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犯在狱中手机网聊诈骗女子数百万,狱友数十万, 多名狱警被处理

牡丹江监狱在押犯张钧波在服刑期间,多次通过手机对监外人员王彩娥(化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高达300余万元,多名参与案件的狱警被追究刑责或内部处分。这起离奇的诈骗案经澎湃新闻独家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

4月2日,澎湃新闻又发现,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张钧波在监狱实施诈骗的整个过程中,受害人并非只有王彩娥一人。

这份判决书显示,在张钧波诈骗王彩娥案被侦查期间,其还继续实施诈骗犯罪:2013年11月至2016年1月,张钧波先后对受害人李某、李某某、史某某、王某某等实施诈骗,共作案7起,涉案金额7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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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还指出,案发后监狱民警替张钧波返还被害人510000元。

最终,法院查明,张钧波在被监管期间,共使用两部手机实施诈骗,数罪并罚,以诈骗罪判处张钧波有期徒刑25年,并处罚金40万元。

4月3日,黑龙江省司法厅发布公告,表示牡丹江监狱罪犯张某狱内诈骗案发生在多年前,涉案人员及有关责任人员已受到法律制裁和党纪政纪处理。有7名涉案民警被追究刑事责任,有4名领导、3名民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此案教训是深刻的。案件发生后黑龙江省监狱系统以此为鉴,进行了深入整改,在全省监狱系统开展了大整顿,从队伍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完善和整改,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新一届司法厅党委对监狱管理和民警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决心以此次事件为反面教材,进一步加大监狱管理和民警队伍整顿力度。坚决按照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深化作风整顿,继续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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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绑架罪被判无期徒刑,服刑期间实施诈骗

王彩娥在2009年5月通过飞信网络聊天时,认识了在牡丹江监狱服刑的在押犯张钧波,她先后数十次向张钧波汇款300余万元,其中大部分钱款是通过狱警的银行账户代收的。

其中一名涉案狱警的判决书显示,法院最终认定张钧波对王彩娥实施诈骗共计3884000元,案发前,张钧波退还王彩娥1513000元,牡丹江监狱从收缴的违纪款及狱警退缴的钱款中,支付王彩娥900000元,案件对王彩娥造成经济损失1471000元。

王彩娥说,与张钧波初识时,对方曾告诉她,自己在2002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还剩4年出狱。二人确立恋人关系后,张称想托朋友为其办减刑,早日出狱与王彩娥在一起,随后多次向王彩娥要钱。

实际上,这场相识从一开始就是一场骗局。据牡丹江东安区法院2016年12月5日对张钧波做出的一份判决书显示,张钧波系2003年1月16日因犯绑架罪被齐齐哈尔中院判处无期徒刑,2003年4月4日,黑龙江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2003年7月1日,张钧波被投送北安监狱服刑改造,2006年2月10日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2008年6月3日,张钧波被调入牡丹江监狱服刑。

转监不足一年时间,张钧波通过手机网络聊天时认识了王彩娥,随后在狱中对其展开了一轮又一轮的诈骗。王彩娥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2010年2月她发觉被张钧波诈骗,随后向监狱告发此事。牡丹江监狱对此回应称,此次案发后,监狱方共有4人被起诉,多人被内部处分。

谎称能为犯人办立功材料等,诈骗钱财买彩票

据牡丹江监狱相关负责人介绍,张钧波在2009年5月到2010年1月对王彩娥实施诈骗后,因涉诈骗罪被隔离审查,长期单独关押在禁闭室。

但这并未阻止张钧波继续实施诈骗。


​东安区法院对张钧波做出的一份判决书显示,2013年11月到2016年1月,张钧波利用手机,对受害人李某、李某某、史某某、王某某等实施诈骗,作案7起,涉案金额共计751000元,赃款用于购买彩票、偿还借款等。

这7起案件系“漏罪”,张钧波在其前诈骗犯罪被侦查期间,继续实施诈骗犯罪。

判决书显示,2016年4月18日,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对张钧波诈骗漏罪立案侦查。此前的2016年4月1日,张均波刚刚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牡丹江市牡南地区检察院指控,2013年11月27日至2014年9月15日,张钧波以帮助王某某向监狱索要钱财为由,骗取王某某219000元,期间返还王某某115000元,其余赃款被张用于购买彩票等挥霍。

