据譬如录像,可以去法院告他!我们管不了!

我问:现在小区里广场空地上到处挂着腌制香肠,如果有人去全部拿走了,有监控也找到人了,这属啥,派出所管吗?

答:小区广场属于公共场所,属于非法侵占,不是偷,我们喊他还回来,不还,我们派出所也没办法。你有证据可以去法院起诉他。

再问:农村里里散养了好多鸡,开车路过,捞了10只跑了,有监控,人也找到了。你们也不管?

答:对,和上面一样!马路是公共场所,不是你家,他属于非法侵占,不是偷,我们只能喊他还回来,不还,我们派出所也没办法!有证据你去法院。

我说说谢谢,受教育了,这事就这么结束吧,我也没必要跟你去做笔录调录像了。

然后,我,民工,警察,各回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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