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最新公布!“华北第一操盘手”又栽了,已四度被罚!】

近日,证监会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华北第一操盘手李卫卫等人,操纵“金一文化”亏损2.4亿元。上述行为被证监会认定为操纵市场违法行为。李卫卫被罚款50万元。这已经是李卫卫第4次被证监会行政处罚了。此前的三次分别是:操纵“凤形股份”亏3.04亿元,于2023年7月被证监会处罚。操纵“汇金通”盈利2000万元,于2022年12月底被证监会处罚。操纵“大连电瓷”亏5.5亿元,于2018年7月被证监会处罚。近日,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07年至2018年8月,钟葱是金一文化的实际控制人,先后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胡宇是钟葱的客户、朋友,与钟葱合作成立了安徽金峻珠宝有限公司。2017年6月26日,胡宇向钟葱提议找朱一栋对金一文化做“市值管理”,钟葱表示同意。胡宇通过朱一栋等人认识了李卫卫,并将李卫卫引荐给钟葱。钟葱同意其下属韩某出席李卫卫的“市值管理宣讲会”。钟葱曾通过金一文化控股子公司上海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一公司)及胡宇间接向相关配资中介支付款项,一方面通过上海金一公司向胡宇控制的银行账户支付资金1090万元,另一方面通过上海金一公司向胡宇交付约1亿元实物黄金。钟葱亦曾与配资中介宋某杰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由宋某杰提供1亿元用于购买“金一文化”。2017年12月7日至2018年5月28日期间,胡宇累计向李卫卫、宋某杰、朱一栋、陈某、张某杰等人支付配资保证金及利息2.66亿元,并委托李卫卫、朱一栋具体操盘交易“金一文化”。2017年12月7日至2018年5月28日期间,胡宇、钟葱实际支付配资保证金,胡宇、李卫卫、朱一栋使用“王某正”“江某楠”等93个证券账户配资交易“金一文化”。账户组累计亏损金额为约2.4亿元。证监会认为,胡宇、钟葱、李卫卫、朱一栋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三项之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市场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胡宇、钟葱、李卫卫、朱一栋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罚款三百万元,其中对胡宇罚款一百万元,对钟葱罚款一百万元,对李卫卫罚款五十万元,对朱一栋罚款五十万元。记者了解到,这已经是李卫卫第四次被证监会处罚了,此前还有三次。(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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