2014年11月14日至2016年1月31日,张钧波以帮助狱友李某甲办理禁闭不扣分、办理立功材料等为由,先后多次骗得李某及李某某两人共计465000元,期间曾退回22000元,其余赃款用于购买彩票被张挥霍。

2015年12月19日,张钧波以帮助再犯罪服刑人员史某少加刑期为由,骗取史某家属史某某45000元,赃款用于购买彩票被其挥霍。

公诉机关认为,张钧波共实施诈骗犯罪7起,诈骗金额共计751000元,案发前张钧波返还被害人137000元,案发后监狱民警替张钧波返还被害人510000元,尚有104000元未返还。公诉机关认为,张钧波身为监狱服刑罪犯,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发后两部手机被收缴,犯诈骗罪获刑25年

东安区法院经审理查明,张钧波系牡丹江监狱服刑人员,2013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19日在狱内服刑期间,实施了多起诈骗犯罪,共骗取4人751000元,案发前返还了137000元,诈骗数额为614000元,诈骗赃款被其全部挥霍。

东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张钧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刑罚。公诉机关指控张钧波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应予支持。张钧波在服刑期间发现有漏罪没有判决,应当数罪并罚。张钧波在其前诈骗犯罪被侦查期间,继续实施诈骗犯罪,主观恶性极深,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所骗赃款全部挥霍,可以酌情从重处罚并追缴诈骗赃款。

法院据此以诈骗罪,判处张钧波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前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并处罚金2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并处罚金4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在侦查期间,办案人员曾从张钧波处查获两部手机,判决书称,张钧波的作案工具(黑色直板BenWee手机一部、黑色直板samsung手机一部)已予以没收。

此前报道

一段与在押犯的离奇“网恋”,让王彩娥(化名)在之后9年间,陷入追债与躲债的死扣当中。她曾四处举债,数十次向在牡丹江监狱狱中服刑的“男友”张某汇款340余万元,用于疏通关系为张某“减刑”。实际上,王彩娥遭遇了一场骗局:汇给张某的钱,最终都被张某用来买了“黑彩”。

2010年该案东窗事发后,监狱、检察机关及时介入调查,并对涉事狱警进行查处。但事情并没有结束,2015年4月前后,已因狱中诈骗被加刑并隔离审查的张某再次打电话给王彩娥,称能将其此前损失的钱要回来,并在之后的近一年时间里陆续骗走王彩娥数十万元。相关裁判文书显示,第二起诈骗案案发后,一名因涉案获刑的狱警纪某又被追诉玩忽职守罪,2018年2月1日,纪某被牡丹江中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执行的判决。

3月30日,牡丹江监狱相关负责人就此事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回应称,张某服刑期间对外实施诈骗情况属实,“事情能发生,说明我们监狱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应该反思。目前,因涉及张某诈骗案,前后共有5名狱警被起诉,其中4人已审理终结,另有部分狱警被内部处分”。

在押犯狱中“网恋”,谎称办减刑让“女友”汇款

49岁的王彩娥至今依然单身,她说,由于身负巨额债务,已经没有人敢要她了。她的不幸源于9年前的一场“网恋”。

据王彩娥讲述,2009年5月,她与前夫离婚后,在手机上使用飞信网络聊天时,认识了张某,由于是同乡,两人话题越聊越多,很快确立了恋人关系。在与张某深入接触后,王彩娥得知张某正在牡丹江监狱服刑,张自称在2002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还有4年就出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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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对王彩娥(化名)实施诈骗时,被关押在牡丹江监狱。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图

