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制度实现人类在经济上的最终平等?

这是一个亘古永恒的问题。分田地、均贫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都是对它的回答和尝试。但是都已经失败了。中国的历史周期律就是这个问题的注脚——放任经济不平等的发展最终将导致社会以暴力惨烈、自我归零的方式重启,然后不断重复这个过程。

无论人类用什么样的概念论证其合理性,我认为财富的可继承是可耻的世袭制度在经济领域的残余。经济世袭制度有几个强大的盟友——劳动积极性,人性对家人的私心,社会效率以及制度竞争。

力量的占有决定资源的分配。人类有暴力,生命力,政治权力,智力,财富等力量形式。历史发展到今天,大部分力量形式都被驯服或者展现了其负反馈机制。

外部工具消解了人类体力上的不等,更强悍的人并不拥有更强级别的暴力。生命无论贫富美丑,终会自然死亡。政治权力摆脱了神权或君权,个人或家族的权力垄断不再是一个常态。智力更是完全取决于大自然的随机分配。而财富的正反馈却愈演愈烈,分配不均引起的痛苦带来越来越多的社会乱象和对种种不公的痛恨。

正如意识到门阀制度对皇权的威胁,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发明了科举制来选拔人才一样,能否发明一种社会制度,彻底解决财富积累的不平等倾向,对资本的野蛮增殖做出制度回应?

平均主义已被实践证明不可取,而且也并不公平。寄希望于人类的毫无私心也被证明违反人性。那么是否能够在保留私有制的同时,而又不造成财富的世袭呢?

有没有一个铁则能不为人的意志所左右,持续稳定地损有余而补不足?有没有一个机制能调节财富从聚集到离散的生命周期,从而保证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

有人说应该更强力反腐。实际上在现代社会,腐败只是众多不公平攫取财富的手段之一。而为实现人类在经济上的最终平等,杜绝腐败只是杯水车薪,而且模糊了方向和重点。如果人类的财富存在代际归众机制,那么既考虑了人类的积极性和私心,又避免了经济世袭制度的巨大危害。

提案1:对财产继承的超额部分实行强制推恩令

提案2:对老财按照增值幅度征收惩罚性增殖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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