王彩娥没有介意张某服刑人员的身份,但她曾质疑,为何张某身在狱中还能使用手机上网。她说,张某称其在牡丹江监狱有关系,与狱警关系不错,被特殊照顾。

在之后的交往中,张某提出,为了能早日和王彩娥在一起,他想找朋友帮他办减刑,但需要给对方20万元。

“我心想4年20万元,1年也就5万元,怎么都能挣回来,就让他着手办这件事,但几天后,他说还差2万元,求我帮他,我就给他汇了2万元。”王彩娥告诉澎湃新闻,这次汇款,张某用的是一名尹姓狱警的农行账号。她在先后两次向这名狱警汇款约5万元后,张某称该狱警因帮他汇款遭人举报,要给家属6万元了结此事,王彩娥依照张某吩咐,拿出了这笔钱。

王彩娥回忆称,之后的几个月间,张某先后以房产证被监狱扣押需要交押金;监狱要给他转监,借给监狱犯人的钱将无法要回;两套出租车手续要被归公需要花钱打点等为由,多次向她要钱。

“他说这些钱的用途大部分都是作为押金用,等事情办完了,就会退还给我,其间,他也确实陆续退还给我70多万元,我就相信了。” 王彩娥说,那段时间,张某向她要钱的数额越来越大,从两三万元,逐步增加到数十万元。

到2010年1月,在这一个月里,王彩娥先后向张某提供的账户中汇款130余万元。王彩娥称,当时张某告诉她,马上就能把事情办好提前出狱了,但需要向省纪委、检察院、监狱管理局等单位交押金,数额均在三四十万元。

此时,扣除掉张某返还给她的“押金”,王彩娥已欠下外债250余万元。

王彩娥说,从2009年5月到2010年1月25日,她先后向张某提供的银行账户汇款71次,共计340余万元。据她提供的部分转账凭单显示,仅2009年11月21日到2010年1月8日,她就已向张某汇款26次,其中单笔最大金额为8.2万元。

到2010年1月底,随着债主不断上门催债,王彩娥无奈之下前往牡丹江监狱寻找张某,这是他们网恋10个月后第一次会面。王彩娥说,自己当时已经怀疑受骗,“我去找他除了要钱,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想确认一下,他到底是不是牡丹江监狱的犯人,想知道这个骗局到底有多大。我始终觉得一个监狱的犯人不可能这么频繁地使用手机”。

骗钱财挥霍买“黑彩”,有狱警捞好处

王彩娥于2010年2月10日在牡丹江监狱见到了张某,会见结束后,她从一名此前汇款账户的户主口中得知,张某所谓的“押金”不可能返还回来了,“他告诉我,张某把钱都拿去买了‘黑彩’了”。

王彩娥说,张某最终向她承认了买“黑彩”一事,但他一再保证钱能拿回来。

牡丹江监狱一名涉入此事的狱警纪某(现已被开除公职)告诉澎湃新闻,“黑彩”是由私人坐庄的彩票,中奖号码与官方公布号码同步。2010年前后,他曾多次帮张某购买“黑彩”。


纪某称,张某在服刑期间,一直被关押在17监区,但他与监狱的其他犯人有些不一样,不去一线参加劳动,而是被安排在车间门口守大门。

“张某平时在监狱出手阔绰,买彩票的时候少则三五千,多则上万元。我一直以为他家境比较好,后来才知道,这些钱是诈骗得来的。”纪某称,他与张某初次接触时,就是帮张某买彩票,“他如果中了奖,会分给我一些钱作为跑腿费。少的话有三五百,多的时候一次能给一两千元”。

纪某回忆称,张某托他购买彩票时通常会写一张纸条,告知需要购买的号码,有时也会打电话告知。

2009年下半年,张某找到纪某称,他的爱人要给他打一笔钱,希望能提供一个银行账户帮忙代收。纪某称,他当时并不知道张某口中所谓的“爱人”就是被他诈骗的受害人王彩娥,因平日曾收取过张某给的“跑腿费”,他便同意帮忙,“到王彩娥告发这件事时,我先后帮他收了23万余元,也曾帮张某给王彩娥汇过款”。

据王彩娥提供的一份汇款名单显示,她先后通过19人的银行账户,向张某汇款3401028元,这19人中,至少有5人是监狱的狱警。

纪某替张某代收的这23万余元以及他收取张某的“跑腿费”,后来让他面临检察机关起诉。2011年11月28日,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对纪某提起公诉,指控纪某利用职务之便,为服刑人员张某购买彩票,先后三次收受张某好处费8000元。海林市人民法院于2011年12月1日判决纪某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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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监狱给予纪某的行政开除处分。图自重案组37号

实际上,早在法院判决之前,牡丹江监狱在内部调查此事期间,就曾要求涉事狱警积极退赃。纪某称,他被要求退赃的金额并不是判决书认定的8000元,而是经手替张某代收的赃款金额,最后他向监狱退回10.6万元。牡丹江纪委后来出具一份情况说明称,纪某退回的这10.6万元已退还给王彩娥。

被关禁闭期间又施诈骗

2013年11月12日,牡丹江监狱与王彩娥签订了一份协议书,之后,监狱陆续退还给王彩娥50万元。该协议书显示,涉事的违纪民警已被检察院及监狱纪委分别进行了处理,因王彩娥要求监狱赔偿,经协商,牡丹江监狱将民警上交的50万元违纪款分期交付给王彩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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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彩娥(化名)与牡丹江监狱在案发后就补偿一事签订的协议。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图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牡丹江监狱在2013年11月30日前付给王彩娥35万元,剩余的15万元在2015年12月31日前付清。但要求王彩娥不得再向监狱提出任何要求,不得再追究监狱及民警的行政和刑事责任,如有违反,应无条件返还上述50万元。

王彩娥本以为,这份协议将会是这起案件的终点。但2015年4月前后,她又接到了张某的电话称,能帮她要回此前损失的钱。王彩娥说,在接到这个电话之前,她已被身上的巨额债务压得喘不过气来,也因此一直孤身一人,没能再婚。听到张某称能把钱从“黑彩”老板那里要回来,她心中燃起一丝希望,再次相信了张某,并在之后的近一年时间里,陆续为张某汇去了数十万元,具体金额她已记不清了。但最终证实,这又是一场骗局,“第二次诈骗手段与前一次如出一辙”。

据纪某称,第二次案发时,张某单独关押在禁闭室,“这次她除了骗王彩娥之外,还骗禁闭室的犯人说,有关系能给他们办减刑,让犯人家属给他汇了钱”。

这次事件发生后,牡丹江监狱又有一名狱警被起诉。值得一提的是,第二起诈骗案案发后,前述狱警纪某又在2016年11月被牡南地区检察院追诉一项新的罪名。起诉书称,纪某违反工作职责为罪犯张某购买“黑彩”,并提供银行账户给张某使用,致使张某在监管期间对王彩娥实施诈骗,造成经济损失,应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一二审法院均支持了检察机关的指控,2018年2月1日,纪某被牡丹江中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执行的判决。

二审判决书显示,张某对王彩娥实施诈骗共计3884000元,案发前张某退还王彩娥1513000元,牡丹江监狱从收缴的违纪款及狱警退缴的钱款中,共支付王彩娥补偿款900000元,案件对王彩娥造成经济损失1471000元。

王彩娥说,尽管张某及监狱涉事的狱警目前都已被追究责任,但她因这两起诈骗案造成的损失始终没法堵上,这些年她一直都在躲债与追债中煎熬。张某在狱中服刑期间屡屡对外实施诈骗,也让王彩娥质疑牡丹江监狱的管理存在缺失。

3月30日,牡丹江监狱相关负责人表示,张某在狱中对外实施诈骗期间,确实有狱警参与案件,“第一次诈骗过后,我们曾在内部展开调查,后来移交给检察机关,起诉涉案狱警。因涉张某诈骗案,前后共有5名狱警被起诉,其中4人已审理终结,另有部分狱警被内部处分”。

该负责人称,2009年张某对外实施诈骗后,一直被隔离审查,单独关押在禁闭室内。但对于张某被隔离审查期间如何能通过手机再次对外实施诈骗的疑问,该负责人表示“系管理漏洞造成”,并未介绍详情,“第一次诈骗案发后,我们曾向受害人退回50万元,新近发生的这一起诈骗案,目前涉事的一名狱警已经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监狱也已经将受害人的损失全部退回”。

澎湃新闻记者 庄岸 陈雷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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